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22-11-05 |
1、认定情况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08)172 号) 、 《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08)362 号)和《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实施办法》(沪科合(2008)第025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上 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及参股公司上海海立中野 冷机有限公司申报了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有关部门综合审查,认定以上 三家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 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均符合要求,三家企业全部通过
2008 年上海市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分别获得了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 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
2、三家公司基本情况 (1)上海日立电器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空调压缩机,截至
2007 年12 月31 日,注册资本为 21,904 万美元,总资产 439,786 万元.2007 年生产空调 压缩机 1,263 万台,销售空调压缩机 1,203 万台,实现营业收入 440,677 万元,净 利润 11,108 万元. (2)上海海立特种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工业制冷设备、 高温空调、车船空调等.截至2007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总资产5,624 万元.2007年公司主营业务产量12,651台,销量12,137台,实现销售收入8,359万元,净利润303万元. (3)上海海立中野冷机有限公司主营冷冻陈列柜业务,截至
2007 年12 月31 日, 注册资本 1,716.1 万美元, 资产总额 23,273 万元.
2007 年生产陈列柜 7,117 台,销售 6,948 台,实现销售收入 20,207 万元,净利润 2,053 万元.
3、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 政策,自2008 年至
2010 年,上述三家 公司可享受 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鼓励政策. 特此公告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2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