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10-16 |
260 号国资大厦 14-17 层(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 A)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39 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补充规定》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 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公司
201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一节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截至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签署日,本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公司债券情况如 下: 本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公司债券情况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债券类型 发行日 到期日 票面利率 债券期限 发行规模 兑付情况
13 龙工贸
124330 企业债
2013 年3月11 日2021 年3月11 日6.08%
8 年8亿元 存续期内 尚未兑付 关于
13 龙工贸
2013 年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为
8 年,附第
5 年 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 本;
债券上市场所:银行间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该期债券在本报告期内无选 择条款执行事项.本报告期内已如约按时足额付息.
第二节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半年 度2015 年末 /2015 年半 年度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资产总额 930,366.94 925,549.82 0.5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 342,400.95 374,016.90 -3.54% - 营业收入 150,902.33 85,673.96 76.14% 主要是国投公司贸易规模扩大增 加5.43 亿元,土地一级开发收入 6,899.12 万元, 德晖公司收入增加 4,898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 1,461.97 10,786.77 -86.45% 主要是
2015 年1-6 月投资收益增 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净额 12,706.80 5,843.76 117.44% 主要是国投公司贸易规模扩大及 德晖公司业务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净额 -19,640.98 9,160.91 -314.40%
2015 年1-6 月,国投公司减持龙 净环保股权收到 20,427.73 万元, 同时
2016 年同期支付在建工程增 加及对稀土工业园公司、 新龙马公 司增资合计 8,383.5 万元.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 净额 21,429.67 25,743.48 -16.7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64,166.92 74,878.68 -14.31% - 流动比率 1.37 1.1 24.55% - 速动比率 1.13 0.87 29.89% - 资产负债率(%) 61.22% 57.89% 5.75% - 利息保障倍数 1.37 2.45 -44.08% 主要是
2015 年1-6 月利润总额增 加所致.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2.61 2.46 6.10% - EBITDA 19,972.68 29,159.03 -31.50% 主要是
2015 年1-6 月利润总额增 加所致. EBITDA 全部债务比 0.05 0.08 -37.50% 主要是
2015 年1-6 月利润总额增 加所致.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倍) 1.76 3.08 -42.86% 主要是
2015 年1-6 月利润总额增 加所致.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 - 项目 2016年半年 度2015 年末 /2015 年半 年度 变动幅度 变动原因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 - 其中:
1、涉及资产负债表为
2015 年年末数,涉及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为
2015 年同期数;
2、除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为同
2015 年年末对比,其他比率指标均为同上年同期 对比.
3、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 /现金 利息支出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 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第三节 重大事项 与2015 年末相比较,公司
2016 年1-6 月新增借款 44,021.48 元,占2015 年 末净资产 389,726.35 万元的 11.27%.新增借款中,短期借款较
2014 年末增加 19,016.01 万元,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
2015 年末减少 100.00 元,其他流动 负债较
2015 年末减少 39,955.84 万元,长期借款较
2015 年末增加 55,000.00 元, 应付债券较
2015 年末增加 10,061.31 元. 此外,2013 年3月,本公司的子公司(龙岩高岭土有限公司)以8409.1 万 元受让陆川县三林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三林公司)82%的股权,并按约支付了 全部合同款项.2014 年,福建省第八地质大队对三林公司矿区资源量的地质详 查勘探报告, 发现三林公司原股东提交的钻孔岩心样品存在造假, 三林公司高岭 土矿体基本不存在. 根据
2015 年10 月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出具的《广西陆川县玉虎矿区高岭土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结论及
2015 年12 月云南君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西陆川县玉虎钾长石矿勘探探 矿权评估报告书》 ,该高岭土矿体不具备开发利用价值.截止本报告日,本公司 与三林公司原股东的诉讼正在审理过程中, 中国裁判文书网尚未有该案的相关文 书公布,待中国裁判文书网对该案的相关文书公布后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批 露. 除上述事项外, 公司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其他《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9 号――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第六节以及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签 章页) 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8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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