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10-28 |
600644 股票简称: 乐山电力 编号: 临2012-3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四川大渡 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2 年8月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并受托管理四川大 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峨边彝 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签署《委托管理协议书》并受托管理峨边彝族 自治县财政局持有的四川大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电公司)3776 万股国有股股权.委托管理期限至公司对大电 公司
3776 万股的国有股权收购完成之日止.委托管理期间,公 司不收取也不支付任何管理费用. (详见公司
2012 年8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的公告) 日前,公司与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正式签署了《四川大 渡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书》 ,主要内容为:
1、峨边财政局将所持有的大电公司
3776 万股(占总股本
6500 万股的 58.09%)国有股权(不含收益权、处置权以及协议 特别约定的其他股东权利)委托给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行使. 委托管理期限至公司对大电公司
3776 万股的国有股权收购完成 之日止.
2、委托管理期间,大电公司仍为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 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其注册地址、经营
2 地址、税收(含各类基金)解缴地归属、相关经济统计指标上报 地等均不发生变化.
3、委托管理期间,公司按照大电公司《章程》规定,在安 全生产管理、劳动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电力规划、建设、调度 等生产经营方面对其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
4、相关保证与承诺.委托管理期间,公司将确保峨边财政 局股权以及大电公司资产实现保值增值;
承诺不得处置大电公司 重大资产,不得以大电公司名义或其资产对外提供担保、抵押.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