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10-20 |
002274 证券简称: 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 2014-020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昌化工"),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 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等相关规 定,对承诺相关方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 股东、 关联方及公司不存在逾期未履行的承诺,也不存在不符合监管指引要求的 承诺,并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履行情况汇总如下: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投资") 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 对于股份公司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以及研究的新 产品、新技术,华纳投资承诺并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生产、不开发、不经营;
亦不 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新产品、新技术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 业、新产品、新技术,也不进行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 威胁的业务活动.
2、 承诺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的正当权益,并促 使华纳投资全资拥有或拥有50%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时间:2008年9月25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 对于股份公司正在或已经进行生产开发的产品、经营的业务及研究的新产 品、新技术,本公司承诺并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生产、不开发、不经营;
也不进行 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
2、本公司承诺并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股东的正当权 益,并促使本公司全资拥有或本公司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 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时间:2008年9月25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关联交易承诺 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昌(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 联交易之承诺书》,承诺:在与股份公司可能发生的任何交易中,股东(包括该 股东全资、控股企业)保证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市场公认的价格进行;
将 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制权关系和地位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股份公司及 股份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并保证以上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 违反上述承诺、 保证的, 股东愿意承担由此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 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承诺时间:2008年9月25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股东张家港市金茂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南京瑞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安徽天大投资有限公司均已承诺并出具自愿锁定函,承诺:认购 的华昌化工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不得上市交易转让. 承诺时间:2013年7月31日 承诺期限:2013年7月31日至2014年7月30日 承诺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承诺期限内承诺人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