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10-16 |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对德创环保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3207 号)核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
6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8,18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3,701.20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478.8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天健验[2017]20 号 《验资报告》 .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实施以下募投项目: 序号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项目核准文件
1 年产 10,000 立方米高性能烟气脱氮 (脱硝)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1,500.00 袍委经【2013】8 号2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 产业化项目 5,680.00 袍委经【2014】12 号3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00.00 袍委经【2014】13 号4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 /
5 补充流动资金 3,800.00 / 合计 14,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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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截止
2018 年9月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累积投资金额 (万元) 投资进度
1 年产10,000立方米高性能 烟气脱氮(脱硝)催化剂 产业化项目 1,500.00 1,155.35 77.02%
2 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 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 5,680.00 2,180.92 38.40%
3 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中 心建设项目 1,500.00 418.36 27.89%
4 偿还银行贷款 2,000.00 2,000.00 1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3,800.00 3,800.00 100.00% 合计 14,480.00 9,554.63 - 其中, 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发生了变更,具体 情况为: 由于"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立项较早,在此 期间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对"燃 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以及项 目总投资进行了变更.经2018 年4月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8 年5月30 日召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 ,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德创环保变更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德拓智控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拓智控" ) ;
实施地点由 公司现厂房地址 "浙江绍兴袍江新区三江路以南" 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厂房地址 "浙 江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 ;
将投资总额 12,000 万元变更为 8,223 万元, 变更投资 总额后,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变.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4月28 日和
2018 年5月31 日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及项 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8-014) 和《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1) .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3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项目投 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等不变的情况下, 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间
1 年产10,000 立方米高性能烟气脱氮 (脱硝)催化剂产业化项目 2018年12月2019年3月2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 置产业化项目 2018年12月2019年8月3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19年12月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年产 10,000 立方米高性能烟气脱氮(脱硝)催化剂产业化项目延期原因 主要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了项目的实施进度, 实际投资金额系用于主要 设备的采购投入,目前进口设备已陆续采购到港并实施安装调试,预计
2019 年3月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延期原因 主要系该募投项目立项较早,而公司上市进程时间跨度较长,项目涉及的国 内外市场环境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即国内火电行业烟气超低排放市场相对萎缩, 非电领域及海外超低排放市场逐步兴起.为适应这一市场变化,公司根据具体情 况调整了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总投资额.此外,受原实施地的厂地空间限制,公司 还相应调整了该项目的实施地和实施主体(具体详见
2018 年4月28 日《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及项目实施方式的公告》 , 公告编号: 2018- 014) .目前项目仍处在土建施工阶段,预计
2019 年8月可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
3、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延期原因 主要系公司现有空间有限, 无法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前期投入主要系装饰 改造工程投入. 公司计划待 《燃煤锅炉微细粉尘减排装备及配套装置产业化项目》 产能整体搬迁(详见公司编号 2018-014 公告)至子公司浙江德拓智控装备有限 公司厂区为本项目建设腾挪出空间后继续实施,预计
2019 年12 月可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4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 仅涉及投资进度变化,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 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更好地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是根据 公司募投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 公司本次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等 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研发的实际情况 做出的审慎决定,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延期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5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 性变更,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以及投资总额均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 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6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之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王成林 王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