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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sit Wing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捷荣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根倌酱锓⒉岢闪⒌挠邢薰) (股份代号:2119)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 中期业绩公告 财务摘要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入为535.5百万港元,较2017年同期的457.6百万 港元增加17.0%.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毛利为166.4百万港元,较2017年同期的140.9百万 港元增加18.1%.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为31.8百万港元,较2017 年同期的31.9百万港元轻微减少0.4%.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母公司拥有人应占经调整溢利(1) 将为43.4百万港 元,较2017年同期的41.0百万港元增加5.9%. (1)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经调整期内溢利为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计量,董事认为当中消 除了多项非经常性收入、成本及开支和若干其他非现金支出的影响,其会影响母公司拥 有人应占呈报溢利,包括(i)上市相关开支;
(ii)与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相关之以股 份为基础付款开支;
(iii)东莞一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性质变更及制定发展计划所招至的顾 问费;
及(iv)自最终控股公司赚取的利息收入,并不包括任何与先前判断相关的税务影响. * 仅供识别 C
2 C 中期业绩 捷荣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谨此呈列本公司及其附 属公司 (统称 「本集团」 )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业绩,连 同下文所载2017年同期的比较数字. 简明综合损益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18年2017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4 535,507 457,591 销售成本 (369,078) (316,652) 毛利 166,429 140,939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4 765 2,238 销售及分销开支 (60,284) (50,614) 行政开支 (56,803) (47,979) 其他开支净额 (4,276) (1,726) 融资成本
5 (3,082) (1,758) 除税前溢利
6 42,749 41,100 所得税开支
7 (10,190) (8,312) 期内溢利 32,559 32,788 以下人士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31,783 31,899 非控股权益
776 889 32,559 32,788 港仙 港仙 母公司普通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9 基本 4.87 5.17 摊薄 4.85 5.17 C
3 C 简明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 2018年2017年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期内溢利 32,559 32,788 其他全面 (亏损) 收益 随后期间将重新分类至损益的其他全面 (亏损) 收益: 换算海外业务的汇兑差异 (3,058) 4,764 期内全面收益总额 29,501 37,552 以下人士应占: 母公司拥有人 28,725 36,663 非控股权益
776 889 29,501 37,552 C
4 C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8年6月30日於2018年 6月30日於2017年12月31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0 105,391 108,021 预付土地租赁付款
11 11,552 11,931 商誉 15,447 15,447 无形资产 3,952 5,020 已付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按金 3,096 2,760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4,326 3,616 递延税项资产
260 678 非流动资产总值 144,024 147,473 流动资产 存货
12 194,409 195,370 贸易应收款项
13 141,697 170,353 预付土地租赁付款
11 409
415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23,262 19,885 可收回税项
362 2,3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6,805 45,613 流动资产总值 686,944 433,988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应付票
14 76,305 91,624 应计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50,136 59,187 计息银行借款
15 144,366 138,800 应付税项 5,431 2,349 流动负债总额 276,238 291,960 流动资产净值 410,706 142,02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554,730 289,501 C
5 C 於2018年 6月30日於2017年12月31日 (未经审核) (经审核)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计息银行借款
15 35,083 52,759 递延税项负债 4,724 4,682 非流动负债总额 39,807 57,441 资产净值 514,923 232,060 权益 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
16 76,109 61,775 储备 420,147 152,394 496,256 214,169 非控股权益 18,667 17,891 权益总额 514,923 232,060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续) 於2018年6月30日C6C财务资料附注 1. 公司及集团资料 捷荣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为在百慕达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办事处位於Canon'
s Court,
22 Victoria Street, Hamilton HM 12, Bermuda.本公司的主要营业地点位於香港新界葵涌葵德街 15C33号葵德工业中心第1座11楼F-J室.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而本公司的股份 ( 「股份」 ) 於2018年5月11日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主板上市.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於期内从事下列主要业务: ? 加工及销售咖啡、茶及相关配套产品 ? 销售急冻肉类及急冻预制食品 ? 销售及出租咖啡机及茶机 ? 食品及餐饮店营运 2.1 编制基准 本集团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愀刍峒剖 ( 「香港 会计师公会」 ) 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第34号 「中期财务报告」 编制. 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并无包含年度财务报表规定的所有资料及披露,故应与本集团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 (载於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4月30日之招股章程 ( 「招股章程」 ) 内) 一并阅览.未经审核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 ( 「港元」 ) 呈列.除另有指明外,所有金额约整 至最接近千港元. 2.2 会计政策变动及披露 编制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政策与编制本集团截至2017年12 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综合财务报表所遵循者一致,惟采用以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有关准则於2018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首次生效) 除外. C
7 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修订本) 以股份支付之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修订本) 连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修订本) 厘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 (修订本) 转移投资物业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 诠释第22号 外币交易及预付代价 2014年至2016年周期的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订本) 采纳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之营运业绩及财务状况并无重大财务影响, 惟下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入」 则除外.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於2014年9月,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布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最终版,将金融工具项目的所有 阶段集於一起,替代了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 「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 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的全部先前版本.该准则引进了对分类及计量、减值和对冲会计法的新要求.本集团已於2018年 1月1日起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本集团已确认任何对2018年1月1日的期初权益结余作出的 过渡调整及并无重列比较资料.因此,2017年同期的比较资料根愀刍峒谱荚虻39号 「金融工 具:确认及计量」 呈报,无法与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呈列的资料相比较.采纳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9号并无对其金融资产的分类及计量产生重大影响.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产生的 影响与减值规定相关.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按摊销成本或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 项、贷款承担及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9号无需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财务担保合约的减值,应 基於十二个月或全期基准按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记账.本集团运用简化的方法,基於所有现金短欠 於其所有贸易应收款项剩余年期的现值估计记录全期预期亏损.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产 生的差异已直接於2018年1月1日的保留溢利内确认,受影响资产负债披露如下: 简明综合财务状况表 於2017年12月31日 采用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9号 的重列调整 於2018年 1月1日 (经审核) (未经审核) (未经审核)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 170,353 1,508 171,861 权益 储备 152,394 1,508 153,902 C
8 C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修订本) 於2014年7月发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建立新的五步模式,将客户合约产生之收入入账.根 愀鄄莆癖ǜ孀荚虻15号,收入按能反映实体预期就向客户转让货品或服务而有权换取之代价 金额确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原则为计量及确认收入提供更结构化之方法.该准则亦引 入广泛之定性及定量披露规定,包括分拆收入总额,关於履约责任、不同期间之间合约资产及负 债账目结余变动以及主要判断及估计之资料.该准则取代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项下所有过往收入 确认规定.首次应用此项准则时须全面追溯应用或经修改追溯采纳.於2016年6月,香港会计师公 会颁布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修订本) ,以处理识别履约责任、主事人与代理人及知识产权许 可之应用指引以及过渡之实施问题.该等修订本亦拟协助确保实体於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 号时,能更一致地应用及降低应用有关准则之成本及复杂程度.本集团已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5号中的过渡条文,将首次采纳的累积影响确认为对2018年1月1日保留溢利的期初结余的调整. 此外,本集团只将新规定应用於2018年1月1日前未完成的合约.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加工及销售咖啡、茶及相关配套产品、销售急冻肉类及急冻预制食品、销 售及出租咖啡机及茶机,以及食品及餐饮店营运.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对本集团产生的 影响概述如下: (a) 收入确认 销售产品 本集团根肟突Ф┝⒌暮显贾卸┟鞯拇廴啡舷鄄肥找,并不包括代表第三方收取 的金额.当本集团转移产品控制权予顾客 (一般於交付产品时) ,本集团完成履约责任.收益 於某一时间点确认. 出租咖啡机及茶机 出租咖啡机及茶机为单一履约责任,而本集团根喙匦楦飨钐蹩铎兑欢问奔淠谕瓿陕 约责任. 连同机器租赁的货品销售 本集团亦为销售咖啡及茶产品提供机器租赁.倘若客户的咖啡及茶产品采购额达到协定的 最低金额,机器的该月租金将予豁免.该等定价安排为每月或每季结付,而机器租赁与咖啡 及茶产品销售绑. C
9 C 炯牌拦,咖啡机及茶机租赁与咖啡及茶产品销售绑为独特安排,根愀鄄莆癖ǜ 准则第15号视为单独履约责任.本集团根Х燃安璨废喽远懒⒌氖奂奂俺鲎饪Х然 茶机分配合约代价.故此,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货品销售减少,而租赁咖啡机及茶 机的租金收入增加,如下文所示: 原列 采纳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5 号后调整 重列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销售咖啡、茶及相关配套产品 350,491 (9,015) 341,476 销售急冻肉类及急冻预制食品 105,308 ― 105,308 食品及餐饮店营运
187 ―
187 出赁咖啡机及茶机 1,605 9,015 10,620 457,591 457,591 (b) 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之呈列及披露规定较先前香港会计准则第18号收益项下之规定更 为详尽.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15号,本集团把自客户合约确认的收入分拆为多个类别, 该等类别描述收入及现金流量的性质、金额、时间及不确定性受经济因素影响之程度.本集 团亦已披露有关分拆收入披露与就各报告分部披露收入资料之间的关系. 本集团并无提早采纳任何其他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准则、诠释或修订. 3. 经营分部资料 就管理目的而言,本集团按产品及服务划分业务单位,两个可呈报的经营分部如下: (a) 餐饮策划服务 ( 「餐饮策划服务」 ) 分部加工及分销咖啡、茶及相关配套产品、售卖食品及餐 饮、咖啡机及其他相关产品、经营食品及餐饮店以及出租咖啡机及茶机;
及(b) 食品 ( 「食品」 ) 分部买卖急冻肉类及急冻预制食品. C
10 C 管理层个别监察本集团的经营分部业绩,以作出有关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的决定.分部表现乃根 沙时ǚ植恳缋魉 (即计量经调整除税前溢利亏损) 评估.经调整除税前溢利亏损的计 量方式与本集团的除税前溢利贯彻一致,惟有关计量并不包括利息收入、股息收入及未分配收 益、总办事处及企业开支以及融资成本. 分部资产不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与关联方的结余、可收回税项以及其他未分配总办事处及企 业资产,此乃由於该等资产以组别基准管理. 分部负债不包括计息银行借款 (信托收畛) 、其他未分配总办事处及企业负债,此乃由於 该等负债以组别基准管理. 分部间销售及转让乃按当前市价参考向第三方进行销售的售价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