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22-11-03 |
2 月4日房屋事务委员会的会议上,讨论为"高龄"居屋於第二 市场转让提供按揭事宜,并希望政府能提供下列资料 :- 1.
房屋署曾去信予居屋按揭的参与机构,澄清居屋最长按揭还款期的规定与按 揭贷款保证期无关,请向立法会提供有关信件.另房署会否考虑向欲於居屋 第二市场购买居屋的人士,在其申请《购买资格同意书》时,一并提供有关 的按揭资讯,让申请人得知银行最长是可以提供
25 年按揭还款期,而不受按 揭贷款保证期限制? 2. 是否所有居屋的最长按揭还款期均为
25 年,就居屋第二市场的交易而言,过 去三年,居屋按揭的参与机构共批出多少宗按揭申请,一般来说,提供的按 揭还款期多长? 3. 居屋计划推出以来,过去有多少次需要由房委会承担借款人拖欠的按揭还 款,涉及多少金额? 4. 房署有否向居屋按揭的参与机构了解,就居屋第二市场而言,若房署提供的 按揭贷款保证期是由每宗卖买交易的转让契掌鸺,会加强鼓励参与机构 为购买居屋人士提供较长的按揭贷款及较优惠的按揭条款? 5. 房署会否考虑检讨现时的居屋按揭担保安排,在居屋第二市场提供
25 年的按 揭贷款保证期,并由每宗卖买交易的转让契掌鸺,而不是由首次转让契 掌鸺,以协助欲於居屋第二市场购买居屋的人士取得合理的按揭安排? 6. 请提供一些 "高龄"居屋,包括一般按揭担保期已届满或即将届满的居屋屋 苑,於居屋第二市场的卖买数字, 对比以往这些屋苑早五至十年前的卖买数 字. CB(1)712/07-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