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22-10-31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PMC HOLDINGS LIMITED 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 (在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06) (1) 执行董事的委任 (2) 非执行董事的辞任及委任 (3) 薪酬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之成员变动 及(4) 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宣布,自2016年12月22日起: 董事的委任 1. 张晔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2. 李建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及3. 陈前政先生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董事的辞任 1. 万早田先生已辞任非执行董事;

及2. 胡永雷先生已辞任非执行董事. 审核委员会之成员变动 1. 胡永雷先生已辞任审核委员会成员;

及2. 周原先生已获委任为审核委员会成员. 於上述变动后,审核委员会将包括三(3)名成员,即郑毓和先生 (为审核委员会 主席) 、傅廷美先生和周原先生.

2 薪酬委员会之成员变动 1. 张新先生及郑毓和先生已辞任薪酬委员会成员;

及2. 潘铁珊先生及陈前政先生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 於上述变动后,薪酬委员会将包括三(3)名成员,即傅廷美先生 (为薪酬委员会 主席) 、潘铁珊先生和陈前政先生. 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将保持不变,包括三(3)名成员,即张新先生 (为提名委员会 主席) 、郑毓和先生和傅廷美先生. 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1. 潘铁珊先生已获委任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

及2. 李建先生及沈陶先生已获委任为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执行董事的委任 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 )董事 ( 「董事」 ) 会(「董事会」 ) 欣然宣布,自2016年12月22日起,张晔先生 ( 「张先生」 ) 已获 委任为执行董事. 张先生,现年43岁,於2016年12月22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主要负责本集团日 常营运管理.张先生於1995年4月加入本集团,历任销售经理、销售总监、本公司 附属公司的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彼於2011年7月至2016年1月 期间曾兼任本集团总法律顾问.彼於2016年7月19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总经理,现 为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的董事.彼於包装行业拥有21年经验.张先生於1995年毕 业於上海复旦大学物理专业大学专科,并於1999年获上海复旦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企业管理学士学位. 除上文所述者外,於本公告日期,张先生概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 何其他重要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张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 东 (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 ( 「联交所」 ) 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 并无任何关 系,且彼於过往三年并无於证券在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上市公众 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3 於本公告日期,张先生於17,050,000股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权益, 其中(i)17,000,000股本公司股份以中粮包装雇员股份信托受益人身份持有;

及(ii)50,000股本公司股份以根竟竟汗扇苹谟枵畔壬墓汗扇ǖ氖狄嬗涤 人身份持有.除所披露者外,张先生并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 (定义见证券及 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 第XV部) 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或 被视为拥有任何权益. 张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一份服务合约,,

彼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为期三年. 张先生将须根竟菊鲁滔冈虻墓娑侗竟竟啥苣甏蠡嵘下窒嫱思扳哐 连任.目前,张先生将有权向本公司收取薪金每年人民币650,000元.此外,张先 生有权向本公司收取年末花红、实物福利及退休供款,惟须待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 「薪酬委员会」 ) 推荐及批准后方可作实.张先生的酬金乃由薪酬委员会经参考市 场惯例、其表现及对本集团的贡献,以及本公司所采纳的薪酬委员会的职权围 后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委任张先生的事宜需要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亦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鲜泄嬖虻13.51(2)条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张先生加入本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非执行董事的辞任 万早田先生 由於需将更多精力及时间投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职位,万早田先生 ( 「万先 生」 ) 已自2016年12月22日起辞任非执行董事. 万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非执行董事的其他事 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就万先生於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向彼致以衷心感 谢. 胡永雷先生 由於工作调任,胡永雷先生 ( 「胡先生」 )已自2016年12月22日起辞任非执行董事 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 「审核委员会」 ) 成员. 胡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 员会成员的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4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就胡先生於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向彼致以衷心感 谢. 非执行董事的委任 李建先生 董事会欣然宣布,自2016年12月22日起,李建先生 ( 「李先生」 )已获委任为非执 行董事. 李建先生,现年59岁,於2016年12月22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李先生於2002年至2003年担任中国饲料集团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03年至2006年历任中谷粮 油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及党委委员.彼於2006年至2007年担任安徽丰 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彼亦於2007年至2008年担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研发部副总监,於2008年至2010年担任中粮科学研究院院长及於2010年至2015年 担任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至今,彼一直担任中粮工程科技有限 公司顾问.李先生於1982年11月获得重庆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并於2007年12月获 得法国高等商业学校 (HEC: Ecole des Hautes Etudes Commerciales) 的行政人员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 除上文所述者外,於本公告日期,李先生概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 何其他重要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 东 (定义见上市规则) 并无任何关系,且彼於过往三年并无於证券在香港或海外证 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於本公告日期,李先生并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 法例第571章) 第XV部) 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任何 权益. 李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一份委任函,,

彼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为期三年. 李先生将须根竟菊鲁滔冈虻墓娑侗竟竟啥苣甏蠡嵘下窒嫱思扳哐 连任.目前,李先生将有权就担任非执行董事收取董事袍金每年100,000港元,乃 由董事会参考彼於本公司的职务及职责以及当前市况予以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委任李先生的事宜需要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亦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鲜泄嬖虻13.51(2)条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李先生加入本公司担任非执行董事.

5 陈前政先生 董事会欣然宣布,自2016年12月22日起,陈前政先生 ( 「陈先生」 )已获委任为非 执行董事. 陈先生,现年52岁,於2016年12月22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陈先生於1987年2 月至2006年5月历任武汉中粮进出口公司 (为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 (集团)有限公 司 (现称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的全资附属公司) 的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及总经理等职务.彼於2006年5月至2008年7月担任中国粮油食品 (集团)有限公 司 (现称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肉食部总经理.彼亦於2008年7月至2016年11月担 任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历任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行销部总经 理、贸易部总经理、冷链物流部常务副总经理.陈先生於1985年7月毕业於华中农 业大学并取得学士学位,2002年5月获得高级国际商务师资格. 除上文所述者外,於本公告日期,陈先生概无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 何其他重要职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陈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 东 (定义见上市规则) 并无任何关系,且彼於过往三年并无於证券在香港或海外证 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 於本公告日期,陈先生并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 (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 法例第571章) 第XV部) 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任何 权益. 陈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一份委任函,,

彼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为期三年. 陈先生将须根竟菊鲁滔冈虻墓娑侗竟竟啥苣甏蠡嵘下窒嫱思扳哐 连任.目前,陈先生将有权就担任非执行董事收取董事袍金每年100,000港元,乃 由董事会参考彼於本公司的职务及职责以及当前市况予以厘定.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委任陈先生的事宜需要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亦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鲜泄嬖虻13.51(2)条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陈先生加入本公司担任非执行董事. 董事委员会之成员变动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审核委员会方面,自2016年12月22日起,周原先生已获委任 为审核委员会成员.

6 薪酬委员会方面,自2016年12月22日起: (1) 张新先生及郑毓和先生已辞任薪酬委员会成员;

及(2) 潘铁珊先生及陈前政先生已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 於上述变动后: (1) 审核委员会将包括三(3)名成员,即郑毓和先生 (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傅廷美 先生及周原先生;

(2) 薪酬委员会将包括三(3)名成员,即傅廷美先生 (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潘铁珊 先生及陈前政先生;

及(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的成员将保持不变,包括三(3)名成员, 即张新先生 (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郑毓和先生及傅廷美先生. 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亦宣布,自2016年12月22日起,董事会已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 「风险管理 委员会」 )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权围已刊登於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 本公司网站(www.cofco-pack.com). 董事会已委任潘铁珊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并委任李建 先生及沈陶先生 (各自为非执行董事) 为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承董事会命 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张新 香港,2016年12月22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为张新先生,执行董事为张晔先生,非执 行董事为李建先生、陈前政先生、周原先生及沈陶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郑 毓和先生、傅廷美先生及潘铁珊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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