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10-23
C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GREENFRESH GROUP CO., LTD. 中国绿宝集团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183)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业绩公告中国绿宝集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 ) 董事(「董 事」 ) 会(「董 事会」 ) 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 「本 集团」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 年」 ) 之经审核综合财务业绩,连同2014年同期比较数字,载列如下. 财务摘要本集团本年收入约为人民币762.12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216.45百万元或39.67%. 本集团本年生物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前毛利约为人民币276.47百万元(未 扣除营业税及附加) ,较去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78.59百万元或39.72%. 本集团本年生物资产公允价值调整后毛利约为人民币261.11百万元(未 扣除营业税及附加) ,较去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54.72百万元或26.51%;

与去年同期相比, 本集团本年的毛利率从37.82%下降至34.26%. C

2 C 本集团本年纯利约为人民币217.73百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人民币42.64百万元或24.36%.若剔除因本公司上市所产生的费用(如 中介专业费用、路演开支及上市申请费用等) 以及以权益结算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之影响,本集团本年纯利约为人民币256.73百万元,较2014年同期增加约37.50%. 本公司拥有人本年应占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49.2分. 董事会建议派发年内末期股息每股本公司普通股(「股 份」 ) 20.00港仙(约 相等於人民币17.00分) ,惟须待本公司股东(「股 东」 )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C

3 C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2015年2014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收益4762,118 545,665 生物资产公允值变动减销售成本246,716 211,122 已售物品成本(747,722) (550,393) 营业税金及附加(798) (924) 毛利260,314 205,470 其他收入24,385 9,947 销售开支(3,873) (6,083) 行政开支(59,774) (30,800) 经营溢利221,052 178,534 财务成本6(615) (1,194) 税前溢利220,437 177,340 所得税开支7(2,705) (2,252) 年内溢利8217,732 175,088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项CC年内全面收益总额217,732 175,08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217,732 175,08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收益总额217,732 175,088 每股盈利9基本人民币49.2分人民币46.7 分摊薄人民币49.0分人民币46.7 分股息10 85,000 不适用C4C综合财务状况表於2015年12月31日2015年2014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资产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161,802 151,441 预付土地租赁款36,858 35,270 其他资产706

723 非流动资产总额199,366 187,434 流动资产存货18,999 23,759 生物资产11 53,102 93,707 贸易应收款项12 124,480 58,854 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112,816 113,039 银行及现金结余1,014,346 336,519 流动资产总额1,323,743 625,878 资产总额1,523,109 813,31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股本30,586

375 其他储备1,422,710 758,401 权益总额1,453,296 758,776 负债流动负债贸易应付款项13 41,278 16,480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17,483 19,844 银行贷款10,000 18,000 即期税项负债1,052

212 流动负债总额69,813 54,536 权益及负债总额1,523,109 813,312 C

5 C 附注1. 一般资料中国绿宝集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其主要 营业地点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 ) 厦门思明区观音山运营中心10栋八楼.本公司之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 ) 之主板上市.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活动为菇类种植、制造罐头食品及其他加工食品以及买卖食品及其他产品. 本公司董事(「董 事」 ) 认为,Song Rising Co., Ltd. (於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 为本公司直属母公司,而本公司董事郑松辉为本公司最终控股方. 2. 编制基准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按照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所有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 ) 编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 ) 、 国际会计准则(「国 际会计准则」 ) 及诠释.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亦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 市规则」 ) 之适用披露规定,以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 之披露规定. 3. 采纳新订及经修订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规定(a)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於本年度,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 称 「本 集团」 ) 已采纳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所有与其营运有关并於2015年1月1日开始之会计年度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本(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2010年至2012 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该修订厘清在实体使用重估模式时账面总值及累计折旧摊 销之处理方法.由於本集团并无使用重估模式,故该修订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影响. C

6 C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之修订本(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2010年至2012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该修订规定在实体就经营分类应用综合标准时,必须披露管理层作出之判断,以及厘清须予报告分类资产总额与有关实体之资产之对账仅会在有关分类资产会定期汇报之情况下,方始需要作出.该等厘清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之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11年至2013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该修订厘清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之组合例外情况-容许实体按净值基准计量一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公平值-适用於全部属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 号围内之合约(包 括非金融合约) .该修订对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并无任何影响.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已颁布但尚未於2015 年1月1日开始之财政年度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董事预期本集团将於有关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生效后,在综合财务报表中应用有关准则.本集团现正评估(倘 适用) 所有将於未来期间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潜在影响,惟目前未能确定此等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否对其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来自客户合约之收入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 号租赁2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本主动性披露3 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之修订本现金流量表4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及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之修订本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之澄清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12年至2014年周期之年度改进3

1 於2018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可提早应用.

2 於2019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可在亦已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时提早应用.

3 於2016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可提早应用.

4 於2017年1月1日或以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可提早应用. C

7 C (c) 新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 新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 第9部 「账 目及审计」 之规定於本财政年度生效.尽管本公司并非在香港注册成立,但上市规则要求公司遵守新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 .因此,综合财务报表内若干资料之呈报方式及披露有所变动. (d) 上市规则之修订联交所於2015年4月发布经修订上市规则附录十六,有关修订涉及适用於截至2015 年12月31日止或之后会计期间之年报中之财务资料之披露,并可提早应用.本公司已采纳有关修订,因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中若干资料之呈报方式及披露有所变动. 4. 收益本集团销售货品予客户的收益如下: 2015年2014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杏鲍菇296,873 199,272 蘑菇及草菇243,199 175,860 罐头食品99,617 124,690 其他加工食品45,538 45,843 食品贸易76,891 C 762,118 545,665 C

8 C 5. 分部资料年内本集团五个可呈报分部而於2014年则有四个呈报分部如下: 杏鲍菇C种植杏鲍菇蘑菇及草菇C种植蘑菇及草菇罐头食品C生产及买卖罐头食品其他加工食品C生产及买卖其他加工食品,例如盐水菇、酱腌菜、休闲食品及乾菇食品贸易C买卖食用菌、新鲜食品、蔬菜、罐头食品、急冻食品等本集团的可呈报分部乃为提供不同产品及服务的策略性业务单位.由於各业务要求不同技术及市场推广策略,故各呈报分部乃分别管理. 分部损益不包括未归类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开支、行政开支、其他收入、财务成本及所得税开支.分部资产包括贸易应收款项、存货及生物资产. 本集团将分部间销售及转拨视作向第三方进行销售或转拨处理,即以当前市价进行处理. 有关可呈报分部损益、资产及负债的资料: 杏鲍菇蘑菇及草菇罐头食品其他加工食品食品贸易总计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年度 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 296,873 243,199 99,617 45,538 76,891 762,118 分部间收益18,957 19,342 C C C 38,299 分部溢利128,866 134,263 20,765 5,291 4,320 293,505 其他重大收入及支出项目: 所得税开支CC2,125 C

580 2,705 於2015年12月31日分部资产12,344 40,915 15,637 C 70,510 139,406 C

9 C 杏鲍菇蘑菇及草菇罐头食品其他加工食品总计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外部客户的收益199,272 175,860 124,690 45,843 545,665 分部间收益40,116 39,885 4,826 20,791 105,618 分部溢利79,848 96,509 22,222 4,605 203,184 其他重大收入及支出项目: 所得税开支CC2,252 C 2,252 於2014年12月31日分部资产12,533 82,278 13,598 1,930 110,339 可呈报分部收益、损益及资产的对账: 2015年2014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收益可呈报分部的收益总额800,417 651,283 抵销分部间收益(38,299) (105,618) 综合收益762,118 545,665 损益可呈报分部的损益总额293,505 203,184 抵销分部间溢利(17,038) (5,002) 生物资产公允值变动所产生的损益变动(15,355) 8,516 上市开支(7,193) (11,619) 折旧(9,639) (9,153)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761) (748) 未分配款项(25,787) (10,090) 年内综合溢利217,732 175,088 资产可呈报分部的总资产139,406 110,339 未分配金额-物 业、厂房及设备161,802 151,441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36,858 35,270 -银行及现金结余1,014,346 336,519 -其他170,697 179,743 综合资产总值1,523,109 813,312 C

10 C 2015年2014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地区资料: 收益中国-华 东426,559 326,178 -华南52,648 53,315 -华北19,775 11,293 -华中94,806 27,686 -中国东北24,617 36,689 -中国西南70,000 77,760 -中国西北C9,757 马来西亚39,385 C 菲律宾19,692 C 印尼3,236 C 新加坡2,076 C 英国2,042 C 尼日利亚1,527 C 美国363 2,987 其他5,392 C 综合总计762,118 545,665 於呈列地区资料时,收益乃根对四康牡鼗,故可评估所付运的货品的经济环境. 本集团所有非流动资产位於中国. 於年内,并无个别客户的各自收益占本集团外部收益总额的10%或以上(2014年:无) . 6. 财务成本2015年2014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银行借款利息615 1,194 7. 所得税开支2015年2014年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即期税项-中国年内拨备1,802 2,252 往年度拨备不足323 C 即期税项-香港年内拨备580 C 2,705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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