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10-17
ICS 13.

120.00 A

20 团体标准T/CAS XXX-2018 全日制婴幼儿托育机构 服务规范 Daycare institutions Service specification (征求意见稿) 20XX-XX-XX 发布 20XX-XX-XX 实施 中国标准化协会 发布 T/CAS XXX―XXXX ii 中国标准化协会(CAS)是组织开展国内、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制定中国标准 化协会标准(以下简称:中国标协标准) ,满足企业需要,推动企业标准化工作,是中国标准化协 会的工作内容之一.中国境内的团体和个人,均可提出制、修订中国标协标准的建议并参与有关工 作. 中国标协标准按《中国标准化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进行制定和管理. 中国标协标准草案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得到参加审定会议的 75%以上的专家、成员的投 票赞同,方可作为中国标协标准予以发布. 考虑到本标准中的某些条款可能涉及专利权, 中国标准化协会不负责对任何该类专利权的鉴别. 在本标准实施过程中, 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给中国标准化协会, 以便修订时参考. 该标准为中国标准化协会制定,其版权为中国标准化协会所有.除了 用于国家法律或事先得到中国标准化协会文字上的许可外,不许以任何 形式再复制该标准. 中国标准化协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

33 号中国标协写字楼 邮政编码:100048

电话:68487160 传真:68486206

网址:www.china-cas.org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T/CAS XXX―XXXX I 目次1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5 空间与设施.2

6 人员要求.6

7 日常照料.8

8 活动与游戏.12

9 机构与家长协作.14

10 文件和记录.15 参考文献.16 T/CAS XXX―XXXX II 前言本标准是依据T/CAS 1.1―2017《团体标准的结构和编写指南》编制.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首次制定. T/CAS XXX―XXXX

1 全日制婴幼儿托育机构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婴幼儿托育机构的空间与设施、人员要求、日常照料、活动与游戏、沟 通与互动、文件和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托育机构的管理和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 件. GB/T 31725-2015 早期教育服务规范 GB/T 29325-2012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T 24620-2009 服务标准制定导则 考虑消费者需求 GB/T_20002.1-2008 标准中特定内容的起草:儿童安全 JGJ39-2016 托儿所 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全日制托育机构 Nursery institution 由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举办,面向

3 岁以下幼儿,尤其是 2-3 岁幼儿实施 保育为主、教养融合的幼儿照护的全日制机构. [参照《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

3 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3.2 保教人员 Education personnel 日托机构中专门从事

3 岁以下婴幼儿保育和教育的工作人员,包括教师和保育员.

4 总则 坚持婴幼儿第一,遵循婴幼儿各阶段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贯彻以保育为 主、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提供安全、卫生、充满关爱的保教环境,满足婴幼儿身 心发展需求,促使婴幼儿身心健康发展. 平等对待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身体状况及家庭状况的婴幼儿;

尊重个体差异, T/CAS XXX―XXXX

2 促进婴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注重把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传递给家长,在教育过程中充分挖掘多种教育资源、 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婴幼儿的全面发展.

5 空间与设施 5.1 基本要求 5.1.1 托育机构选址应以保障安全为先,远离污染源.托育机构建筑面积不低于360m

2 (只 招收本单位、本社区适龄幼儿且人数不超过25人的,建筑面积不低于200m

2 ) ,幼儿人均建筑 面积不低于8m

2 .户外场地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 (JGJ39)的机构,幼儿人 均建筑面积不低于6m

2 ,楼层位于地上,且满足二层及二层以下,区域相对独立.托育机构 应尽可能为婴幼儿提供户外活动场地. 5.1.2 托育机构的幼儿活动用房包括班级活动单元(含生活区与游戏活动区) 、综合活动室 等.托育机构的服务用房包括保健观察室、晨检处、洗涤消毒用房等.全日制托育机构的附 属用房包括厨房、储藏室等.自行加工膳食的全日制托育机构应设不低于30m2的厨房,其加 工场所和备餐间分别不低于23m

2 和7m

2 . 5.1.3 创设安全熟悉的家庭式教养环境,营造宽松、平和、温馨的心理氛围. 5.2 室内空间 5.2.1 室内空间应根据婴幼儿的生活、游戏与活动需要进行布置,应将安静、固定的区域与 活动、动态的区域加以隔开.应为婴幼儿提供适当的软性铺垫,满足婴幼儿坐、爬、游戏或 休息等需要.室内的规划应让保教人员可以照看到所有的婴幼儿. 5.2.2 有适当的户外游戏场地,室内地面游戏场地人均面积不应低于4O. 5.2.3 室内常见区域有:生活区(餐桌等) 、建构区、娃娃家、绘本阅读区、美工区、音乐 区、科学区等;

室外常见区角有:沙土区、种植区、养殖区、体能区、小操场等. 5.3 设施要求 5.3.1 托育机构内的设备设施应满足相关产品要求, 且需要重点满足婴幼儿尺寸要求. 满足 但不局限《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对部分设备设施没有相关产品要求的,需要自行对设 备设施的安全性相关指标进行分析,确保对婴幼儿不会造成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危害. T/CAS XXX―XXXX

3 5.3.2 应根据婴幼儿的年龄特点配备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婴幼儿床、桌子、椅子、婴儿护 理台、坐便器、盥洗用具、餐饮用具、玩具柜和玩具等. 5.3.3 地面应经过软化处理,平整、防滑、无尖锐突出物,墙面要有安全防护.婴幼儿盥洗 室应设有流水洗手设备和防滑设备.服务设施应定期维护、及时更新. 5.4 安全和消防要求 5.4.1 机构应建立安全责任制和应急预案, 确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落实预防婴幼儿伤 害的各项措施. 5.4.2 机构实施安全封闭管理,门卫室、安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办公室安装紧急报警装置, 且与区域报警中心联网. 5.4.3 机构根据实际场地,设置电子巡查系统,巡查点布控合理,安装须牢固隐蔽,物防建 设应符合国家和本市公安部门关于校园安全的规定. 5.4.4 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门卫、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药物、婴幼儿接送交接、 活动组织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建立安全责任制,确定专人负责,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5.4.5 应建立重大自然灾害、食物中毒、踩踏、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对工作人 员的安全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 5.5 卫生要求 5.5.1 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有关卫生保健的法规、规章和制度,预防控制传 染病,降低常见病的发病率,为婴幼儿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的需要, 切实做好婴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 5.5.2 应建立健康检查、卫生与消毒、传染病管理、常见病预防与管理等制度,加强健康教 育宣传,配合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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