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22-10-30 |
ZHI CHENG HOLDINGS LIMITED 智城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於百慕达存续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130) (1)委任董事;
(2)委任董事会主席及荣誉主席;
(3)董事委员会组成变动;
及(4)授权代表及监察主任变更 董事会欣然宣布,下列事项自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1) 傅垣洪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 酬委员会成员;
(2) 张虹海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荣誉主席;
(3) 李湛博士获调任为提名委员会之成员;
及(4) 吴筱明先生已辞任而傅垣洪先生已获委任为授权代表及监察主任. 委任董事、董事会主席及荣誉主席 智城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 「本集团」 ) 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欣然宣布,(i)傅垣洪先生 ( 「傅先生」 ) 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董事会主席、本公司提名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主席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 ( 「薪 酬委员会」 ) 成员;
及(ii)张虹海先生 ( 「张先生」 ) 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荣 誉主席,自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傅先生之履历详情如下: 傅垣洪先生,51岁,自一九九二年九月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傅先生於国营大众 机械厂环保处担任助理工程师.自一九九三年十二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彼於 山西恒山房地产开发公司任职,最后一个职位为办公室主任.自二零零一年十一
2 月起,彼任职於山西省环境保护基金有限公司,现为董事长.自二零零九年五月 起,彼任职於山西环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为董事长.自二零零九年五月起, 彼於湖南衡兴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自二零一零年三月起至二零一八 年三月,彼於山西省太原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於二零一 八年三月后担任董事.自二零一一年三月起,彼於山西晨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 任董事.自二零一一年四月起,彼於山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 自二零一七年五月起至二零一九年一月,彼为山西环基龙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长.自二零一八年三月起,彼任职於山西大地环境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为副总 经理.自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起彼於山西民基生态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山西大地民基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 (新三板) 挂牌的公司,股份代号:833365) 担任董事长. 傅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七月於山西大学取得环境保护学学士学位,彼於二零一一年 三月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 本公司已与傅先生订立服务协议,自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起为期三年,可由任 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於一个月之事前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傅先生有权按服务协议收取董事酬金每月50,000港元,而酌情花红由董事会经考 虑一系列因素 (包括其经验、其於本集团之职务及责任、本集团之薪酬结构及市 场上同行之薪酬水准) 后厘定.其董事职务须根竟鞠冈 ( 「细则」 ) 於本公司 股东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 张先生之履历详情如下: 张虹海先生,65岁,在北京市政府任职多年,亦於企业管理方面累积多年经验. 彼曾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暨北京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及北京 海外联谊会副会长.张先生於一九九零年至一九九八年期间任职於北京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 (现更名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最后职位为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先生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期间担任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一家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392)之执行 董事、副主席兼总裁职务.自二零零八年五月至二零一四年十月,彼於北控水务 集团有限公司 (一家於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371) 担任执行董事及 主席.自二零零四年三月至二零一五年六月,彼於北京发展 (香港) 有限公司 (现 更名为:北京控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於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 号:154) 担任执行董事.自二零一三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六月,彼於百灵达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新源万恒控股有限公司,一家於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 司,股份代号:2326)担任执行董事及主席.自二零一四年九月至二零一六年十 二月,彼於中国地能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现更名为:中国地热能产业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一家於联交所GEM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8128) 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3 张先生在一九八二年二月於北京大学取得学士学位,其后在一九九七年七月於湖 南大学国际商学院取得工业外贸硕士学位,亦於二零零七年七月於北京大学光华 管理学院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亦拥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本公司已与张先生订立委任函,有关委任将自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任 期为三年,惟任何一方可於不少於其任期届满一个月前任何时间以书面通知终止 其聘用.其董事职务须根冈蜢侗竟竟啥蠡嵘下种低巳渭爸匮×. 张先生有权收取酬金每月30,000港元.其薪酬组合由董事会参考薪酬委员会经考 虑一系列因素 (包括其经验、其於本集团之职务及责任、本集团之薪酬结构及市 场上同行之薪酬水准)后作出之建议而厘定.董事会相信,张先生将能够透过於 多方面 (包括本公司之整体发展、投资策略及企业管理) 向董事会提供意见而为本 公司作出贡献.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傅先生及张先生并无在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亦未曾於 过去三年於任何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位.傅先 生及张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 (定义见联交 所GEM证券上市规则 ( 「GEM上市规则」 ) )概无任何关系;
及无於本公司及本集 团其他成员公司的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事宜须根GEM上市规则第17.50(2)条第(h) 至(v) 段的任何规定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亦无其他资料须予披露.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傅先生及张先生加入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组成变动 董事会欣然宣布,李湛博士已获调任为提名委员会之成员,自二零一九年二月十 九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及监察主任变更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吴筱明先生 ( 「吴先生」 ) 已根GEM上市规则第5.24条辞任本 公司授权代表 ( 「授权代表」 )及根GEM上市规则第5.19条辞任本公司监察主任 ( 「监察主任」 ) ,自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且董事会欣然宣布,傅先生已 获委任为授权代表及监察主任,自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起生效.
4 吴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授权代表及监察主任之 事宜需提请联交所及或本公司股东垂注.吴先生将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 执行副主席及行政总裁. 承董事会命 智城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副主席 吴筱明 香港,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分别为傅垣洪先生、吴筱明先生及张 子洪先生,两名非执行董事张虹海先生及张雄峰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分别为张炜博士、李湛博士及罗裔麟先生. 本公布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而提供有关本公 司的资料,本公司之各董事愿就本公布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司之各 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公布所载资料在各重要 方面均属准确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亦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致使当中任 何陈述或本公布产生误导. 本公布将自刊发日期起於GEM网站www.hkgem.com 之 「最新公司公告」 页最少刊 登七日及在本公司网站www.zhicheng-holdings.com 刊登.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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