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7-31 |
2017 年第一批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的通知荣政发〔2017〕7 号 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好运角旅游度假区管 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 部门、单位,市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 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 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 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 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 号)《山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
2016 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 项的通知》(鲁政字〔2016〕297 号)《威海市人 民政府关于
2017 年第一批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的通知》(威政字〔2017〕22 号)等文件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 承接省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或委托实施行政权 力事项
65 项,其中行政许可
2 项,行政处罚
54 项, 行政强制
7 项,其他行政权力
2 项;
削减市级行 政权力事项
32 项,其中行政许可
12 项,行政处 罚6项,行政确认
5 项,其他行政权力
9 项;
调 整事项名称、实施机关市级行政权力事项
87 项, 其中行政许可
12 项,行政处罚
61 项,行政确认
3 项,其他行政权力
11 项.
现将相关目录予以公布, 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由市政府审改办负责,自本通知下发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修订后的市级行政许可事 项目录和行政权力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并对事项衔接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导.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自本通知下发之 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开本部门、单位更 新后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服务指南,并提供电 子文档下载服务;
调整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事项 和山东政务服务网(荣成)公示事项,规范行政 权力运行;
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承接落 实方案,对削减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后续监管 措施. 附件:1. 承接省和威海市政府决定下放管理 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 削减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3. 调整事项名称、实施机关的市级行政权力 事项目录 荣成市人民政府
2017 年6月26 日2附件
1 承接省和威海市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 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序号 类别原实施机关 项目名称承接机关 备注
(一)行政许可事项
2 项1行政许可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规模以上燃气经营许可 市城乡建设局 并入 燃气经营许可证 核发审核,并更名为 燃 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2 行政许可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供热规模
800 万平方米以上供 热经营许可 市城乡建设局 并入 供热经营许可证 核发审核 , 并更名为 供 热经营许可证核发
(二)行政处罚事项
54 项3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拖延搬迁或者拒迁的处罚 市水利局
4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违反水文监测设施管理保护规 定的处罚 市水利局 并入 侵占、毁坏水工 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 设施,毁坏防汛、水文 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 施的处罚
5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影响水文监测环境和干扰水文 监测工作的处罚 市水利局 并入 在水文监测环境 保护范围内从事对水文 监测有影响的活动的处 罚
6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 工程安全活动的处罚 市水利局 并入 在水工程保护范 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 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 的爆破、打井、采石、 取土等活动的处罚
7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实施危害供水设施和量水计量 设施安全行为的处罚 市水利局
8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在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 围内从事影响工程运行、危及 工程安全活动的处罚 市水利局
9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擅自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 工程从事工程建设及其他开发 活动的处罚 市水利局
10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违法设置排污口的处罚 市水利局 并入 在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和擅 自在江河、湖泊新建、 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的 处罚
3 序号 类别原实施机关 项目名称承接机关 备注11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违反建设项目中水设施和节水 设施建设管理使用规定的处罚 市水利局 并入 建设项目的节水 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 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擅自投入使用的处罚
12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不采取节水措施,并不对排放 水进行综合利用的处罚 市水利局
13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单位实行居民生活用水包费制 的处罚 市水利局
14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动的处罚 市水利局 并入 在崩塌、滑坡危 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 从事取土、挖砂、采石 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活 动的处罚 在禁止开 垦坡度以上陡坡地开垦 种植农作物,或者在禁 止开垦、开发的植物保 护带内开垦、开发的处 罚 采集发菜,或者 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 挖树兜、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的处罚 在 林区采伐林木不依法采 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 造成水土流失的处罚
15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擅自变更渣场地点的处罚 市水利局 并入 在水土保持方案 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 的区域倾倒砂、石、土、 矸石、尾矿、废渣等的 处罚
16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违反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 项目管理规定的处罚 市水利局 并入 在洪泛区建设非 防洪建设项目,未编制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处 罚
17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侵占、破坏水工程及有关设施 的处罚 市水利局 并入 侵占、毁坏水工 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 设施,毁坏防汛、水文 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 施的处罚
4 序号 类别原实施机关 项目名称承接机关 备注18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妨碍行洪的处罚 市水利局 并入 在河道管理范围 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 物、构筑物,逾期不拆 除、不恢复原状 , 未经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 域管理机构同意,擅自 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 桥梁、 码头和其他拦河、 跨河、临河建筑物、构 筑物,铺设跨河管道、 电缆,且防洪法未作规 定的 , 以及虽经水行政 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 机构同意,但未按照要 求修建所列工程设施的 处罚 未经水行政主 管部门签署规划同意书, 擅自在江河、湖泊上建 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 程、水电站的处罚 在 江河、 湖泊、 水库、 运河、 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 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 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的;
围湖造地或者未经 批准围垦河道的处罚
19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侵占、破坏抗旱水源设施和影 响抗旱的处罚 市水利局
20 行政处罚 省水利厅 违反河道管理规定的处罚 市水利局 并入 在水工程保护范 围内,从事影响水工程 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 的爆破、打井、采石、 取土等活动的处罚 在 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 打井、钻探、爆破、挖 筑鱼塘、采石、取土等 危害堤防安全活动的处 罚
21 行政处罚 省工商局 违法收购和销售国家统一收购 的矿产品的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
22 行政处罚 省工商局 非法制糖企业和个人收购糖料 的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 并入 合法制糖企业外 的企业、个人收购糖料 的处罚
23 行政处罚 省工商局 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或超 范围经营的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 并入 未经许可经营旅 行社业务或超范围经营 的处罚
5 序号 类别原实施机关 项目名称承接机关 备注24 行政处罚 省工商局 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未依照 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 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或出租、出借或者转让许可证 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的或违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 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 志和编号的处罚 市市场监管局 并入 取得生产许可证 的企业未依照规定在产 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 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 编号;
出租、出借或者 转让许可证证书、生产 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违 法接受并使用他人提供 的许可证证书、生产许 可证标志和编号;
伪造、 变造许可证证书、生产 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处 罚
25 行政处罚 省工商局 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