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10-21 |
重要提示: 1. 被担保人名称: 陕西秦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陕西秦邦 ) . 2.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以所持参股公司陕西秦邦全部 30%股权, 为其控股股东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以下简称 陕西环保集团 )担保其申请
1 亿元
2 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授 信提供反担保,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 年,陕西环保集团(持有 陕西秦邦 51%股权)将为该贷款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3. 本次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9月2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陕西秦邦业务拓展需要,其向银行申请
1 亿元
2 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陕西环保集团(持有陕西秦邦 51%股权)将为该贷款授 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依持股比例为陕西秦邦申请贷款授信提供反担 保,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 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秦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2月1日住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37 乙号天创数码大厦
22 层E、F、G、H 户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贷款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第2页共4页法定代表人:刘强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经营范围:工业污水处理、环境保护工程的承包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等. 目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陕西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100.00 51%
2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30%
3 宁波高新区禹泽创新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900.00 19% 合计 10,000.00 100% 陕西环保集团为陕西秦邦的控股股东, 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和陕西省大型国 有企业延长石油集团、陕煤化集团、陕西有色集团共同出资组建的全国首家省属 环保企业,由陕西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陕西省环保厅负责业务指 导.陕西环保集团于
2014 年12 月17 日正式挂牌成立,业务涵盖污染减排、水 污染防治、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生态 修复、环保产业投融资等,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6.58 亿元、利润
5067 万元.目前,陕西环保集团下属
17 家子公司和
2 家区域分公司,在岗职工
1200 余人,资 产规模 22.4 亿元,初步形成了 以服务板块为牵引,以实业板块为核心,以平 台板块为支撑,以衍生投资板块为补充 的覆盖环保全产链的四维产业布局. 公司与陕西秦邦的其他股东均无关联关系. 陕西秦邦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7 年6月30 日,陕西秦邦资产总额为 13,281.22 万元,负债总额为 4,010.84 万元, 净资产为 9,270.38 万元, 资产负债率为 30.20% (未经审计) .
2017 年半年度,净利润为 109.97 万元.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贷款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第3页共4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不含本次担 保)总额为人民币 137,000 万元,其中对全资子公司昊天节能装备有限公司担 保人民币 49,000 万元;
对全资子公司陕西万邦达水务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年度内将到期终止的 10,000 万元原担保协议) ;
对全资子公司 江苏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3,000 万元;
对参股公司惠州大亚湾伊 科思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50,000 万元;
对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 市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 20,000 万元. 本次担保批准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审批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140,000 万元 (含本年度内将到期终止的部分原担保协议) ,含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参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占公司
2016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52%,占公司
2016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 19.19%.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四、董事会意见 陕西秦邦在银行的信用记录良好,未发生不良借款,资产负债率较低,具备 一定的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董事会认为, 陕西秦邦所申请的银行贷款授信主要用于业务拓展和相关项目 的投资建设,有利于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且陕西秦邦控股股东陕西环保集团为 其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控制风险,公司对陕西秦邦申请银行贷款授信 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反担保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 陕西秦邦相关业务的顺利推进,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本次担保相关议案已经出席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审议 通过.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为参股子公司贷款授信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第4页共4页公司本次为参股子公司陕西秦邦提供反担保, 主要用于支持其业务拓展和相 关项目的投资建设,有利于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强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反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审慎核查,同意公司为其提供反担保.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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