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11-10 |
清华大学 化工(高分子)研究所 2.成功大学 化学系证照(证书):1.劳工安全管理甲级技术士 2.劳工卫生管理甲级技术士 3.劳工安全卫生管理乙级技术士 4.安全卫生自护制度辅导及评鉴员训练合格 5.危险性场所审查暨检查评估方法训练合格 6.危害通识执行人员进阶班训练结业 7.特定化学物质作业主管训练合格 8.汉翔公司专业讲师培训班训练结业 劳工健康保护规则讲稿下载:http://chenaidc.tripod.com电子邮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壹、发布及修正 1. 内政部65.2.16订定发布:「劳工健康管理规则」.2.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79.4.16修订更名:「劳工健康保护规则」3.最近修正日期 :94年2月18日 特别危害健康作业种类→新增二项作业 医疗卫生单位及医护人员设置规定 一般健康检查期限 健康管理分级 贰、法源依 1.「劳工安全卫生法」第5条:(1)雇主对...【急救】、【医疗】及其他为保护劳工健康及安全设备应妥为规划,并采取【必要之措施】.(2)前二项必要之设备及措施等标准,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事业单位应设置: (1)急救人员 (2)急救药品及器材人数较多之事业应设置: (1)医疗卫生单位 (2)医师、护士 (3)医疗卫生设备 贰、法源依 2.「劳工安全卫生法」第12条:(1)雇主於【雇用劳工】时,应施行【体格检查】;
(2)对【在职劳工】应施行【定期健康检查】;
(3)对於从事【特别危害健康】之作业者,应定期施行【特定项目】之健康检查;
(4)并建立【健康检查手册】,发给劳工.(5)检查应由 【医疗机构】或 本事业单位设置之【医疗卫生单位】之【医师】为之;
(6)检查【纪录】应予【保存】 ;
(7)【健康检查费用】由【雇主】负担. 贰、法源依 (8)【劳工】对於上述之检查,有【接受之义务】.(9)有关体格检查、健康检查之项目、期限、纪录保存及健康检查手册与医疗机构条件等,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参、体格检查
一、何谓「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系指於【雇用劳工】或【变更其工作】时,为识别劳工【工作适性】,考量其是否有不适合作业之疾病,所实施之健康检查.
二、体格检查的目的: 1.正确的分配工作 2.保护劳工本人健康及避免危害他人 3.建立劳工基本健康资料
三、体格检查的种类: 1.一般体格检查 2.特殊体格检查 参、体格检查
四、一般体格检查1.检查对象:(1)【所有劳工】均需实施.(2)但距上次检查,未超过一般健康检查之定期检查期限,经提出证明者,得免实施.2.检查项目:(1)既往病历及作业经历之调查.(2)自觉症状及身体各系统之物理检查.(3)身高、体重、视力、色盲及力检查.(4)胸部X光(大片)摄影检查.(5)血压测量.(6)尿蛋白及尿潜血之检查.(7)血色素及白血球数检查.(8)血糖、血清丙胺酸转胺(ALT或称SGPT)、 肌酸酐(creatinine)、胆固醇及三酸甘油酯之检查.(9)其他必要之检查. 参、体格检查
五、特殊体格检查1.检查对象:(1)【即将】从事「特别危害健康作业」之劳工.(2)但距上次检查,未超过「特殊健康检查」之定期检查期限,经提出证明者,得免实施.2.「特别危害健康作业」系指下列作业:
一、高温作业劳工作息时间标准所称之高温作业.
二、劳工噪音暴露工作日八小时日时量平均音压级在 85分贝以上之噪音作业..
三、游离辐射作业.
四、异常气压危害预防标准所称之异常气压作业. 高温作业劳工作息时间标准所称之高温作业本标准所称高温作业,指劳工「工作日时量平均」「综合温度热指数」达第五条「连续作业」规定值以上之下列作业:
一、於锅炉房或锅炉间从事之作业:
二、灼热钢铁或其他金属块压轧及锻造之作业.
三、於铸造间处理熔融钢铁或其他金属之作业.
四、钢铁或其他金属类物料加热或熔炼之作业.
五、处理搪瓷、玻璃、电石及熔炉高温熔料之作业.
六、於蒸汽火车、轮船机房从事之作业.
七、从事蒸汽操作、烧窑等作业.
八、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高温作业. 轻工作:指仅以坐姿或立姿进行手臂部动作以操纵 机器者.中度工作:指於走动中提举或推动一般重量物体者.重工作:指铲、掘、推等全身运动之工作者. 参、体格检查
五、铅中毒预防规则所称之铅作业.
六、四烷基铅中毒预防规则所称之四烷基铅作业.
七、粉尘危害预防标准所称之粉尘作业.
八、从事有机溶剂中毒预防规则所称之下列有机溶剂 作业:
(一)1.1.2.2-四氯乙烷.
(二)四氯化碳.
(三)二硫化碳.
(四)三氯乙烯.
(五)四氯乙烯.
(六)二甲基甲醯胺.
(七)正己烷. 参、体格检查
九、制造、处置或使用下列特定化学物质或其重量比(苯为体积比)超过百分之一之混合物之作业.
(一)联苯胺及其盐类.
(二)4-胺基联苯及其盐类.
(三)4-硝基联苯及其盐类.
(四)β-萘胺及其盐类.
(五)二氯联苯胺及其盐类.
(六)α-萘胺及其盐类.
(七)铍及其化合物(铍合金时,以铍之重量 比超过百分之三者为限). 参、体格检查
(八)氯乙烯.
(九)2,4-二异氰酸甲苯或2,6-二异氰酸甲苯
(十)4,4-二异氰酸二苯甲烷. (十一)二异氰酸异佛尔酮. (十二) 苯. (十三)石绵(以处置或使用作业为限). (十四)铬酸及其盐类. (十五)砷及其化合物. (十六)镉及其化合物. (十七)锰及其化合物(一氧化锰及三氧化锰 除外). 参、体格检查
十、黄磷之黄磷之制造、处置或使用作业.十
一、联比啶或巴拉刈之制造作业.十
二、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作业. 参、体格检查 3.特殊体格检查项目: (1)除粉尘作业外之特别危害健康作业,依 附表三之规定,实施各该特定项目之检 查. (2)粉尘作业之检查项目如下: a.粉尘作业经历之调查. b.胸部X光(大片)摄影检查. c.胸部临床检查. 肆、健康检查
一、何谓「定期健康检查」? 系指依【在职劳工】之【年龄层】,於一定期间所实施之【一般健康检查】.
二、何谓「定期施行特定项目之健康检查」? 系指对【从事特别危害健康作业】之劳工,依其作业危害性,於一定期间实施之【特殊健康检查】.
三、健康检查之目的: 1.评估环境管理之效果 2.早期诊断职业病,并改善作业环境 3.使有病之劳工及早接受治疗 4.有助於鉴定感受性高之劳工 肆、健康检查
四、一般健康检查 1.对象:【所有劳工】均需实施. 2.检查项目:同一般体格检查项目. 3.定期检查期限: 每5年检查一次 未满40岁每3年检查一次 年满40岁以上,未满65岁每1年检查一次 年满65岁以上 检查期限 年龄 肆、健康检查
五、特殊健康检查 1.对象:从事特别危害健康作业之劳工 2.检查项目: (1)除粉尘作业外之特别危害健康作业,依附表三 之规定项目实施之. (2)粉尘作业之特殊健康检查项目,同特殊体格检 查项目. 肆、健康检查 3. 特殊健康检查之定期检查期限 (1)除粉尘作业外,其余均为1年. (2)粉尘作业: a.健康管理为管理一者,每2年定期实施健 康检查 b.健康管理为管理
二、三者,每年定期实 施健康检查. 肆、健康检查
六、健康追踪检查 1.实施【特殊健康检查】后,经医师认有必要时,应依医师之意见,实施含【作业条件调查】之【健康追踪检查】. 2.列入【第二级管理】之劳工,得使其依医师之意见,於一定期间内实施【健康追踪检查】;
列入【第三级管理以上】之劳工,应至聘有职业医学科专科医师门诊之指定医疗机构【实施诊治】 . 3.粉尘作业特殊健康检查,经医师认定为【第二型以上】者,雇主应使该劳工携同其【胸部X光照片】前往指定之【劳工尘肺检查医疗机构】,实施【健康追踪检查】. 伍、健康管理
一、何谓「健康管理」? 「健康管理」系指:事业单位有效管理劳工之健康资料,以适当地分配工作,并增进劳工卫生知识及技术,及办理伤病医护、急救等措施.
二、健康管理之分级: 1.除粉尘作业外之特别危害作业劳工, 分为【四级】: 伍、健康管理 (1)第一级管理:特殊健康检查或健康追踪检查结果,全部项目正常,或部分项目异常,但经医师综合判定为【无异常】者.(2)第二级管理:特殊健康检查或健康追踪检查结果,部分或全部项目异常,经医师综合判定为异常 ,但可能【与职业原因无关】者.(3)第三级管理:特殊健康检查或健康追踪检查结果,部分或全部项目异常,经医师综合判定为异常 ,且【可能与职业原因有关】者.(4)第四级管理:特殊健康检查或健康追踪检查结果,部分或全部项目异常,经医师综合判定为异常 ,且【与职业原因有关】者. 伍、健康管理 【第二级管理以上】者,应由医师注明其【不适宜从事之作业】与其他应处理及注意事项. 【第三级管理】或【第四级管理】者,并应由医师注明【临床诊断】. 伍、健康管理 2.粉尘作业劳工 依附表四【X光照片型别】及附表五【健康管理 划分表】之规定,分为下列四级,实施健康检查及 管理. (1)管理一者:每2年定期实施健康检查. (2)管理二者:每年定期实施健康检查. (3)管理三者:每年定期实施健康检查,并调换至非粉尘作业场所. (4)管理四者:应予疗养. 尘肺症X光照片像型别 有明显的圆形或不规则阴影,且有大阴影者. 第四型 两侧肺野有明显而分布极密之圆型或不规则阴影,但无大阴影者. 第三型 两侧肺野有明显而分布密集之圆型或不规则阴影,但无大阴影者. 第二型 两侧肺野有明显而分布稀疏之圆型或不规则阴影,但无大阴影者. 第一型 粉尘作业劳工健康管理划分表
一、X光照像为第二型、第三型,且无由尘肺引起之中度或重度肺功能障碍者.
二、X光照像为第四型而大阴影总面积不超过右上三分之一肺野,且无由尘肺引起之肺功能障碍者. 管理二
一、X光照像无显示有尘肺变化者.
二、X照像为第一型. 管理一 尘肺健康检查结果 健康管理划分
一、X光照像为第二型、第三型或第四型,且有由尘肺引起之重度肺功能障碍者.
二、X光照像为第四型而大阴影总面积超过右上三分之一肺野,且有由尘肺引起之中度肺功能障碍者. 管理四
一、X光照像为第二型、第三型,且有由尘肺引起之中度肺功能障碍者.
二、X光照像为第四型而大阴影总面积不超过右上三分之一肺野,且有由尘肺引起之轻度或中度肺功能障碍者.
三、X光照像为第四型而大阴影总面积超过右上三分之一肺野,且无由尘肺引起之中度或重度肺功能障碍者. 管理三 尘肺健康检查结果 健康管理划分 陆、检查后应采取之措施 雇主於劳工经一般体格检查、特殊体格检查、一般健康检查、特殊健康检查或健康追踪检查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一、【体格检查】发现应雇劳工不适於从事某种工作时,【不得雇用】其从事该项工作.
二、【健康检查】发现劳工【因职业原因】致不能适应原有工作者,除予【医疗】外,并【应变更其作业场所】,【更换其工作】,【缩短其工作时间】及为【其他适当措施】. 陆、检查后应采取之措施
三、参照医师依附表六之建议,告知劳工并【适当配置劳工】於工作场所作业.
四、将【检查结果】发给受检劳工.
五、将受检劳工之【健康检查纪录】汇整成【健康检查手册】.
六、检查纪录之处理,应考量劳工【隐私权】.
七、检查纪录【至少保存10年】.但游离辐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联苯胺、4-胺基联苯、4-硝基联苯、β-萘胺、二氯联苯胺、α-萘胺、铍、氯乙烯、苯、铬酸、砷、石绵之检查纪录应【保存30年】. 陆、检查后应采取之措施
八、实施劳工特殊健康检查及健康追踪检查后,应填具格式八之劳工【特殊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书】,报请事业单位【所在地】之【劳工及卫生主管机关】备查,并副知【当地劳动检查机构】.
九、对劳工之健康管理属於【第三级管理以上】者,或属於【管理二以上】者,应於【检查分级后30日内】,依格式七之规定,报请【劳工及卫生主管机关】备查,并副知【劳动检查机构】.
十、对离职劳工要求提供健康检查有关资料时,雇主不得拒绝.但超过保存期限者,不在此限. 劳工特殊健康检查结果报告书 柒、医疗卫生单位之设置
一、事业单位之同一工作场所,平时雇用【劳工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从事【特别危害健康作业劳工人数在100人以上】者,应设置【医疗卫生单位】,或【委托医疗机构】於事业单位设置医疗卫生单位,并视该场所之规模,依下表规定置【医师及护士】. 专任3人以上 专任1人 3千人以上未满6千人 专任4人以上(每增劳工6千人应增专任1人) 专任2人或专任1人及兼任2人(每增劳工6千人应增专任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