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11-02 |
2018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非香港法例第155章银行业条例所指认可机构, 不受限於香港金融管理局的监督,亦不获授权在香港经营银行接受存款业务.
* BANK OF GANSU CO., LTD.*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报告
2018
第一章 释义
第二章 公司简介
第三章 财务摘要
第四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第五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详情
第六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 雇员及组织
第七章 重要事项
第八章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
第九章 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第十章 未经审计补充财务信息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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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於本中期报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公司章程」 或 「章程」 指 本行的公司章程 「白银市商业银行」 指 原白银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25家法人单位、白银市商业银行全 体股东及平凉市商业银行全体股东共同发起设立本行 「本行」 指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根泄伸2011年11月18日在中国甘肃省注册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 (倘文义所需) 包括其前身、子公司、分行及支行 「包商银行」 指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1998年12月16日成立於中国的城市商业银行.包 头市太平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为包商银行的最大股东,持有包商银行9.07%的股权.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包商银行持有本行约8.39%的股权 「董事会」 指 本行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本行监事会 「营业日」 指 香港的银行一般向公众开放办理日常银行业务的日子 (星期
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除外) 「复合年增长率」 指 复合年增长率 「 《资本充足率办法》 」 指 中国银保监会於2004年2月23日颁布、於2004年3月1日生效并於2007年7月3日修 订的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 ,该办法后来於2013年1月1日被 《资本管理办 法》 废止 「 《资本管理办法》 」 指 中国银保监会於2012年6月7日颁布并於2013年1月1日生效的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 法 (试行) 》
3 3 「中国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裨红2018年3月24日颁布的 《国务院关於 机构设置的通知》 (国发[2018] 6号) 通过合并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保 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而成立的监管机构,并 (倘文义所需) 包括其前身,即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甘肃监管局」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 「公司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关连人士」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所赋予的涵义 「 《企业管治守则》 」 指 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 《企业管治守则》 「 《核心指标 (试行) 》 」 指 中国银保监会於2005年12月31日颁布并於2006年1月1日生效的 《商业银行风险监管 核心指标 (试行) 》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 《公司治理指引》 」 指 中国银保监会於2013年7月19日颁布并即日生效的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 ,经不 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 指 本行董事 「内资股」 指 本行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以人民币认购或入账列作缴足 「甘肃省电投」 指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於1990年7月15日成立於中国的公司, 其为甘肃省国投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甘肃省电投持有本行约 6.30%的股权
4 4 「甘肃省公航旅」 指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於1999年12月24日成立於中国的公 司,其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全资拥有.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甘肃省公航旅持 有本行约11.49%的股权.甘肃省公航旅为本行的主要股东及关连人士 「GDP」 指 国内生产总值 「GRC系统」 指 管治、风险与合规管理系统 「绿色金融」 指 为支持环境改善、气候变化和资源的节约及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涉及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的项目投融资、运营、风险管理等的金融服务 「H股」 指 本行根蚍⑹垤断愀鄯⑿械拿抗擅嬷等嗣癖1.00元的普通股,以港元认购及 买卖并於香港联交所上市及买卖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金管局」 指 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指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修订及相关诠释 「独立第三方」 指 根愀凵鲜泄嬖虿⒉皇游拘泄亓耸炕蚬亓耸恐等说娜耸炕蚴堤 「甘肃省国资委」 指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 5 「甘肃省国投」 指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於2007年11月23日成立於中国的公司, 其83.54%的股权由甘肃省国资委持有,16.46%的股权由酒钢集团持有.截至最后 实际可行日期,甘肃省国投直接持有本行约3.57%的股权,并间接通过其子公司甘 肃省电投及金川集团持有本行约12.59%的股权.甘肃省国投为本行的主要股东及 关连人士 「金川集团」 指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01年9月28日於中国成立的公司.甘肃省国投为 金川集团的最大股东,其持有金川集团48.67%的股权.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金川集团持有本行约6.30%的股权 「静宁成纪村镇银行」 指 平凉市静宁成纪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08年9月18日在中国注册成立的 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行的子公司 「酒钢集团」 指酒泉钢铁(集 团) 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於1998年5月26日於中国成立的公司,其68.09%的股权由甘肃省国资委持有,31.91%的股权由甘肃省国投持有.截至最后 实际可行日期,酒钢集团持有本行约6.30%的股权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2018年9月16日,即本中期报告刊发前为确定当中所载若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 期 「上市」 指 本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上市日期」 指2018年1月18日,即本行H股首次开始在香港联交所买卖的日期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中国银行间市场 交易商协会」 指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非标准化债权资产」 指 未在银行同业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权资产,就本中期报告而言指本行投资 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6 6 「不良贷款率」 指 不良贷款额除以贷款总额的百分比率 「不良贷款」 指 根拘械奈寮洞罘掷嘀贫确掷辔渭独唷⒖梢衫嗪退鹗Ю嗟拇 「中国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国的中央银行 「平凉市商业银行」 指 原平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5月,25家法人单位、白银市商业银行全 体股东及平凉市商业银行全体股东共同发起设立本行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仅就本中期报告而言,除文义另外指明外,不包括香港、澳门 及台湾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 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於2003年12月27日颁布并於2004 年2月1日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 他方式修改 「 《中国商业银行法》 」 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於1995年5月10日颁布并於1995 年7月1日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 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 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於2005年10月27日修订及采用并於2006年1月 1日生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中国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於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经不时修订、补 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 《中国人民银行法》 」 指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於1995年3月18日颁布并於同日生 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7 7 「省级法人城市 商业银行」 指 由省级政府倡导设立的地方城市商业银行 「关联方」 指 具有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会 计准则及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赋予的涵义 「关联交易」 指 具有中国银保监会颁布的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会 计准则及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赋予的涵义 「报告期」 指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股份」 指 本行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国有企业」 指 国有企业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子公司」 指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监事」 指 本行监事 「三农」 指 农村、农业和农民 「联合国」 指 联合国 「美国」 指 美利坚合众国 「美元」 指 美国法定货币美元 「我们」 或 「本集团」 指 本行及其子公司 (按合并基准)
8 8 在本中期报告中: ? 本中期报告所载若干数额及百分比数字已约整.因此,若干表格所示总数未必是前述各项数字的总和. ?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 「联系人」 、 「紧密联系人」 、 「关连人士」 、 「关连交易」 、 「核心关连人士」 及 「主要股东」 等词 汇,具有香港上市规则赋予该等词汇的涵义. ? 为便於参考,本中期报告中,除另有说明外,本行使用的术语 「客户贷款及垫款总额」 、 「贷款」 及 「发放贷款」 具有 相同涵义. ? 於中国成立的实体或企业的中文名称倘若与英文译名不符,概以中文名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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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基本信息 法定中文名称 :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 : Bank of Gansu Co., Ltd. 法定代表人 : 李鑫 授权代表 : 李鑫、伍颖欣 董事会秘书 : 许建平 联席公司秘书 : 许建平、伍颖欣 注册地址 : 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122号 主要办公地址 : 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25号甘肃银行大厦 客户服务热线 : +86 400-86
96666 电话 : +86
931 877
0491 传真 : +86
931 877
1877 本行网站 : www.gsbankchina.com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48号阳光中心40楼全层 H股信息披露网站 : www.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