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10-26 |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提请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 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10 月26 日9时.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10 月2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公告编号:2018-034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 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四楼礼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改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
2018 年10 月11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 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瑞奇工程: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3).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自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办理的, 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该法定代表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人单位印 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8 年10 月26 日8-9 时
(三)登记地点:公司四楼礼堂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胡在洪(董事会秘书) 联系
电话:15828449606 传真: 028-83604467 电子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编:
610300 地址: 成都市青白江区青华东路
288 号 公告编号:2018-034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参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需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 成都瑞奇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0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