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0-25 |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4月25 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 简称"华信所" )负责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事务和内部控制审计事务.董事会根 据审计事务的工作量及其他上市公司支付会计师报酬情况, 确定公司支付给华信所报 酬为年度财务审计费
4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5 万元.华信所作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已为公司连续服务
1 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 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4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