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10-24 |
25 万件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福建泉州巧森工艺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362499 收到报告表日期 环保部门填写 编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制仅供环保部门信息公开使用
1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福建泉州巧森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铁件工艺品
25 万件项目 建设单位 福建泉州巧森工艺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吾都片区闽商投资区 建设依据 闽发改备[2018]C090117 号 主管部门 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代码 C2432 金属工艺品制造 工程规模 租赁总建筑面积 1050m2 总规模 年产铁件工艺品
25 万件 总投资
50 万元 环保投资
13 万元 主要产品年产量及原辅材料年用量主要产品 名称 主要产品 年产量 主要原辅 材料名称 主要原辅 材料现状 用量 主要原辅材 料新增用量 主要原辅材料 预计年总用量 铁件工艺品
25 万件/年 铁件工艺品 半成品 ――
25 万件/年25 万件/年 静电粉末涂料 ――
20 吨/年20 吨/年 主要能源与水资源消耗 名称 现状用量 新增用量 预计总用量 水(吨/年) ――
171 171 电(kwh/年) ――
15 万15 万 生物质燃料 (吨/年) (过渡期) ――
80 80 燃气(m3 /年) (远期) ―― 4.
16*104 4.16*104 燃油(t/a) 燃煤(t/a) 其它
2
二、当地社会、经济、环境概述 2.1 自然环境概况 2.1.1 地理位置 福建泉州巧森工艺品有限公司年产铁件工艺品
25 万件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 安溪县吾都片区闽商投资区,地理中心坐标为 N25.087464°,E118.155881°.项目地理 位置详见附图 1.项目北侧及东侧为他人工艺品厂,西侧为他人企业仓库,西南侧为 泉州市新尚鑫工艺品有限公司,东南侧为他人工艺品厂.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详见附 图2,项目及周边环境相关照片详见附图 4. 安溪县位于福建省东南部,晋江西溪的上游,属泉州市管辖.地理坐标东经 117°36'
~118°17'
,北纬 24°50'
~25°26'
.东接南安市,西连华安县,南毗同安县,北邻永 春县,西南与长泰县接壤,西北与漳平县交界.吾都片区在镇政府驻地西北 2.5 公里 处,凤冠山西翼贡山下,清溪右畔,海拔
55 米. 2.1.2 地质地貌地形 安溪县境内各时期地层均有分布, 出露面积约
1800 平方公里, 不同时期地层厚度 变化幅度从 0~2295 米,按地层层序、古生物群、接触关系、岩相、沉积旋回及火山 喷溢次序等.安溪县属戴云山脉向东南延伸部分.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西北部山 峦起伏,山峰林立,山势峻峭,坡度大,河谷狭窄,平均海拔在
700 米以上,最高山 峰太华尖
1600 米.千米以上高山
2461 座;
东南部地势相对较平缓,千米高山
475 座, 平均海拔在
500 米以下,城厢经兜村最低海拔
32 米.以丘陵山地为主,河谷盆地串珠 状分布在西溪、蓝溪沿岸.主要河流贯串盆地,并切穿盆地之间的山岭. 2.1.3 气候气象 项目所处区域属东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夏季长且炎热,冬季短而无严寒, 冬季多偏北风,夏季多偏南风;
年平均风速 3.5m/s,常年风向为 ENE,频率 18%,夏 季以 SSW 风为主,冬季风向多为 ENE 风,其他季节以 EN 风为主.年平均气温 19~ 21℃,七月份气温最高,月平均气温 22~29℃,极端最高气温 37~39℃,一月份气温 最低,极端最低气温 1~3℃;
年平均降雨量 1637.6 毫米,一年中以六月份降水最多,
11 月份降水最少;
年平均绝对湿度为
20 毫巴,七月份平均绝对湿度为
30 毫巴,一月 份平均湿度为 10.6 毫巴;
年平均蒸发量为 1051.5 毫米,七月份平均绝对蒸发量最大, 一月份平均蒸发量最小;
区内日照充足,年平均日照数
2030 小时,3~6 月份日照数
3 最少,平均月日照数 141.3 小时,7~9 月份日照数最多,平均月日照数
227 小时.区 内霜期短,初霜期
1 月上旬,终霜期
1 月下旬,年平均霜
4 天,降雪罕见.台风多集 中在每年的 7~9 月份,平均每年
4 次. 2.1.4 水文状况 西溪发源于安溪县境内,为典型的山地河流,流域形状系数为 0.133,呈狭长和不 对称型,全长
145 公里.年内流量分布不均,河水丰水期一般集中在 5-9 月,流量占 全年的 67%以上,河水涨落明显受到降雨的影响.11 月至翌年
2 月为河水枯水期,河 水流量骤减,多年平均年径流量为 28.6 亿m3 /a,年均流量为 90.7m3 /s,枯水季节多年 平均流量为 31.1m3 /s,最枯流量为 5.0m3 /s~11.0 m3 /s. 2.2 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2.2.1 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根据 《泉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类别划分方案修编及编制说明》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05 年3月) ,西溪主要作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游泳区、一般 工业用水、农业用水、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水环境功能区划类别为 III 类,执行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 类水质标准. 根据《福建人民政府关于惠安等县(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 批复》 (闽政文〔2003〕353 号) ,安溪县城关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如下: ①一级保护区范围:晋江西溪安溪县城关水厂吾都取水口上游
1000 米至下游
100 米水域及其两侧外延
15 米范围陆域. ②二级保护区范围: 晋江西溪安溪县城关水厂吾 都取水口上游
2000 米(草埔头)至下游清溪大桥断面水域及其两侧外延
50 米范围陆 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 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安溪县自来水厂大岭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闽 政文〔2008〕456 号) ,安溪县自来水厂大岭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如下: ①一级保护区范围:晋江西溪安溪县自来水厂大岭取水口下游闽华水电站拦河坝 至上游铁路桥断面水域及其两侧外延
50 米(若遇公路则以公路为界,不含公路)范围 陆域.②二级保护区范围:晋江西溪安溪县自来水厂大岭取水口下游闽华水电站拦河 坝至上游蓬洲桥断面水域及其两侧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 一级保护区内西溪水环境功能类别为 II 类,执行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 标准》II 类水质标准;
二级保护区内西溪水环境功能类别为 III 类,执行 GB3838-2002
4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 类水质标准. 表2-1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项目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Ⅴ类 pH(无量纲) 6-9 化学需氧量(CODCr)≤
15 15
20 30
40 生化需氧量(BOD5)≤
3 3
4 6
10 溶解氧≥ 7.5
6 5
3 2 氨氮(NH3-N)≤ 0.15 0.5 1.0 1.5 2.0 2.2.2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1)基本污染物 项目所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区划功能类别为二类功能区,执行 GB3095-2012《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及其
2018 年修改单要求,具体标准见表 2-2. 表2-2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部分指标 污染物名称取值时间浓度限值(二级标准) 单位 年平均
60 24 小时平均
150 SO2
1 小时平均
500 年平均
40 24 小时平均
80 NO2
1 小时平均
200 年平均
200 TSP
24 小时平均
300 年平均
70 颗粒物 (粒径小于等于 10?m)
24 小时平均
150 年平均
35 颗粒物 (粒径小于等于 2.5?m)
24 小时平均
75 ?g/m3 (2)其他污染物 项目其他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具体详见 表2-3. 表2-3 项目其他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项目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mg/m3 ) 标准来源 非甲烷总烃 短期平均 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 2.2.3 声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项目所处区域噪声环境功能区划类别为
3 类功能区,执行 GB 3096-2008《声环境 质量标准》3 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 2-4.
5 表2-4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部分指标 类别 昼间 dB(A) 夜间 dB(A)
3 65
55 2.3 污染物排放标准 2.3.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生物质炉窑水浴除尘设施水箱内除尘水定期清理除尘泥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喷淋设备喷淋水定期清理泥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过渡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地灌溉,不排入到周边水体.灌溉水 质参考 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表1旱作标准,其水质指标详见表 2-5.远期,待片区污水管网铺设完毕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 GB8978-1996《污水 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参照 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 水质标准》表1B 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排污管网汇入安溪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 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 A 标准.其部分指标详见表 2-6. 表2-5 GB5084-2005 表1旱作标准部分指标 单位 mg/L 控制项目 BOD5 CODCr SS 粪大肠菌群 蛔虫卵 标准值 100mg/L 200mg/L 100mg/L
4000 个/100mL 2.0 个/L 表2-6 项目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 除外) 标准 pH CODCr BOD5 SS NH3-N GB8978-1996 表4三级标准 6-9
500 300
400 45* GB18918-2002 一级 A 标准 6-9
50 10
10 5 *―NH3-N 指标执行 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 等级标准 2.3.2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项目喷粉粉尘排放执行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表2二级标准, 详见表2-7. 项目烘干固化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 (非甲烷总烃) 排放执行DB35/1783-2018 《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详见表 2-8. 过渡期,项目喷粉烘干固化的热源由炉窑燃烧生物质颗粒提供,远期热源由天然 气提供;
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 和NOx.其中烟尘排放执行 GB9078-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干燥炉(窑)二级标准,详见表 2-9,SO2 和NOx 排放参照执行《泉州市非电锅炉、热载体炉 SO
2、NOx 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煤、
6 燃气标准,详见表 2-10. 表2-7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部分指标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m) 污染物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mg/m3 )
15 监控点 浓度 (mg/m3 ) 颗粒物
120 3.5(严格 50%为1.7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注:项目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
200 米半径范围的建筑
5 米以上,排放速率限值按标准限值严格 50%执行 表2-8 DB35/1783-2018《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表1部分指标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kg/h 行业名称 污染物项目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15m 涉涂装工序的其 它行业 非甲烷总烃
60 2.5 表2-9 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摘录) 污染物 排放标准(mg/m3 ) 烟尘 100(200,严格 50%执行) 过渡期 黑度 林格曼 I 级注:项目排气筒高度未高出周围
200 米半径范围的建筑
3 米以上,排放浓度限值按标准限值严格 50%执行. 表2-10《泉州市非电锅炉、热载体炉 SO
2、NOx 排放浓度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