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22-10-28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新威斯顿集团有限公司 NEW WESTERN GROUP LIMITED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42) 执行董事、行政总裁 兼联席公司秘书辞任 及 委任行政总裁 以及 更换授权代表 董事会宣布,以下变更自2019年5月22日起生效: (1) 宋得荣博士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兼联席公司秘书;

(2) 张庆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

及(3) 宋得荣博士不再为GEM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之授权代表,而张庆先生已获委任为GEM 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之授权代表.

2 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兼联席公司秘书辞任 新威斯顿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为 「本集团」 ) 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谨此宣布,为投入更多时间於其他工作安排,宋得荣博士 ( 「宋博士」 ) 已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行政总裁兼联席公司秘书,自2019年5月22日起生效.宋博士已同意继续於本公司担任顾问. 宋博士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在任何方面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与彼辞任有关之事宜须敦请本公 司股东 ( 「股东」 ) 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垂注. 紧随宋博士辞任后,根凰GEM证券上市规则 ( 「GEM上市规则」 ) 第5.14条具备必要资格 之本公司另一名联席公司秘书梁倬瑜女士将成为本公司唯一之公司秘书. 委任行政总裁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董事会主席张庆先生 ( 「张先生」 ) 已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自2019年5 月22日起生效. 张庆先生,49岁,自2014年7月1日起为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以及自2015年4月30日 一直为本公司之监察主任.彼於2014年3月18日一直为本公司之投资者关系主任.张先生亦担任 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张先生於1991年7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对外贸易学院 (现称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经济学学士学位,并於1998年12月获美国圣地亚哥州立大学*授予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由1991年7月至1996年7月,彼担任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的外销员.由2000年2 月至2003年11月,张先生担任四川怡和企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部经理.由2006年7月至2013年2月,彼担任Canada Shenghe Investment Inc.的投资经理.此外,张先生於2011年3月8日至2013年9月12日期间出任四川怡和企业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张先生是本公司执行董 事兼主要股东 (定义见GEM上市规则) 刘武先生的太太的弟弟.

3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张先生并无持有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及在本公告日期前之过去三 年内并无於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任何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除本公告 另有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张先生并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持有任何其他职位,且 彼与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 (定义见GEM上市规则) 概无任 何关系.於本公告日期,张先生於4,000,000股本公司股份 (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 条例 ( 「证券及期货条例」 ) 第XV部) 中拥有权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张先生并 无於任何本公司股份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中拥有任何其他权益. 作为执行董事,张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一份服务合约,任期固定为一年.彼须按照本公司章程 细则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彼有权获得董事酬金每年2,340,000港元,其由董 事会参考彼之相关经验、责任、工作量、在本公司投入的时间及与市场内相若能力及责任之职 位之薪酬待遇后厘定.张先生并无就彼获委任为本公司行政总裁而收取任何薪酬.除上文所披 露者外,概无其他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亦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GEM上市规则第17.50(2)(h) 至17.50(2)(v)条的规定而披露. 於委任张先生为行政总裁后,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由同一人兼任,与GEM上市规则附 录15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A.2.1有所偏离.鉴於本集团快速发展,董事会认为,主席及 行政总裁之角色由同一人兼任可促进执行本集团之业务策略及提升其营运效率.由於董事会及 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均由经验丰富及优秀之个别人士组成,董事会与本公司管理层间之权力与 授权的平衡预期将不受损害.此外,在董事会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占董事会一半席位) 之监督 下,将可充分及公平代表股东之利益.本公司将於不久将来透过物色及委任合适候选人出任行 政总裁一职,寻求遵守守则条文A.2.1.

4 更换授权代表 自同日起,宋博士亦不再为GEM上市规则第5.24条项下本公司之授权代表,而张先生已获委任 为GEM上市规则第5.24条项下本公司之授权代表. 此外,根GEM上市规则第24.05(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张先生已获委任为 於香港代表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授权代表,以取代宋博士.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宋博士於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 承董事会命 新威斯顿集团有限公司 张庆先生 主席兼执行董事 香港,2019年5月22日*仅供识别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张庆先生及刘武先生;

非执行董事为廖金龙先生;

及独立非执行董 事为张志文先生、赵汝宏先生及高晋康博士.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

董事共同及个别对本 公告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 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及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 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保留於GEM网站www.hkgem.com之 「最新公司公告」 页内,自刊载日期起计至少保留 7天,亦将刊载於本公司网站www.newwesterngroup.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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