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10-23 |
002483 股票简称: 润邦股份 编号: 2015-03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5月2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60,000,000 股为 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
扣税后, 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75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 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025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6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3 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
2 08*****209 CHINA CRANE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
五、 权益分派实施后,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 》标的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对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如下: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98-0.05=5.93 元.
六、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自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到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 变化.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是一致的.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西路
9 号 咨询联系人:刘聪 朱小雪 咨询
电话:0513-80100206 传真
电话:0513-80100206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