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10-27 |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控股股 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预计向嘉化集团申请银 行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一年,自201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嘉化集团递交的《关于在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 ,提议将《关于为控股股东申 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 《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 以上股份的普通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东) ,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 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嘉化集团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 程序符合上述规定,且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2015 年4月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控股股东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联董事管建忠、 沈新华、邵生富、顾丽静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
1、为嘉化集团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期限 为一年,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嘉化集团提供反担保;
2、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 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该提案将提交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届时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0 年3月15 日 法定代表人:管建忠 注册资本: 24,8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海盐经济开发区杭州湾大桥新区滨海大道
1 号 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化学试剂的生产(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农药的生 产(凭有效的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范围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实业 投资;
农副产品收购 (国家禁止或限制收购的除外) ;
农药的技术开发;
高分子树脂、 塑料制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技术开发;
磷酸钙、氯化铵的生产;
化工技术的咨 询服务;
化工设备的加工、制造、安装;
经营进出口业务. 关联关系:嘉化集团持有公司 569,244,992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43.58%,为公 司控股股东. 嘉化集团股权关系图: 截止2014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1,397,865,947.40 元,负债总额596,550,176.89 元,净资产 801,315,770.51 元,2014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539,211,879.03 元,净利润 133,470,900.20 元,资产负债率为 42.68%. (上述数据 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计划尚未实质性实施.本公司将及时根 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本次担保目的是为嘉化集团申请银行贷款,是嘉化集团正常经营所必需.多年 以来,嘉化集团为公司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长期为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截止
2014 年12 月31 日, 嘉化集团为公司提供担保为人 民币 99,256 万元.本着互保互助的原则,公司本次拟为嘉化集团提供担保.嘉化集 团业务广泛、 经营稳定、 资产安全性高, 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为嘉化集团提供担保的同时, 要求嘉化集 团提供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被担保方嘉化集团业务广泛、经营稳定、资产安全性高,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为嘉化集团提供担保 的同时,要求嘉化集团提供反担保,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的提交、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为嘉化集团申请银行贷款提供不超过 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除公司计划为嘉化集团申请银行贷款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