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22-10-30 |
2018 年2月26 日 环保 河南省
2018 年大气治理攻坚方案:试点超低排放,实行差别限产 行业简报 增持(维持) 分析师 王威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7030001) 021-22169047 wangwei2016@ebscn.
com 陈俊鹏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1120004) 021-22169041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 殷中枢 021-22169040 [email protected] 行业与上证指数对比图 事件:日前,河南省发布《河南省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中明确到
2018 年底, 河南省全省 PM2.5 年均浓度达到 63μg/m3 以下, PM10 达到 103μg/m3 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
210 天以上. 点评:实施方案提出了河南省
2018 年空气质量目标,基本与
2017 年全省年 均指标持平(2017 年河南省 PM2.5 年均浓度 62μg/m3 ,PM10106μg/m3 ) .实 施方案在提出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改善交通运输结构等常 规要求的基础上,特别要求在相关行业试点超低排放,实施差别限产. ? 全面实施特别排放,试点实施超低排放.实施方案要求,自2018 年10 月1日起,化工、有色、钢铁等行业全面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规定.实施方案在《关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 排放限值公告》的基础上,将需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规定的河南省京津冀通道
7 市扩大至全省,时间也与公告持平.同时,实施方案提出鼓励钢铁、水泥、 炭素、及平板/电子玻璃等重点行业试点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超低排放标准在 特别排放限值的基础上有了大幅提高,其中钢铁、水泥超低排放标准提高一 倍之多,新增了炭素及玻璃的超低排放标准.截至目前,已有河南、河北、 上海、山东、浙江、天津等六个省市将超低排放写入地方标准,非电行业提 标进度提速,改造市场空间待释放. ? 科学实施错峰生产,达标企业差别限产.实施方案要求,在2018 年采暖 季对钢铁、焦化、铸造、建材、有色、化工行业继续实施错峰生产,基本与
2017 年要求持平.在此基础上,对在
2018 年10 月底前稳定达到特别排放/ 超低排放限值的相关行业企业,实施差别化限产,进一步实现 谁改造谁收 益、早改造早受益 . 河南省率先对有效落实超低排放的企业限产差别化对待;
河北省唐山市随后提 出钢铁业
2018 年 非采暖季 错峰生产方案,未来各省市也将陆续推出分行 业、分区域的有差别限产措施.工业企业从全面限产到有差别限产,限产分行 业、 分区域趋势将尤为明显, 进而可以通过提标带来新空间释放. 从时间上看,
2018 年属于探索阶段,2019-2020 年有望成为全面执行阶段;
执行区域看, 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的
6 省市涉及区域有望优先落实. 投资建议:后 大气十条 时代,大气污染治理需求不减,体现高度政治性, 后续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的
6 省市预计也将进一步跟进. 非电大气治理行业脱 硫、脱硝、除尘、无组织排放颗粒物、VOCs 需求有续开启. 清新环境、龙净环保作为行业内烟气治理领军企业,在电力、非电行业烟气治 理具有核心技术、设备工程能力,我们认为,虽然电力行业烟气治理具有一定 天花板,导致现阶段相关公司业绩呈现一定压力,但非电行业超低排放逐步开 启另一行业空间,可为公司提供新的增长动力,建议关注:清新环境、龙净环 保. 风险分析:政策执行力度及效果低于预期,非电烟气治理行业过于分散短时 间集中度较难提高. 2018-02-26 环保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证券研究报告 附录:《河南省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 方案》超低排放与错峰生产内容整理 表1:全面实施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整理 行业 标准名称 工艺流程 特别排放限值(mg/m
3 ) SO2 NO2 TSP 化工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所有
100 100
10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排放标准》 废水气焚烧设施
50 100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聚氯乙烯干燥
50 120
60 电石破碎
50 120
50 其他
50 120
20 《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200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尾气排放口
200 30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所有
100 100
10 有色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100 100
10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100 100
10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100 100
10 《镁、钛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100 10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100 100
10 《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100 100
10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锡冶炼
100 100
10 锑冶炼
100 100
10 汞冶炼
100 100
10 烟气制酸
100 100
10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所有有色金属
100 100
10 钢铁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半封闭炉/敞口炉/精炼炉
30 其他设施
20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装煤
70 30 推焦
30 30 机焦、半焦炉烟囱
30 150
15 热回收焦炉烟囱
30 150
15 干法熄焦
80 30 燃用焦炉煤气设施
30 150
15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热风炉
100 300
15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转炉(一次烟气)
50 铁水预处理 转炉(二次烟气)
15 连转切割及火焰清理
30 钢渣处理
100 其他设施生产
15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热处理炉
150 300
15 注: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上述行业企业自
2018 年10 月1日起全面执行相关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规定. 资料来源:环保部、光大证券研究所整理 2018-02-26 环保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3- 证券研究报告 表2: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标准 行业 工艺流程 原特别排放限值 (mg/m
3 ) 超低排放限值 (mg/m
3 ) SO2 NO2 TSP SO2 NO2 TSP 钢铁 烧结工序 (基准含氧量 17%)
180 300
40 50
150 20 水泥 水泥窑 (基准含氧量 10%)
100 320
20 50
150 10 炭素 煅烧、焙烧工序 新增
35 100
10 玻璃 玻璃熔炉 (基准含氧量 8%) 新增
150 400
30 注:根据实施方案要求,上述重点行业在
2018 年10 月底前鼓励试点开展相关工序超低 排放改造. 资料来源: 《河南省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光大证券研究所整理 表3:差别化错峰生产整理 行业 错峰生产要求 差别化要求 差别化措施 钢铁 限产 30%以上 (含轮产) 稳定达到 超低排放限值 原则不再实施错峰生产;
按要求纳入污染管控 焦化 延长出焦时间
36 小时以上 稳定达到 特别排放限值 原则不再实施错峰生产;
按要求纳入污染管控 铸造 使用煤、焦炭等为燃料的铸造企业停产 建材 除特殊要求外,水泥、砖瓦窑、陶瓷、岩棉、石膏板、耐材企业停产 稳定达到 超低排放限值的 水泥企业 不再实施错峰生产;
按要求参加污染管控 有色 化工 电解铝、氧化铝 限产 30%以上 稳定达到特别排放限值 的电解铝企业 错峰限产比例降低为 10%;
按要求参加污染管控 炭素企业停产 稳定达到 超低排放限值 改为限产 50%;
按要求参加污染管控 有色金属再生企业的熔炉工序限产 50%以上 原料药生产及使用有机溶剂的农药企业凡涉及 VOCs 排放工序, 原则上停产 注: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 上述行业企业在
2018 年采暖季全面实施错峰生产. 对2018 年10 月底前达到差别化要求的行业企业, 在2019 年1月1日至
3 月15 期间,相应实施差别化措施. 资料来源: 《河南省
2018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光大证券研究所整理 2018-02-26 环保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4-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 说明 行业及公司评级买入 未来 6-12 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 15%以上;
增持 未来 6-12 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 5%至15%;
中性 未来 6-12 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减持 未来 6-12 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 5%至15%;
卖出 未来 6-12 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 15%以上;
无评级 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 投资评级. 基准指数说明:A 股主板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
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
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
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
港 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 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 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 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 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本报告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 分析师或工作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关于任何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分析人员的个人观点.负责准备本报告的 分析师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的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分 析师或工作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创建于
1996 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 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
证券投资咨询;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证券承销与保荐;
证券自营;
为期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
融资融券业务;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 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证券研究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 光大证券研究所 )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 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 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报告中的信息或 所表达的意见不构成任何投资、法律、会计或税务方面的最终操作建议,本公司不就任何人依据报告中的内容而最终操作建议做出任 何形式的保证和承诺.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 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 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 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 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 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 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 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 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发,仅供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 客户.本报告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本研究报告的任何部分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任何形式的拷贝、复印件或复 制品,或再次分发给任何其他人,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 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如欲引用或转载本文内容,务必联络本公司并获得许可,并需注明出处为光大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文 进行有悖原意的引用和删改. 2018-02-26 环保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5- 证券研究报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新闸路
1508 号静安国际广场
3 楼 邮编
200040 总机:021-22169999 传真:021-
22169114、22169134 机构业务总部 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电子邮件 上海 徐硕
13817283600 [email protected] 李文渊
18217788607 [email protected] 李强 021-22169131
18621590998 [email protected] 罗德锦 021-22169146 13661875949/13609618940 [email protected] 张弓 021-22169083
13918550549 [email protected] 黄素青 021-22169130
13162521110 [email protected] 邢可 021-22167108
15618296961 [email protected] 李晓琳
13918461216 [email protected] 丁点 021-22169458
18221129383 [email protected] 北京 郝辉 010-58452028
13511017986 [email protected] 梁晨 010-58452025
13901184256 [email protected] 吕凌 010-58452035
15811398181 [email protected] 郭晓远 010-58452029
15120072716 [email protected] 张彦斌 010-58452026
15135130865 [email protected] 庞舒然 010-58452040
18810659385 [email protected] 高菲 010-58452023
18611138411 [email protected] 深圳 黎晓宇 0755-83553559
13823771340 [email protected] 李潇 0755-83559378
13631517757 [email protected] 张亦潇 0755-23996409
13725559855 [email protected] 王渊锋 0755-83551458
18576778603 [email protected] 张靖雯 0755-83553249
18589058561 [email protected] 牟俊宇 0755-83552459
13827421872 [email protected] 陈婕 0755-25310400
13823320604 [email protected] 国际业务 陶奕 021-22169091
18018609199 [email protected] 梁超
15158266108 [email protected] 金英光 021-22169085
13311088991 [email protected] 王佳 021-22169095
13761696184 [email protected] 郑锐 021-22169080
18616663030 [email protected] 凌贺鹏 021-22169093
13003155285 [email protected] 金融同业与战略客户 黄怡 010-58452027
13699271001 [email protected] 丁梅 021-22169416
13381965696 [email protected] 徐又丰 021-22169082 1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