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22-11-05
1 证券代码:400036 证券简称:环保

5 公告编号:2016-012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沈阳特环 或 公司 ) 于2016 年1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

neeq.com.cn) 上刊登了《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股权分置改革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发 布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沈阳特环董事会

(二)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 年1月25 日

(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 现场会议时间:

2016 年2月4日14:00 入场, 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安宁 庄路

11 号天信亮酒店七层第二会议室. 2.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2月1日15:00 至2月4日15:00.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所有股东. 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

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原非流通股股股东代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 (4)保荐机构项目主办人、保荐代表人、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议案: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本议案须分别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和参加表 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说明: 1. 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 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 或弃权票的股东,如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仍 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2. 自本会议通知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司董事会将通过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走访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协助原非流 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

三、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流通股股东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 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二)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本 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 东可在上述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对本次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三)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通过,无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出 席本次会议或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 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无条件接受本次会议的决议.

(四)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征集投票委托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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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委托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 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委托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委托投票 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 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而导致的对该股 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四、董事会征集投票权委托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董事会采取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形式, 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 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的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披露的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征集函》 .

五、公司股票停牌与恢复转让事宜 1. 公司股票自

2012 年6月15 日起一直处于停牌状态,至今尚未复牌. 2. 公司股票的恢复转让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说明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 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如附件

1 所示) 、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

2.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法 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 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如附件所示) 、营业执照复 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 年2月2日至

2 月3日9:30-12:00,14: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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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华控大厦

608 室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 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 )网络投票系 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6年2月1日15:00至2月4日15:00. 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 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 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www.chinaclear.cn)投票表决. 2. 投资者办理网络投票业务前, 需尽可能对相关证券账户提前开通中国结 算网络服务功能,开通网络服务功能的方式如下: 第一步:访问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 ,点击右上角 注册 ,填写姓名/ 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深市证券账户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并设置网络用户名 及网络服务密码;

提交并注册成功后,投资者填注的手机号将收到一个

8 位数字 校验号码;

第二步:在证券交易时间通过证券公司自助交易平台(如交易软件、电话委 托交易系统等) 以买入证券的方式, 输入证券代码 (369991, 简称 中登认证 ) 、 购买价格(密码激活为 1.00 元) 、委托数量(短信收到的

8 位校验号码) ,提交 报盘指令;

第三步: 网络服务密码当日激活后,投资者可使用注册时填注或设置的证券 账户号/网络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中国结算网络投票系统,并可将与该深市账户同 属于同一 一码通 账户下的沪市账户等其他证券账户进行网上关联, 开通该 一 码通 账户下全部证券账户的网络服务功能. 投资者除可通过上述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外, 也可选择至其托管券商营业 部提交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申请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

或选择先在中国结算网站注册后再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至网上选定的证券公 司营业部等机构办理身份认证开通网络服务功能. 仅持有沪市账户的投资者仅可 通过上述后两种方式开通网络服务功能.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结算网站 (www.chinaclear.cn) ,点击 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办理- 投资者业务办理 查询,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5 3.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 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对于该 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八、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

电话: (010)58859717 传真: (010)58859142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

1 号华控大厦

608 室.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附件2:《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征集 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1月26 日6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致: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注册号: 委托人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法人股东填写此栏) :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号: 兹委托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 ) ,并按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 案投票进行表决,有权代表我单位/个人签署公司会议决议及其他有关文件.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 序号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月日7附件2: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征集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 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其 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公司/本人有权随时按照董事会投票委托征 集函确定的程序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本公司/ 本人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出席相关股东会议.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征集人代表本公司/本人现场出席

2016 年1月27 日召开的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并按本公 司/本人的指示行使对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 , 三者中只能选一项, 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 自签署日至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联系

电话: 委托人(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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