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9-10-26 |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表明概不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antasia Holdings Group Co., Limited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於 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777)
2014 年年度业绩公告财务摘要-於2014年6月30日,彩生活成功完成分拆并於联交所主板独立上市,上市首日扣除上市费用共募资约人民币7.1亿元.彩生活成功分拆上市引证花样年轻资产成功的典. - 本集团於2014年录得合同销售总额逾人民币102.14亿元,为本集团全年销售目标人民币100亿元的约102.14%. - 本集团的总收入由2013年的人民币72.8亿元增加0.4%至2014年的人民币73.06 亿元. - 本集团於2014年毛利率为38.4%,与2013年相同,维持於行业内较高的水平. - 本集团年度利润由2013年的人民币12.3亿元增加11.5%至2014年的人民币13.72 亿元.净利率为18.8% (2013年:16.9%) . - 本集团年度核心净利润(剔 除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转为投资物业后确认已竣工销售物业的公允值变动及汇兑损益) 为人民币10.76亿元(2013 年:人民币10.27亿元) ,核心净利率为14.7% (2013年:14.1%) . - 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22元(2013年:人民币0.23元) . C
2 C - 於201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总银行结余及现金(包 括受限制已 抵押银行存款) 约为人民币46.53亿元(2013年:约人民币36.32亿元) ,较2013年12 月31 日增长28.1%. - 本集团净负债比率(即 银行借款及优先票芏羁鄢薪嵊嗉跋纸鸺笆芟拗埔 抵押银行存款除以总权益) 於2014年12月31日为86.7%,较2013 年12 月31日的104.8%大幅下降18.1个百分点. - 本公司於2014年1月发行於2019年到期金额为3亿 美元的10.625厘息优先票. - 於2014年1月,本公司发行863,600,074股新股予T.C.L.实业控股(香 港) 有限公司,共募资约人民币9.4亿元. - 董事会建议派发每股5.39港仙的末期股息. C
3 C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 公司」 ) 董事(「董 事」 ) 会(「董 事会」 ) 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 集团」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业绩如下: 综合全面收益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2014年2013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收入37,305,950 7,279,828 销售及服务成本(4,499,138) (4,486,269) 毛利2,806,812 2,793,559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4(13,301) 385,511 投资物业公允值变动575,840 167,319 转为投资物业后确认已竣工销售物业的公允值变动95,665 10,177 销售及分销成本(269,719) (315,184) 行政费用(585,730) (487,390) 融资成本5(290,948) (260,294) 应占联属公司业绩56
675 应占合营企业业绩(12,663) (6,714)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223,707 116,644 除税前利润62,529,719 2,404,303 所得税开支7(1,157,408) (1,174,112) 年度利润1,372,311 1,230,191 其他全面收益(开 支) 其后将不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物业重估盈余9,942 3,960 物业重估产生递延税项负债(2,485) (990) 其他年度全面收益(扣 除所得税) 7,457 2,970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1,379,768 1,233,161 以下各项应占年度利润: 本公司拥有人1,255,341 1,215,038 永久资本工具拥有人42,525 C 其他非控股权益74,445 15,153 1,372,311 1,230,191 以下各项应占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1,259,815 1,218,008 永久资本工具拥有人42,525 C 其他非控股权益77,428 15,153 1,379,768 1,233,161 每股盈利-基本(人 民币)
9 0.22 0.23 每股盈利-摊薄(人 民币)
9 0.22 0.23 C
4 C 综合财务状况表於2014年12月31日2014年2013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非流动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1,541,882 905,241 投资物业6,642,075 4,012,828 於联属公司权益1,753 1,566 於合营企业权益609,981 71,084 可供出售投资38,910 38,910 商誉133,918 79,267 无形资产26,850
907 预付租赁款项884,550 1,233,811 预付租赁款项溢价175,847 390,032 土地发展开支667,965 666,131 其他应收款项376,841 376,841 收购附属公司的已付按金262,550 150,000 收购物业项目的已付按金136,648 132,346 收购土地使用权的已付按金1,005,685 435,423 递延税项资产498,714 393,454 13,004,169 8,887,841 流动资产销售物业19,442,516 14,191,479 预付租赁款项34,274 30,828 预付租赁款项溢价3,678 10,853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10 3,873,362 3,583,659 应收合约工程客户款项59,460 41,059 可收回税项34,130 46,114 应收一间合营企业款项149,855 139,190 受限制已 抵押银行存款914,596 855,564 银行结余及现金3,738,040 2,776,879 28,249,911 21,675,625 C
5 C 2014年2013 年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流动负债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11 5,516,143 2,453,629 销售物业的已收按金3,386,888 4,678,224 应付合约工程客户款项8,195 54,318 应付关连方款项C506 应付一名股东款项419,960 C 应付合营企业款项996,467 C 税项负债3,016,193 2,784,573 借款-於一年内到期4,122,925 2,053,357 融资租赁承担20,826 26,003 优先票746,051 C 18,233,648 12,050,610 流动资产净值10,016,263 9,625,015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23,020,432 18,512,856 非流动负债应付一名股东款项686,667 C 递延税项负债1,096,155 719,916 借款-於一年后到期3,651,475 4,942,036 融资租赁承担119,749 140,418 优先票6,022,081 4,843,390 拨备31,931 29,591 可赎回股份C6,177 11,608,058 10,681,528 11,412,374 7,831,328 资本及储备股本497,485 429,575 储备8,955,574 6,890,87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9,453,059 7,320,451 永久资本工具710,500 C 其他非控股权益1,248,815 510,877 非控股权益总额1,959,315 510,877 11,412,374 7,831,328 C
6 C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1. 一般资料本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 交所」 ) 上市.其母公司及其最终母公司分别为Fantasy Pearl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Ice Apex Limited, 两者均为於英属处女群岛(「英 属处女群岛」 ) 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最终控股方为本公司董事曾宝宝小姐.本公司的注册办公室地址及主要营业地点的地址於年报内公司资料一节披露. 本公司的注册办公室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於香港的公司总办事处为香港皇后大道中16-18号新世界大厦一期1202-03 室,於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司总部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与紫荆路交汇处福年广场A栋 (邮 编:518048) . 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 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7号 (修 订本) 投资实体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2 号 (修 订本)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 (修 订本) 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披露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9 号 (修 订本) 衍生工具的变更及对冲会计的延续香港(国 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1号徵费除下文所述者外,於本年度应用上述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表现及状况及或 於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修 订本) 「投资实体」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修 订本) 投资实体.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 (修 订本) 对投资实体作出界定,并规定符合投资实体定义的呈报实体不得将附属公司综合入账,而是於综合及独立财务报表中透过损益按公允值计量其附属公司. 为符合投资实体资格,呈报实体须: ? 自一名或以上投资者获得资金,藉以向彼等提供投资管理服务;
? 向其投资者承诺,其经营宗旨是投资资金仅用於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结合两者的回报;
及?按公允值基准计量及评估其绝大部分投资之表现. C
7 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已作出相应修订,以引入对投资实体之新披露规定. 由於本公司并非投资实体(根 2014年1月1日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所载标准评估) , 应用该等修订本不会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内的披露或确认的金额产生影响. 香港会计准则第36 号 (修 订本) 「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披露」 本集团已於本年度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 (修 订本) 「非金融资产可收回金额披露」 . 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 (修 订本) 移除获分配商誉或具有无限定使用年期的其他无形资产的现金产生单位(「现 金产生单位」 ) 并无减值或减值拨回时,披露相关现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额的规定.此外,修订本引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额按公允值减出售成本计量时适用的额外披露规定.该等新披露包括公允值层级、使用的主要假设及估值方法, 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 号 「公 允值计量」 的披露规定一致. 本集团并无提前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4号监管递延账目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的收入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 (修 订本) 收购共同经营权益的会计处理5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修 订本) 披露措施5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 (修 订本) 可接受之折旧及摊销方法的澄清5 香港会计准则第1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41号 (修 订本) 农业:生产性植物5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 (修 订本) 界定福利计划:雇员供款4 香港会计准则第27号 (修 订本) 独立财务报表之权益法5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 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属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5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 订本) 投资实体:应用合并的例外情况5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 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0年至2012年周期之年度改进6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 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11年至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