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22-11-02 |
2018 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 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临沂兰山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 《兰山区
2018 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 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5月30 日―1―兰山区
2018 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区
2018 年秸秆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 实现全面禁烧, 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8月29 日修订通过)、《关于进一步加 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4〕47 号)、《临沂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工作规定》(临政发〔2015〕
27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 因地制 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以用促禁 的原则,着力加大宣传引导 力度、综合利用力度、机制创新力度、政策引导力度、执法检查 力度,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步伐,促进 两型社会 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禁烧的原则.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公民应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 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相关部门要依 照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荒草等 一切可燃物. 2.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是禁烧工作的 ―
2 ― 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按照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 的原 则开展工作. 3.坚持部门配合原则.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对本辖区秸杆 禁烧工作负总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树立 一盘棋 思想,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面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共同做好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4.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认 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 年8月29 日修 订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 见》(临政办发〔2014〕47 号)、《临沂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 工作规定》(临政发〔2015〕2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制定切实可行的、符合本地实际的奖励处罚措施.
二、目标任务 坚持 政府领导、上下联动 的方针,突出重点、落实措施, 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通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措施,力争实现全 区 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 及国家卫星遥感监测 零火点的目标,2018 年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0%以上.
三、时间范围与工作步骤
(一)时间范围 在全区实行全年秸秆禁烧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重点禁烧时段 是夏收、夏种和秋收、秋种时节.努力做到禁烧全覆盖,秸秆综合 利用取得新成效.
(二)工作步骤 ―
3 ― 全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分为组织发动、巡查执法、 总结考核三个阶段.
1、组织发动阶段(5 月17 日至
5 月28 日,9 月1日至
9 月20 日).召开会议,制定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层 层动员部署,落实工作责任制、包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 机构、人员、车辆、经费 四落实 .逐级签订秸秆禁烧与综合利 用工作目标责任书,农户之间签订禁烧联保责任书,层层落实责 任,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面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各责任单位按 照要求积极组织项目实施,青贮项目和秸秆收储项目必须在作物 收获前准备完毕,进入作物收获期,项目全面实施.
2、巡查执法阶段(重点巡查阶段:5 月29 日至
7 月20 日,9 月21 日至
11 月30 日;
日常巡查阶段:非作物收割时期).夏秋 作物收获期间坚持领导带班, 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班, 区、 镇街道、 经济开发区层层派出禁烧巡查组,组建巡查队昼夜巡查,驻村驻 地督查指导,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区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 包片督查制度,确保 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各镇街道、经济开 发区和区直相关部门要每天上午
9 时前向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前一日巡查督查工作情况.非作物收割 期间各禁烧巡查组不定时巡查,严防错时焚烧.
(三)总结考核阶段.8 月20 日前区禁烧办组织对夏季各镇 街道、经济开发区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考核,12 月20 日前区禁烧办组织对全年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秸秆禁烧与综合 利用工作进行考核,同时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将总结材料及 ―
4 ― 时报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实施项目
(一)秸秆青贮项目(责任单位:区畜牧兽医局) 加快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和发酵技术,扶持发展一批秸秆饲 料加工企业,努力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水平.对按规定标准新建 设青贮池
200 立方米以上,且当年开展秸秆青贮业务的畜牧养殖 场(户),经验收合格的,按每立方米池容
50 元(市、区财政各 补贴
25 元)的标准给予畜牧养殖场(户)补助,同一养殖场(户) 年度享受区级补助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二)秸秆机械化还田项目(责任单位:区农机局) 整合上级农机补贴专项资金,向大型秸秆还田农机具倾斜, 引导鼓励农民购买使用秸秆还田机具,不断扩大秸秆还田作业规 模,特别是在适宜机械化作业的地区进一步提升机械化粉碎还田、 耕翻灭茬等集成技术的应用水平.在秸秆切碎还田项目上,农机 合作社安装智能监测设备的联合收获机在进行作业时,纳入区农 机局的智能监测系统进行统一监控管理,没有纳入监测系统管理 的作业数据,不予承认.经验收合格的农机合作社,按实际作业 面积给予每亩
25 元(市、区财政分别补贴
15 元、10 元)的补贴.
(三)秸秆收储运项目(责任单位:区农机局) 以村社区、农机合作社为依托,在全区建立秸秆收集、打捆、 存储、运输体系,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区政府在以下四个方面给 予财政补助.一是各镇街、经济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内秸秆储运点 的建设、管理.白沙埠镇、枣园镇、半程镇、李官镇、义堂镇要 在辖区至少新建
1 个, 汪沟镇、 方城镇要在辖区至少新建
2 个 (建 ―
5 ― 设标准见附件 3),新建存储点经区政府验收合格,区财政补贴
15 万元(新建收储点年收储秸秆
2000 吨以上).对收储效果特别 好,规模特别大的收储点,超出
2000 吨部分给予每吨
40 元(区 财政每吨
20 元、镇街财政每吨
20 元)的补贴.二是对购买进入 省产品补贴额一览表的秸秆打捆机械的,按照同等型号国家购机 补贴标准给予重复补贴.三是对实行秸秆打捆等方式收集的,按 照每亩
30 元(区财政每亩
20 元、镇街财政每亩
10 元)的标准给 予储运补贴,由各镇街、经济开发区政府进行考核.四是秸秆收 储打捆点按标准要求(年收储量
2000 吨以上)对秸秆进行有机肥 生产处理的, 经验收合格, 区财政按照每吨
4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与国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主动对接, 并采取不同形式鼓励农机合作社购置秸秆收集设备,与合作社签 订统收、统集、统耙合同,发动各村将合作社打捆的秸秆储存运 输,真正变废为宝,迅速消除火点隐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搞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标语、过街 帘、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秸 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专题, 电视上要有滚动字幕.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有关部门要向学 生发放《小手拉大手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向农户发放《致 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组织流动宣传车, 同时要加大宣传标语的刷写密度,每个自然村标语不少于
30 幅, 每个村(社区)要在广播喇叭中宣传秸秆禁烧一天不少于
3 次.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每周向区禁烧办报送
2 篇宣传稿,区禁烧 ―
6 ― 办择优推送市禁烧办工作简报.区禁烧办要编发《秸秆禁烧与综 合利用工作简报》,及时通报情况.通过宣传,使秸秆禁烧与综 合利用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常 务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镇 长(主任)为成员的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 道、经济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成立督导巡查组.夏收秋收期间,区政府抽调相关人员脱 离原工作岗位,成立
1 个督导组、9 个巡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