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0-16 |
6 万吨 H 型钢、异型钢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山东吉和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9 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2― ―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 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 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 ―3―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
6 万吨 H 型钢、异型钢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吉和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强 联系人 吕学民 通讯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大张家庄社区榆前路
699 号 联系电话
1385365288 传真 -- 邮政编码
262600 建设地点 临朐县东城街道榆前路
1651 号 立项审批 部门 临朐县发改局 项目代码 2019-370724-33-03-021124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311 金属结构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3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900 其中:环保 投资 (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2.2% 评价经费 (万元) 投产日期
2020 年8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简介 山东吉和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4 年6月,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朐县东城街 道榆前路
1651 号,为顺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山东吉和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引进先 进的生产设备建设年产
6 万吨 H 型钢、异型钢项目,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增加社会 就业、提高企业效益做出重大贡献.该项目总投资
9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0 万元,项目 厂房总建筑面积
13000 平方米,计划购置剪板机、切割机等设备
79 台(套),项目建成后 可达成年产
6 万吨 H 型钢、异型钢的生产能力.本项目计划于
2019 年9月开始建设,2020 年8月竣工投产. 为落实环保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4月28 日施行)(
67、金属 制品加工制造中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 例》等相关法规,山东吉和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特委托我单位承担其年产
6 万吨 H 型钢、 异型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 勘察及工程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4―
二、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的规定, 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项目的 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临朐县东城街道榆前路
1651 号,租赁山东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厂 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山东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西侧为榆东路,南侧为榆前路,东侧 为临朐县中盛化建有限公司,北侧为山东三泽硅胶有限公司,项目用地符合临朐县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项目周边 1km 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 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
对照 《限 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 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范畴,可视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要求.
(三)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 《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 本项目位于临朐县东城街道榆前路
1651 号, 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项目运营过 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水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 上线要求;
本项目附近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均能满足相应标准,符合环境质 量底线的要求;
本项目不在功能区的负面清单范围内.本项目与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 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2016]150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 表1项目与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一) 三线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限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要求
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 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 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 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 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 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 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 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 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 本项目位于临朐县东 城街道榆前路1651 号, 不在生态保护红线 规划范围内. 符合
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 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 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 本项目污染物均达标 排放, 本次报批环评文 件, 对企业环境保护措 符合 ―5― 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 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 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施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 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符 合改善环境质量的总 体目标要求.
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 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 天花板 . 相关规划环评应依 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 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 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 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 耗一定的电源、 水等能 源, 本项目原辅料均就 近外购. 符合
(二) 一单 :环境 准入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 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 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 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 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 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 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内 符合 通过上表对照,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 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要求.
(四)山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