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10-23 |
300 万元的银行借款,该笔借款已经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笔借款由公司控股股东邵春生提供最高额担保和海纳制动以 自有房地产及土地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具体合同签订事项如下:
1、2016 年2月24 日,公司控股股东邵春生与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烟台分行签订《2016 烟银最保字第
6450006 号》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 ,约定中信银行烟台分行于
2016 年2月24 日至
2017 年2月24 日对海纳制动提供的一系列贷款均由邵春生提供不超过
1200 万 元的最高额保证.
2、2016 年2月24 日,海纳制动以自有房产烟房权证福安第 F006733 号和烟国用(2010)第30002 号土地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分行签订 《2016 烟银最抵字第
6460002 号》 最高额抵押合同, 约定中信银行烟台分行于
2016 年2月24 日至
2018 年2月24 日对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