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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代号:641)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CHTC FONG'
S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中国恒天立信国际有限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中国恒天立信国际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之董事会 ( 「董事会」 ) 欣然公布本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 ( 「本集团」 )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业绩,连 同上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收入
2 3,472,497 3,403,822 销售成本 (2,369,420) (2,194,128) 毛利 1,103,077 1,209,694 利息收入 9,577 13,581 其他收入 26,060 32,632 其他 (亏损) 收益 (11,837) 22,946 销售及分销费用 (299,628) (288,152) 行政及其他费用 (611,593) (602,631) 财务费用
3 (42,401) (37,274)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 (72) (4) 商誉减值亏损 (4,535) C 无形资产减值亏损 (14,837) C 税前溢利 153,811 350,792 所得税支出
4 (29,189) (67,704) 年度溢利 124,622 283,088
2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其他全面 (开支) 收益,扣除税项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折算时产生之汇兑差额 (68,776) 90,446 撤销注册一间附属公司时重新分类至 损益之汇兑差额 (920) (6,991)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折算储备 (1,196) C (70,892) 83,455 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定额福利计划之重新计量收益
253 1,092 以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亏损 (13,713) C (13,460) 1,092 年度其他全面 (开支) 收益 (84,352) 84,547 年度全面收益总额 40,270 367,635 可归属於以下各项之年度溢利 (亏损) : 本公司拥有人 141,017 281,263 非控股权益 (16,395) 1,825 124,622 283,088 可归属於以下各项之年度全面 收益 (开支) 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56,665 365,810 非控股权益 (16,395) 1,825 40,270 367,635 每股盈利 基本 5(a) 12.82港仙 25.56港仙 摊薄 5(b) 12.82港仙 25.52港仙
3 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478,057 956,735 预付租赁费用 212,557 226,101 商誉 533,515 538,050 无形资产 244,004 261,590 以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 158,264 C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C 186,332 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28,450 29,718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定金 103,833 47,484 购买租赁土地之定金 7,394 7,702 递延税项资产 28,101 20,482 2,794,175 2,274,194 流动资产 存货 764,423 750,830 营业及其他应收款项
7 617,469 664,125 预付租赁费用 5,273 5,473 可收回税项 10,184 3,290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586,799 573,198 1,984,148 1,996,916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8 621,086 959,972 合约负债 180,152 C 保修拨备 16,191 15,963 税项负债 19,930 31,758 银行借款 1,894,522 1,060,887 2,731,881 2,068,580 流动负债净额 (747,733) (71,664)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2,046,442 2,202,530
4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银行借款 C 100,000 递延收入 82,007 40,115 递延税项负债 59,097 54,820 其他应付款项
8 341,751 356,004 482,855 550,939 净资产 1,563,587 1,651,591 资本及储备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总额 股本 55,011 55,011 股份溢价及储备 1,503,906 1,575,518 1,558,917 1,630,529 非控股权益 4,670 21,062 权益总额 1,563,587 1,651,591
5 综合财务报告附注
1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及已颁布但於截至二零一八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可能产生之影响 於本年度,本集团已应用下列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新订准则及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来自客户合约之营业收入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2号 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之修订 转让投资物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之修订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交易之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之修订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时 一并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四年至 二零一六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之修订 本集团於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后须变更其会计政策.上列 其他修订并无对过往期间所确认的金额产生任何重大影响,且预期不会对当前及未来期间产生 重大影响. 以下为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颁布但因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期间尚未 生效而并无於编制本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告时应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 租赁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 保险合约2 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 「雇员福利」 计划修订、缩减或清偿1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23号 所得税处理之不确定性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修订 具有负补偿之预付款项特性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 资产出售或投入3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於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长期权益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二零一五年至 二零一七年周期之年度改进1
1 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2 於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3 生效年度期间的启始日期待定
6 2 营业收入及分部资料 (a) 营业收入 本集团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染整机械、不锈钢材贸易、制造及销售不锈钢铸造产品及提 供环保服务. 营业收入之划分 按主要产品或服务划分之客户合约营业收入如下: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围内 之客户合约营业收入 销售染整机械 2,695,020 2,669,616 销售不锈钢材 262,273 305,023 销售不锈钢铸造产品 494,393 425,737 提供环保服务 20,811 3,446 3,472,497 3,403,822 附注: 本集团已采用累计影响方法首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於该方法下,比较资料并 无重列并根愀刍峒谱荚虻18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而编制.
7 (b) 分部报告 就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而向本公司执行董事 (即主要营运决策人 ( 「主要营运决策人」 ) ) 汇报之资料,著眼於集团旗下各公司之表现.具体而言,本集团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 8号划分之可报告分部为按所交付之货品或提供之服务种类予以合计之经营分部,载列如 下: 1. 制造及销售染整机械 2. 不锈钢材贸易 3. 制造及销售不锈钢铸造产品 4. 提供环保服务 (i) 分部营业收入及业绩 以下为按可报告分部划分之本集团营业收入及业绩分析: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制造及销售 染整机械 不锈钢材 贸易 制造及销售 不锈钢 铸造产品 提供 环保服务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收入 於时间点 2,695,020 262,273 494,393 C 3,451,686 随时间推移 C C C 20,811 20,811 对外销售 2,695,020 262,273 494,393 20,811 3,472,497 分部间销售
701 260,200 30,075 C 290,976 分部营业收入 2,695,721 522,473 524,468 20,811 3,763,473 对销 (290,976) 集团营业收入 3,472,497 分部溢利 (亏损) 121,363 17,972 80,678 (33,306) 186,707 利息收入 9,577 财务费用 (42,401)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 (72) 税前溢利 153,811
8 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制造及销售 染整机械 不锈钢材 贸易 制造及销售 不锈钢 铸造产品 提供 环保服务 总计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营业收入 对外销售 2,669,616 305,023 425,737 3,446 3,403,822 分部间销售
145 228,785 35,541 C 264,471 分部营业收入 2,669,761 533,808 461,278 3,446 3,668,293 对销 (264,471) 集团营业收入 3,403,822 分部溢利 299,678 13,731 56,457 4,623 374,489 利息收入 13,581 财务费用 (37,274) 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 (4) 税前溢利 350,792 附注: 本集团已采用累计影响方法首次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於该方法下,比较 资料并无重列并根愀刍峒谱荚虻18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11号而编制. 营业分部之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之会计政策相同.分部业绩指各分部之业绩,并不包 括利息收入、财务费用及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业绩.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而向 主要营运决策人汇报之衡量标准. 分部间销售按有关方协定之条款计费.
9 (ii) 地域资料 本集团之业务经营主要位於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及德国. 本集团按客户所在地呈列来自对外客户之营业收入及按其资产所在地呈列非流动 资产,有关资料详述如下: 来自对外客户之营业收入 非流动资产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国 1,354,621 1,420,080 2,076,875 1,855,852 香港 261,911 301,812 327,155 6,414 亚洲太平洋 (中国及 香港除外) 970,080 921,184
78 96 欧洲 506,195 437,694 173,052 175,300 北美洲及南美洲 327,091 210,160 2,200 C 其它地区 52,599 112,892 C C 3,472,497 3,403,822 2,579,360 2,037,662 非流动资产并不包括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递延税项资产及以公平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 (二零一七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董事认为,计 算按 「亚洲太平洋」 、 「欧洲」 、 「北美洲及南美洲」 及 「其它地区」 之个别国家划分之 营业收入所涉及之成本过高,而来自计入该等地区之各个别国家的营业收入并不重 大. 截至二零一八年及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来自任何单一客户之营 业收入占本集团营业收入之10%或以上.
10 3 财务费用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借款利息 54,400 34,724 减:资本化利息 (20,293) (5,589) 34,107 29,135 银行费用 8,294 8,139 42,401 37,274 所借资金之财务费用一般按2.25%至3.91% (二零一七年:2.25%至4.25%) 的年利率予以资本化.
4 所得税支出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香港利得税: 本年度 11,018 9,865 以往年度超额拨备 (91) (270) 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年度 22,964 49,104 以往年度超额拨备 (2,969) (5,825) 海外所得税: 本年度 3,243 1,180 以往年度 (超额拨备) 拨备不足 (1,522) 1,036 32,643 55,090 递延税项: 本年度 (3,454) 12,614 29,189 67,704 两个年度之香港利得税均乃以估计应课税溢利按16.5%之税率计算. 除若干附属公司享有15%的优惠税率外,中国企业所得税乃以根喙刂泄拔穹ü婕肮胬 定的应课税收入按法定税率25%计提. 於其他司法权区产生之税项乃按照有关司法权区现行之税率计算.
11 5 每股盈利 (a) 每股基本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乃按以下数扑: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