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9-10-26 |
一、关联交易决议表决程序:公司董事会以上出售资产暨关联交 易事项决议程序是合法的,依据是充分的.
公司董事会审议转让啤酒 公司75%股权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杨世江、牛东继、杨纪强、杨世汶 先生回避表决,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8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须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公司以上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定价 的主要依据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甘肃中建弘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的中建弘信评报字(2008)第017号评估报告书,所出具的评估报 告具备独立性,其结论具备合理性.以上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是 以经评估后兰州黄河啤酒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主要依据来确定转让 价格,保证了交易的公平性. 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是在交易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 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有关上市公司出售资产的规定;
本次出售资产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通过本次出售资产,可以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 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对提高公司2009年的业绩有积极作用.没有 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 包国宪、周一虹、午明强、王重胜 200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