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8-01
甘肃省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 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2018 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

40 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 十三五 规划承上启下 的关键一年.

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 十 三五 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甘发改规划〔2018〕

152 号)要求,甘肃省环保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 对标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和省十三次党代 会各项决策部署,依据《甘肃省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 作部门分工》 (甘环规发〔2017〕23 号)明确的任务分工,遵循 系统全面、突出重点、远近结合、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评估原 则,及时安排部署,全面评估《甘肃省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 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 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 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 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规划任务,为建 设经济发展、 山川秀美、 民族团结、 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甘肃, 提供稳固的环境基础.

第一章 《规划》实施总体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 ―2― 一系列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环境保护 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推动我省环境质量在 十三五 期 间不断改善,2016 年9月,省政府印发《甘肃省 十三五 环 境保护规划》 .我厅会同省直各部门、各市州对规划各项内容进 行安排部署, 定期实施调度, 分解落实规划各项目标指标. 目前, 规划各项内容正在实施,部分措施已初见成效. 第一,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 全省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系列重要论 述,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和 八个着力 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通过中央环保督察、祁连山专项督查,深 刻反思、汲取教训,提高认识、直面问题,全省上下绿色发展的 理念进一步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贯 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去年国家首次发 布绿色发展指数,我省综合排名第

16 位、西北地区第

1 位. 第二, 环保领域改革深入推进.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落实中央 1+6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省委、省政府出 台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印发省党政 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 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工 作责任规定,各级各部门各方面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初步 形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排 污许可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放管服改革逐步深化,环评改革工 作取得积极进展. 第三,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 进污染减排工作, 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 目标任务.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大气污 ―3― 染防治工作取得新成效,顺利通过 大气十条 第一阶段终期考 核, 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兰州治污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学习, 并获得巴黎世界气候大会 今日变革进步奖 .水环境质量稳中 趋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目标任务均达到国家 考核要求,全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强跨 省界流域联防联控力度,与宁夏、青海、陕西建立了跨界流域水 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重金属主要污染物 排放总量逐渐下降,污染防治水平逐步提升. 第四, 环境保护整体能力水平得到提升. 主动把环境保护工 作纳入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结合中 央环保督察、祁连山专项督查,进一步明确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 展大局的定位, 深入推进环境保护责任规定、 企业排污许可管理、 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环境执法、信息公开等环境保护 五项措施 ,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成立省环境保护工程 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加快全省环境保护专业技术 人才队伍建设步伐.组织全省环保系统 3.5 万余人次进行培训, 提升干部队伍履职能力.优化厅系统机构设置,强化制度建设, 提升工作效能. 建成投运覆盖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和重点工业城镇 的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 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和环境隐患排 查整治,移动执法系统覆盖所有环境监察机构和人员,环境执法 和环境应急能力明显增强.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一以贯之推进全 面从严治党, 环保系统干部队伍素质、 能力和作风得到大幅提升.

第二章 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

一、约束性指标 ―4― 纳入《甘肃省 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的环保约束性指标 共10 项,其中环境质量指标

6 项:全省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 水体比例、全省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 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 例、 全省细颗粒物 (PM2.5) 未达标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下降率、 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较

2015 年下降率;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

4 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 量、氨氮排放总量较

2015 年下降比例.2016 年度我厅对全省主 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初步核算和分析, 形成了

2016 年全省总量减排工作自查报告,并通过原环保部审 核;

2017 年度原环保部对我省

2017 年度水、空气质量和总量目 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估,下发《关于通报

2017 年度水、空 气质量和总量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评估初核结果的函》 对完成情况 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将

2016、2017 年度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 总结如下: 1. 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根据国家和我省考核结果,2016 年,纳入国家《甘肃省水 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的38 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水质优良 (达 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 94.3%;

纳入省政府《甘肃省水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的68 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 比例达到 98.6%. 根据国家初步复核和我省自查结果,

2017 年, 纳入国家《甘 肃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35 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另有3个省外考核断面) 水质优良 (达到或优于Ⅲ类) 比例为 91.4%;

―5― 纳入省政府《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68 个地表水考核 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98.6%. 根据我省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2018 年1-3 月,纳入国 家《甘肃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35 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 面(另有

3 个省外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为82.8%;

纳入省政府《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68 个 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 88.2%. 根据目前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在继续贯彻落实规划相关任 务和国家逐年度目标指标计划要求的前提下, 预测能够完成2020 年目标任务(35 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91.4%,68 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 95.59%) . 2. 劣Ⅴ类水体比例 根据国家和我省考核结果,2016 年,纳入国家《甘肃省水 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38 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地表水丧失 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 0%;

纳入省政府《甘肃 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68 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地表水丧失使 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 1.47%. 根据国家初步复核和我省自查结果,

2017 年, 纳入国家《甘 肃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38 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地表 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 0%;

纳入省政府 《甘肃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68 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地表水 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为 1.47%. 根据我省考核断面水质........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