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22-11-02 |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18 年9月28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10 月15 日09:30.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10 月10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公告编号:2018-041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 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北美广场 A 座7楼709A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与睿源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偶发性关联 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2) .
(二)审议《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告》 (公告编号: 2018-043) .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 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 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 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 方式登记. 公告编号:2018-041
(二)登记时间:2018 年10 月15 日08:30-09: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18 号北美广场 A 座7楼709A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幸福南路
85 号公司董事 会办室;
邮编:014030;
联系人:杨杰;
电话:0472-5960010;
传真: 0472-5960028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决议》 . 内蒙古金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9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