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22-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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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9 〕2 7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商务厅等七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商务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 厅、工商局、地税局、金融办 《 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的意见》 ,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七日 ―
1 ― 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意见 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是促进我区产业优化升级、增强 区域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 径.为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 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区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整体部署,积 极主动承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产业,以工 业园区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与政务环境建 设、产业配套能力建设为保障,充分开放合作,营造竞争优势, 发挥比较优势,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推进,迅速壮大经济 实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 二)基本原则. 科学发展原则.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积极承接资 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防止引进高污染、技术落后的项 目,确保可持续发展. 发挥优势原则.优先承接有利于自治区能源、煤化工、新材 料、装备制造、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产业转移, 促进我区资源、劳动力、土地与国内外资金、技术、管理、品牌 ―
2 ― 等先进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市场导向原则.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 用,探索行之有效的招商方式,积极主动地做好投资促进工作. 政府推动原则.制定发展规划,出台优惠政策,为企业发展 营造良好的软硬环境,吸引企业特别是国内外知名跨国公司到我 区投资,提升产业承接水平. 扩大就业原则.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密集型、劳动密集型产 业,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支持发展为承接产业服务的中小型企 业,提高承接产业的配套能力,逐步实现由输出劳务向输出产品 转化. 自主创新原则.适应国内外产业转移的新趋势,立足产业转 移与培育、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区域产业升级,积极承 接高新技术产品制造、现代服务业和服务外包.
二、承接产业转移的方向和重点 ( 三)承接产业来源.利用综合成本优势,主动承接我国东 部地区、港澳台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利用资源优势,承接 资源精深加工产业转移,大力引进资源精深加工企业,发展资源 精深加工产品,做大做强资源加工型产业.利用自治区 五优一 新 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现有基础,选准突破口,大力发展配套 产业,推动若干产业集群的形成,不断壮大产业集群的实力.创 新招商理念,改进招商方式,在做好承接科技创新型、环境友好 性、具有较好成长前景中小企业的同时,积极引进跨国公司和国 ―
3 ― 内外优强企业,建立与国内外优强企业 一对一 、 点到点 的 联系机制,吸引在我国落户的跨国公司和大企业集团,前来我区 设立生产制造基地、配套基地、服务业外包基地,以及物流采购 中心、管理营运中心,引导我区企业与进入我国的跨国公司、大 企业集团配套合作,逐步进入跨国公司的全球生产营销网络,提 高开放型经济水平. ( 四)搭建承接平台.探索建立我区与东中部地区商品市场 准入互认、区域名牌合作互认、著名商标共享、质量技术标准一 体化,共建共享统一开放的市场服务体系.建立承接产业转移网 络信息平台,实现各地、各部门承接产业转移信息充分共享、情 况快速反馈、问题协同处理. ( 五)壮大承接载体.发挥工业园区作为承接产业转移、加 速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的载体作用.要以工业园区为基地, 结合承接产业转移的实际需要,做好园区规划,科学合理布局, 明确各园区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园区.进一 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大力推进以道路、水、电、气、通信为主 的基础设施建设,发挥基础设施的先导效应,增强吸引力和凝聚 力.创新管理体制和开发机制,提高项目承载能力和投资强度, 推进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势资源和要素保障向园区集聚,促 进产业集约发展.支持各园区与发达地区合作建立产业转移示范 园区.积极探索 共建共享、收益分成 的 飞地经济园区 建 设模式,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双赢.通过政策扶持和生产要素倾 ―
4 ― 斜配置,鼓励以专业产业园区 ( 集中区)的形式承接产业链或产 业集群整体转移.
三、积极营造有利于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环境 ( 六)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区经济发展需要的产业 转移企业,其上缴的各项税收中的地方所得部分,自取得主营业 务收入起,三年内按不低于5
0 %的比例以适当方式返还给企业. 属 飞地工业 引进企业的,企业上缴的税收中的地方所得部 分,由转出方和企业落户地政府协商确定.其它税收优惠政策按 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从2
0 0 9年起,各级财政在 新投产和新扩建企业增加上缴的税收地方分成部分提取一定比例 的资金,专项用于产业转移项目的扶持,对鼓励类的产业转移项 目银行贷款可以给予财政贴息.产业转移项目所缴纳的土地使用 权出让金,自治区内各级所留成部分返还承接项目园区用于土地 开发整治. ( 七)对鼓励类产业转移项目的各类规费、手续费等,在符 合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就低 不就高的原则实行减免.对列入各类重点科技计划的转移项目, 自立项之日起三年内政府免征购置新建生产科研办公用房的交易 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减半征收购置存量生产科研办公用房的交 易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 转移企业整体收购我区国有企业,对被收购企业原有的不良 资产,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予以核销,对非经营性资产准予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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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在收购、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存量土地、房产转让的,由有关 部门依法变更权属;
办理水、电、气及其他权证,除工本费外免 收其他费用. ( 八)开设土地审批 绿色通道 ,优先审批产业转移项目用 地及配套设施用地,报批流程从简从快.对于科技含量高、经济 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转移项目,优先安排用 地指标. ( 九)鼓励转移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符合国家及我区有 关规定的转移企业可享受品牌发展的支持政策.整体转移企业落 户我区后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出口名牌 等国家级荣誉的给予一次性5 0万元奖励.对在转出地已获得认 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等资格,转移到我区后不需重新评审, 直接予以确认. ( 十)税务部门在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工作中,要认真落 实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转移企业开发并申报 国家级自主创新产品.经认定为国家级自主创新产品和具有产业 化前景的在孵高新技术产品,可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对符合条 件的转移项目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可按有关规定从自治区工 业发展资金中给予贴息. ( 十一)承接服务外包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现有高新技 术、信息产业、教育、文化、商务等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 服务外包企业可列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
6 ― ( 十二)鼓励金融机构为转移企业提供开户、结算、融资、 财务管理等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根据企业需求开展业务创 新,及时满足企业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鼓励金融机构改进对 转移企业的资信评估管理,对优质客户开辟 绿色通道 ,发放 各种信用贷款.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对鼓励类产业转移企业工 业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可进行质押贷款试点. 指导和帮助转移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支持有实力的转移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允许转移企业 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和资产证券化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支持 转移企业运用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工具,政策性金融工具加快发 展,保险机构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