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12-04 |
一、机构与人员 检查项目*0301―0701共17项其中关键项目8项,一般项目9项GMP的机构人员原则人员是建立并保持良好的质量体系,实施GMP的第一要素.
1)、足够的具有实践经验的合格人员(具有相应资力、经过培训) 2)、明确职务分工及自身职责(职务授权、订立书面岗 位职责) 3)、所有人员都应理解GMP的原则(GMP教育、培训)
1、(*0301)企业应建立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明确各级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建立有授权支持的书面组织机构图制订有经批准的书面的各部门及各级人员职责
2、(0302)企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工作能力,应能正确履行其职责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3、(*0401)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的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应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4、(*0402)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医学、药学等),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以确保在其生产、质量管理中履行其职责.
5、(*0403)中药制剂生产企业主管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中药专业知识.
6、(*0501)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7、(*0502)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0302)企业应按GMP对人员要求及生产的相应要求配备齐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 GMP对企业配备各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要求:1)、(*0401)主管生产和质量的企业负责人具有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相关理工科专业,如: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生物工程等)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
(管理经验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药品生产管理或质量管理实践) 2)、(*0403)对中药生产企业主管生产和质量管理负责人的特别要求:具有中药专业知识(具备中药学中专及大专学历、经国家认可院校半年以上中药专业培训及资质、中药师、执业中药师).3)、(*05010)企业生产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资历要求:具有医学、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相关专业同上);
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实践经验(3年以上管理工作);
具有判断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现场检查发现明显错误的判断处理方可作出评价) 4)、(*0402)对生物制品企业、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增加的特别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学习(细菌学、病毒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医学、药学).具有丰富实践经验(3年以上生物制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经验).5)、(*0502)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关键人员必须为全职人员,不得兼职、不得相互兼任.
10、(0603)从事药品生产操作的人员应通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后上岗,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11、(0604)从事原料药生产的人员应接受原料药生产特定操作的有关知识培训.
12、(0605)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人员应通过相关知识的培训后上岗,具有识别药材真伪、优劣的技能.
13、(*0606)从事药品质量检验的人员应通过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后上岗,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14、(0607)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质量检验人员应通过专业的技术培训后上岗.
15、(0608)从事生物制品制造的全体人员(包括清洁人员、维修人员)均应根据其生产的制品和所从事的生产操作要求进行专业(卫生学、微生物学等)得安全防护培训. GMP对企业各类技术人员的知识技能要求:各类技术及工作人员应经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后上岗 1)、(0603)对操作人员要求经基础理论及实际操作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有培训记录及考核合格记录) 2)、(0604)对原料有生产人员要求经过原料药生产工艺知识特定操作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有培训记录及考核合格记录) 3)、(0605)对中药企业验收人员要求具有识别药材真 伪、优劣的技能,并经相关知识(中药鉴定学、中药炮制学中与本企业有关药材的内容培训、药学中专学历视为培训合格)培训并考核合格证上岗.(有培训记录及考核合格记录) 4)、(*0606)对QC人员要求:经药监部门认可的技术部门(如药检所)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省、市级中药专业;
分析检验专业大、中专学历视为合格;
中学学历及其它专业人员须经省、市药检所培训1个月以上;
有培训记录及考核合格证书) 5)、(0607)对特殊要求药品生产及检验人员的特别要求:须经所生产特殊药品生产知识及技能、安全防护知识及技能的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有培训记录及考核合格记录) 6)、(0608)对生物制品企业人员的特别要求:须经所生产生物制品生产知识及技能、安全防护及技能的专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有培训记录及考核合格记录)
8、(0601)企业应建有对各级员工进行本规范和专业技术、岗位操作知识、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档案.
9、(*0602)企业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培训.
16、(0609)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包括维修、辅助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17、(0701)应按本规范要求对各级员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企业应建立有对各级员工的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和培训档案. 1)、(*0602)企业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应经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定期培训,有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 2)、(0701)企业全体员工应经GMP规范的定期培训和考核,有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及考核记录. 3)、(0609)对所有进入洁净区人员须定期进行卫生和微生物学知识,洁净生产作业的培训及考核,有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考核记录.
二、厂房与设施 检查项目0801―*3003 共72项,其中关键项目32项,一般项目40项GMP的厂房设施原则: 1)、空间面积适应生产需要,布局合理. 2)、能有效控制差错和污染. 3)、便于维护和清洁.
18、(0801)企业的生产环境应整洁;
厂区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生产造成污染;
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地面、路面硬化;
绿化不起尘;
设物流运输通道.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倒班宿舍、工间食堂与行政管理为生产服务施,可设在行政区).总布局洁净厂房置上风向,锅炉、提取、生物脏器处理、动物房等置下风向;
危险品、化学品库独立设置.
19、(0901)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度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厂房内按工艺中物流最短路线,顺流布局.辅助间位置合理,洁净生产区的级别划分应符合GMP附录的要求,布局尽可能做到 同一级别集中在同一个区,同一个级别在同一个平面.
20、(0902)同一厂房内的生产操作和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防碍.厂房按洁污合理分隔(高致敏类产品设专用厂房;
毒、麻类产品厂房;
激素类、抗肿瘤类产品厂房;
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厂房设专用车间或专用厂房)厂房内应按工序合理分隔操作间原则: 1)、对产尘、产湿及工艺对温、湿度有特殊要求的操作工序作重点分隔;
2)、同一操作间内不得同时进行不同批次产品的生产操作.
21、(1001)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有效设施.厂房直通外界的门、窗设有防止昆虫、动物进入的有效设施(防止进入有效设施:档鼠板 h≥30mm、电驱鼠(20m有效)、风帘、金属沙窗、粘鼠胶*、鼠药*、捕鼠器*、灭蚊器?).厂房中发现蚊、蝇、鼠类,设施无效.厂房≠仓库
22、(1101)洁净室(区)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耐受清洗和消毒.
23、(1102)洁净室(区)的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应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42、(*1601)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应密封. (1101)对洁净室(区)内表面要求:墙面、地面平整无缝、光滑耐磨、易清洁.(墙面无横台、地面平整无缝、非无菌区水磨石、水泥≥350#、石粒35mm、铜条1000*1000分隔)(1102)墙面与地面交界的地角宜成≥50mm弧形,以便于清洁.(*1601)洁净室(区)的气密性要求:固定部位的窗、天棚及管道、风口、灯具与墙的接缝是否密封.(门为动态部位,允许一定泄漏).
24、(1103)中药生产的非洁净厂房地面、墙壁、天棚等内表面应平整,易于清洁,不易脱落,无霉迹.中药生产一般区厂房、墙面、地面平整(不要求光滑,可以贴瓷砖),易清洁不易脱落,无霉迹(环氧漆、乳胶漆罩面)
25、(1201)生产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便于生产操作,避免差错和交叉污染.厂房面积空间应适应批生产操作并能避免差错和交叉污染;
应具备按工艺要求安置设备的操作间,面积应便于生产操作及清洁、维护能避免发生交叉污染.应具备安置物料、半成品及成品的中间站和辅助区,面积应足够物料分类、分批存放,能避免发生差错.应具备放置工具、洁具、模具、容器具的辅助间,面积应适于存取.
26、(1202)中药材炮制中的蒸、炒、炙、煅等厂房应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并有良好的通风、除尘、除烟、降温等设施.
27、(1203)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提取、浓缩等厂房应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并有良好的排风和防止污染及交叉污染等设施.
28、(1204)净选药材的厂房应设拣选工作台,工作台表面应平整、不易产生脱落物.
29、(1205)净选药材的厂房应有必要的通风除尘设施.
78、(2401)厂房必要时应有防尘及捕尘设施.
79、(2402)中药材的筛选、切制、粉碎等生产操作的厂房应安装捕尘设施. 对中药材前处理及提取生产区的厂房设施要求: 1)、(2401)产尘量大的生产操作间(区)应设置防尘或捕尘设施. 2)、(
1204、1205)药材净选厂房须设置拣选工作台,其台面平整不产生脱落物(金属台面、水泥台面、木台面),产尘量大时应安装通风除尘系统(排风机、收尘罩、除尘风管+除尘机). 3)、(1202)药材炮制中蒸煮、炒制、炙制、煅制操作间(区)其面积空间应适应批生产操作、清洁及维护的要求,并具备通风、排烟除尘设施.4)、(2402)(应为2302)药材的筛、切制、粉碎生产操作间(区)须安装捕尘设施(除尘系统:收尘罩+除尘风管+除尘机).5)、(1203)中药提取、浓缩生产厂房面积及空间应能满足设备有序安置,便于生产操作及清洁、维护(不应有人不能进入的死角),并具备通风排汽降温的设施.
30、(1206)原料药中间产品的质量检验与生产环境有交叉影响时,其检验场所不应设置在该生产区域内.原料药中间产品检验不宜设在生产区内(影响生产环境特别是灭菌原料药)
31、(1207)贮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于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避免差错和交叉污染.
33、(*1209)中药材的库房应分别设置原料库与净料库,毒性药材、贵细药材应分别设置专库或专柜. 仓贮面积、中间站面积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1)、仓库空间面积适应物料按类别、品种、规格分批存放. 2)、仓库应设有入库验货区、出库放行区、取样室(区)、不合格品专库(区)、回收(召回)产品专库(区). 3)、与生产相应的特殊药品专库(专柜). 4)、中药企业应设置中药材原料专库、净料专库、毒性药材专库(柜)、贵细药材专库(柜).
34、(1301)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应易于清洁.其他公用设施,如工具、模具、洁具、容器、物架(柜),其材质及选型应易于清洁(坐橙、地架、台车、衣柜、工具柜等不易清洁,尽可能不用,特别是无菌区更要严格控制使用).
35、(1401)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作室的照度应达到300勒克斯;
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应设置局部照明.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1)、足够照明的照度要求:主要操作间≥300Ix特殊要求部位≥500Ix辅助间、中间站、通道≥200Ix2)、其照度均匀度≥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