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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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以来新建

20 蒸吨/小时 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情况的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 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85 号)及《关于做好

2014 年以来新 增20t/h 以下燃煤锅炉销号台账报送工作的通知》(金锅治办 [2018]1 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

2014 年以来新建

20 蒸吨/小时 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7 日.

如对 整改情况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通过书面或电话等 方式向兰溪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

电话:88929617,联系地址:兰溪市振兴路

500 号企业服务 中心

12 楼. 兰溪市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8月2日2014年以来兰溪市新建

20 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情况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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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34

35 36 责任单位 赤溪街道 横溪镇 横溪镇 横溪镇 横溪镇 黄店镇 经济开发区 经济开发区 经济开发区 兰江街道 兰江街道 兰江街道 兰江街道 兰江街道 灵洞乡 马涧镇 马涧镇 女埠街道 女埠街道 女埠街道 上华街道 上华街道 上华街道 上华街道 上华街道 水亭畲族乡 永昌街道 永昌街道 永昌街道 永昌街道 游埠镇 游埠镇 游埠镇 永昌街道 游埠镇 兰江街道 使用单位 兰溪市三联带业厂 兰溪市睿博日用品有限公司 兰溪市联华工艺品厂 兰溪市众益水晶饰品有限公司 兰溪贝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兰溪市美捷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浙江宝龙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宝龙纺织有限公司 浙江信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成旭明豆腐店 兰溪市惠峰织造有限公司 浙江中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兰溪市环球家纺有限公司 兰溪市盛鸿木工板厂 兰溪市高峰新型建材厂 浙江嘉华化工有限公司 兰溪市曹氏水泥制管厂 浙江金兆纺织有限公司 兰溪市恒润化工有限公司 兰溪市华圣纸业有限公司 兰溪市江南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浙江兰福家俱有限公司 兰溪市捷达工具厂 兰溪市鑫华制革有限责任公司 兰溪市纵横涂料厂 兰溪市建明冷冻食品厂 兰溪市同力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兰溪文荣纺织有限公司 兰溪市丰源金属制品厂 兰溪市旭平袜子定型加工厂 浙江永泉化学有限公司 兰溪市万源调味品厂 兰溪市诺宝化工有限公司 兰溪市春佳化工厂 兰溪市建富纺织用品厂 兰溪市喜盈门油脂责任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地址 兰溪市赤溪街道工业园区 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园区 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园区 兰溪市横溪镇工业园区 兰溪市横溪镇渔塘下村 兰溪市黄店镇黄店村 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宝龙路

9 号 兰溪市经济开发区宝龙路

9 号 兰溪市经济开发区雁洲路

256 号 兰溪市兰江街道成村村 兰溪市兰江街道厚仁下江村 兰溪市兰江街道厚仁下江村 兰溪市兰江街道厚仁下江村 兰溪市兰江街道华东铝业生活区 兰溪市灵洞乡甘露源村 兰溪市马涧镇 兰溪市马涧镇翁月村 兰溪市女埠街道工业园区 A 区 兰溪市女埠街道工业园区 B 区 兰溪市女埠街道下刘村 兰溪市上华街道马鞍徐村 兰溪市上华街道马鞍徐村 兰溪市上华街道马达赤山村 兰溪市上华街道上吴村 兰溪市上华街道瓦灶头 兰溪市水亭乡 兰溪市永昌街道工业园区 兰溪市永昌街道满塘岗工业园区 兰溪市永昌街道社峰村 兰溪市永昌街道潭塘坞村 兰溪市游埠镇工业园区 兰溪市游埠镇解放街

112 号 兰溪市游埠镇七里坪 兰溪永昌街道孟湖夏李村长源山 兰溪游埠镇滕家圩村 兰溪市兰江街道胡大山村 锅炉型号 DZG1-1.0-T YCL-1400MA DZG2-1.0-M YLL-930MA LHC0.5-0.7-AII LHC0.5-0.4-AIII YLW-3500MA YLW-3500MA LHC0.3-0.4-AII LHC0.1-0.4-AII DZL2-1.25-AII YLW-2300T SZL6-1.25-AII LHC0.3-0.7-AII SZL10-1.6-AII DZL4-1.25-AII DZL2-1.25-AII SZL6-1.25-AII DZL2-1.25-AII DHX14-1.25-AII LHC0.5-0.7-AII(AIII) LHC0.5-0.7-AII DZG1-0.8-M DZL4-1.25-AII LHC0.15-0.4-AII LHC0.15-0.09-AIII DZL1-0.8-AII DZL6-1.25-AII LHC0.1-0.4-AII LHC0.5-0.7-AII YLL-7000MA LHC0.2-0.4-AII LHC0.1-0.4-AII LHC0.15-0.4-AIII DZL2-1.25-AIII YGL-1400MA 锅炉规模(t/h) 1.00 2.00 2.00 1.50 0.50 0.50 5.00 5.00 0.30 0.10 2.00 3.00 6.00 0.30 10.00 4.00 2.00 6.00 2.00 14.00 0.50 0.70 1.00 4.00 0.15 4.00 0.15 6.00 0.10 0.50 10.00 0.20 0.10 0.15 2.00 2.00 锅炉使用证编号 锅浙 GB1335 锅浙 GB1346 锅浙 GB1354 锅浙 GB0080 锅浙 GB0013 锅浙 GB1339 锅浙 GB0045 锅浙 GB0046 锅浙 GB1352 锅浙 GB0138 锅浙 GB0041 锅浙 GB0066 锅浙 GB0079 锅浙 GB0141 锅浙 GB1341 锅浙 GB1332 锅浙 GB1350 锅浙 GB0047 锅浙 GB0037 锅浙 GB1347 锅浙 GB1344 锅浙 GB0115 锅浙 GB1338 锅浙 GB1336 锅浙 GB1349 锅浙 GB1353 锅浙 GB1345 锅浙 GB0021 锅浙 GB0036 锅浙 GB0010 锅浙 GB0123 锅浙 GB1351 锅浙 GB0140 锅浙 GB1333 锅浙 GB0085 锅浙 GB0056 禁燃区/非禁燃区 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是新建年份(质监登记时间) 2014-01-17 2014-05-05 2014-08-01 2014-11-11 2014-08-13 2014-03-21 2014-08-27 2014-09-01 2014-07-16 2014-08-01 2014-08-27 2014-10-15 2014-10-28 2014-08-01 2014-03-21 2014-01-07 2014-07-04 2015-01-27 2014-04-14 2014-06-12 2014-05-05 2015-03-18 2014-03-21 2014-01-17 2014-07-01 2014-08-01 2014-05-05 2014-09-02 2014-08-26 2014-08-13 2015-07-27 2014-07-09 2014-08-01 2014-01-17 2014-11-13 2014-09-05 注销时间 2017.9.18 2016.12.30 2017.1.13 2016.12.30 2016.12.30 2016.12.6 2016.9.14 2016.9.14 2016.1.20 2016.12.27 2015.7.15 2017.2.8 2016.12.29 2016.12.14 2017.9.18 2017.9.18 2016.12.6 2017.9.20 2017.12.29 2017.8.21 2016.12.20 2017.1.16 2016.8.24 2017.1.13 2016.12.20 2017.8.16 2017.9.18 2017.9.18 2017.1.13 2017.1.10 2017.9.18 2016.7.15 2015.12.30 2017.1.10 2016.8.30 2017.1.3 淘汰方式 改天然气 改天然气 改天然气 改天然气 改天然气 改天然气 改天然气 改天然气 改天然气 拆除 拆除 集中供热 集中供热 拆除 改天然气 改天然气 改生物质 拆除 拆除 拆除 改生物质 改生物质 改生物质 改生物质 拆除 拆除 改天然气 改天然气 改生物质 改生物质 改天然气 改生物质 改天然气 改生物质 拆除 改天然气 备注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已去功能化,已 无法恢复燃用高污染燃料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已去功能化;

主 体正在拆除中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原燃煤锅炉主体已拆除 根据 《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85 号)及《关于全市

107 台煤气发生炉销号台账报 送的函》(金节能办〔2018〕4 号)文件要求,现将 我市煤气发生炉淘汰改造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 时间为

7 日. 如对整改情况的真实性有异议,可 于公示期间, 通过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兰溪市 经济和信息化局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反映. 联系

电话:88895023,联系地址:兰溪市振兴路

500 号企业服务中心

19 楼. 兰溪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 年8月2日关于兰溪市煤气发生炉淘汰改造情况的公示 兰溪市煤气发生炉淘汰改造情况表 序号

1 使用单位 兰溪市光大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地址 兰溪市兰江街道玉露路

1 号 煤气发生炉型号(单段/两段) 一段 直径(米) 2.6 是否属应淘汰的落后设备 是 禁燃区/非禁燃区 非禁燃区 淘汰方式 改二段式 备注 原煤气发生炉拆除

电话:88899671 E-mail: [email protected]

8 专版 2018年8 月2日星期四LANJIANG DAO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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