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10-28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雅佳食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补办) 建设单位 杭州雅佳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赵忠良 联系人 赵忠良 通讯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泰山村 联系电话
13606815028 传真 / 邮政编码
311100 建设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泰山村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补办)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食品制造业 C14 建筑面积 5000m2 绿化面积 / 总投资
200 万元 环保投资 (万元)
2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2.
5% 评价经费 / 预期投产日期 已投产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 项目由来 杭州雅佳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4月, 企业所在地位于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 泰山村 (企业厂房为业主赵忠良自有的约 5000m2 的闲置房屋), 注册资本
300 万元, 主 要从事蜜饯的生产、加工及分包装.2005 年企业委托环评单位编制 杭州雅佳食品有 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当地环保主管部门以 登记表批复[2005]2138 号 文 对企业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出具了审批意见(详见附件 5) ,当初申报的生产规模为年 生产、加工蜜饯
700 吨,不从事产品的清洗加工,企业原有项目未申请环保 三同时 竣工验收.但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存在蜜饯清洗、糖渍工艺,企业
2009 年被列入超山 风景区蜜饯行业环境污染治理整治工作行列,于2010 年企业完成整改,蜜饯生产废水 收集后集中至所在的塘栖镇泰山村九熟坝片
22 家蜜饯企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由 于客观原因,企业至今未办理相应的环保行政审批手续,目前企业实际产能为年产蜜 饯800 吨(其中糖渍类蜜饯(山楂果肉)40 吨、凉果类蜜饯(冰糖杨梅
50 吨、老婆梅
50 吨)100 吨、话化类蜜饯(小姐梅
250 吨、盐津桃肉
60 吨、韩式话梅
250 吨)560 吨、分 装果糕类话梅(山楂片
50 吨、夹心山楂
50 吨)
100 吨),现企业生产分为
2 个厂区,1 个为蜜饯包装厂区;
1 个为蜜饯生产加工厂区;
2 个厂区相距约 200m.为响应国家环 保政策,企业特申请补办环评手续,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 1.
2 根据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补办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 建设的可行性.受杭州雅佳食品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承担了本项目环 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 收集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表,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查. 1.1.2 编制依据 1.1.2.1 国家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 号,2015.1.1 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10.28 通过, 2003.9.1 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2.28 修订, 2008.6.1 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 号, 2015.8.29 发布,2016.1.1 实施;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10.29 修订,1997.3.1 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 号, 2004.12.29 修订,2005.4.1 施行,2013.6.29 修订;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 号令, 1998.11.29;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4 号,2012.2.29 通过,2013.1.1 施行;
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
33 号,2015.4.9 发布,2015.6.1 施行;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 号, 2008.8.29 通过,2009.1.1 施行;
1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5号,2008.12.11 通过,2009.3.1 施行;
3
12、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国环发 2006[28]号;
13、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发[2007]15 号,2007.5.23. 1.1.2.2 地方法规
1、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
321 号, 2011.10.25 颁布,2014.3.13 修正;
2、 《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2016.5.27 修订通过,2016.7.1 实施;
3、 《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本)》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
11 号,2013.12.19 修正;
4、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3 年修正本)》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公告第
11 号,2013.12.19 修正;
5、 《关于通报 十二五 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函》 ,浙环函[2011]90 号;
6、 《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环发[2007]11 号, 2007.2.14;
7、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的若干意 见》 ,浙政办发[2008]59 号,2008.9.19;
8、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 三同时 管理工作的通知》 ,浙环发[2008]57 号, 2008.9.26;
9、 《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 知》 ,浙环发[2007]57 号,2007.6.28;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浙环发[2009]76 号, 2009.10.29;
11、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浙环发[2012]10 号,2012.2.24;
12、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5)的批复》 , 浙政函[2015]71 号,2015.6.29;
13、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杭 政函[2007]159 号,2007.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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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批转区环保局的通知》 ,余政办[2006]108 号,2006.5.11;
15、 《余杭区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核定实施细则》 ;
16、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杭区排污权调剂利用管理实施意 见》的通知,余政办[2015]199 号,2015 年10 月9日;
17、 《余杭区初始排污权分配和有偿使用实施意见》 ,余政办[2015]200 号,2015 年10 月9日;
18、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 ,余政办[2015]55 号,2015.10. 1.1.2.3 产业政策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1 号,20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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