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10-19 |
甘肃能源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化集团")于2018 年12 月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核准豁免甘肃能源化工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8〕2091 号) ,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 核准豁免能化集团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增持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 司89,700,000 股股份,导致控制该公司 1,151,205,580 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 股本 50.3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二、能化集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能化集团应当会同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 续.
四、能化集团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 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证监会. 与上述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核准相关的《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报告及法律 意见书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司将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2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