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10-27 |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 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之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5 年1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07) . 公司已于
2015 年4月24 日将上述 18,000 万元中的 4,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5 年4月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15-033) .
2015 年7月21 日,公司已将上述 18,000 万元中 3,5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截止公告日,公司已归还募集资金 7,500 万元,其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