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10-25 |
2019 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
2019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结合包头惠民 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预计公司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公司拟继续向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管道直饮水、缴纳管理服务 费;
向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应桶装水、采购自来水;
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采购电、暖;
向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缴纳污水处理费.预计
2019 年上 述关联交易总额约
700 万元. 关联交易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型 预计发生额 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 司 公司控股股东 管道直饮水销售
10 万元 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 司 公司控股股东 上级管理费
200 万元 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 直饮水、袋装水 销售
40 万元 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股东 自来水采购
200 万元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制 电力、暖采购
50 万元 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 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制 缴纳污水处理费
200 万元 公告编号:2019-002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
2019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其中关联董事杨炳武、杨学 亮、万选才、张权利回避表决. 以上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装备大道
36 号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新规划区装备大道
3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马力 实际控制人:包头市国资委 注册资本:83,000 万元 主营业务:城乡供水、排水、直饮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的投资建设和 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
企业总部管理服务;
市政、水利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勘测、监理、施工;
水质检测化验;
给排水材料设备的生产、经营、销售;
房地产 租赁;
市政、 水利基础性项目的开发建设及开展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经营范围内的 业务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包头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85 号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
85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告编号:2019-002 法定代表人:金行洲 实际控制人:包头市国资委 注册资本:10,068 万元 主营业务:自来水生产与销售;
供水设备、设施维修;
给水工程(包括二次 供水)施工、设备安装、调试;
给水设备、管材、闸阀的销售;
水表校验、维修 及销售;
净水剂的生产和销售;
水质监测;
管网检漏、测绘;
供水工程咨询、设计;
普通货运;
房屋租赁 3.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乌兰道
4 号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乌兰道
4 号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刘志强 实际控制人:包头市国资委 注册资本:66,733 万元 主营业务:蒸汽热供应,城市集中供热,热水及蒸汽供应,供热采暖;
采暖 管道设施的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施工;
房屋租赁;
供热费的收缴;
热计量装 置的销售、安装 4.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丰产道4号街坊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丰产道4号街坊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谷兆全 实际控制人:包头市国资委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主营业务:城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置、排水管网及泵站设施规 划、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
公用设施的运营与维护;
城市基础设施的 投资、建设、经营、管理;
项目建设管理;
工程设计与咨询;
技术开发、培训、 公告编号:2019-002 转让、服务、咨询;
水质检验检测服务;
安装、维修机械电器设备、仪器仪表;
销售再生水、环保设备、建筑材料、污泥;
房屋租赁.
(二)关联关系 关联关系见本公告"
一、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 遵循 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 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19 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水、电以表计量, 暖以使用平米数计量,管理服务费按照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印发《关于 对子公司收取服务费管理办法》(包水务(集团)发〔2017〕78 号)的通知要 求缴纳,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执行,最终以实际发生的交易 额进行决算,交易金额预计
700 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 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且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政府定 价或政府指导价交易, 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有积极影 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包头惠民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包头惠民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