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9-07-07 |
一、主要内容 统计原则指标解释
二、统计原则 法人单位执行 谁发工资谁统计(劳务派遣人员除外) 的原则.
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统计,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发放工资.
三、指标解释 填报注意的两个问题从业人员 工资总额 指标解释 期末人数(人) 平均人数(人) 平均工资(元) 工资总额(千元) 时点数 时期数 时期数 时期数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指期末最后一日24时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该指标为时点指标,不包括最后一日当天及以前已经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 指标解释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举例 某企业2011年12月31日当天有一人请病假没上班,出勤的从业人员有100人,其中10个人12月31日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则该单位年末从业人员期末人数为: 100+1-10=91(人) 指标解释 从业人员的统计原则 从业人员不包括:(1)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并定期领取生活费的人员;
(2)利用课余时间打工的学生及在本单位实习的各类在校学生;
(3)本单位因劳务外包而使用的人员. 指标解释 什么是劳务外包人员? 劳务外包人员 企业根据自身在生产过程的实际情况,把非核心的、辅助性的、季节性强的、不定期生产的生产环节或是生产线外包出来,由专业公司负责组织人员按计划和指标进行生产,这样的人员称为劳务外包人员. 指标解释 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区别? 虽然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都在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但是劳务外包人员的具体工作是不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的,而劳务派遣人员则完全由实际用工单位管理和组织. 指标解释 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区别? 举例一:本单位的保洁人员,虽然在本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与保洁公司之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务派遣合同,因此这些人员不在本单位统计,而应由保洁公司统计.类似情况还有单位的保安人员、室内绿植管理人员等. 指标解释 劳务外包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区别? 举例二:建筑业企业使用的施工人员,多数是通过劳务外包公司雇佣的,这些施工人员虽然在建筑企业工作,按统计原则,这些施工人员由劳务外包公司统计,而具体用工的建筑业企业不予统计. 指标解释 劳务外包人员如何统计? 因此,劳务外包人员人数及其工资由派出劳务的单位负责统计,而不是为哪个单位干活就由哪个单位统计,不同于劳务派遣人员. 指标解释 劳务派遣人员如何统计? 劳务派遣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指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且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人员.无论用工单位是否直接支付工资,劳务派遣人员均由实际用工单位填报,而劳务派遣单位(派出单位)不填报这些人员. 指标解释 管理人员 管理人员 指在单位中行使管理职能、指挥或协调他人完成具体任务的人员.如在企业及其职能部门中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决策、管理权的人员.包括:企业董事、企业经理、企业综合职能部门经理或主管.在建筑业中管理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一般为单位中层及以上人员.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指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注意:年度、季度、月度的平均人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要根据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 指标解释 平均人数的计算原则 公休日与节假日的人数应按前一天的人数计算对新建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中或月末建立),在计算报告月的平均人数时,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告期日历日数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天数 指标解释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的计算方法 根据报告期不同分为:(1)月平均人数(2)1-本季平均人数 (3)年平均人数 指标解释 举例:月平均人数计算 某单位3月28日建立,每天从业人员人数如下:28日20人,29日20人,30日22人,31日22人.3月份平均人数: (20+20+22+22)/31=2.7≈3(人) 注意:计算平均人数要四舍五入错误的填写:如果用31日时点人数22人替代,两者相差19人. 指标解释 举例:1-本季平均人数计算 某公司从业人员各月平均人数如下:1月40人,2月20人,3月26人,4月40人,5月43人,6月52人.二季度季报 1-本季平均人数为: (40+20+26+40+43+52)/6=36.8≈37(人)错误的填写:如果用6月平均人数52人替代,两者相差15人 指标解释 举例:年平均人数 某公司2011年9月成立,各月从业人员月平均人数如下:9月6人,10月15人,11月15人,12月18人.2011年全年从业人员平均人数(6+15+15+18)/12=4.5≈5(人)注意:应该用12个月不能用4个月! 指标解释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指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一号令)进行修订,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指标解释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从业人员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从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指标解释 工资总额统计原则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指标解释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在岗职工工资总额 从构成角度分解为四部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 其他工资 凡是在这4个方面范围内的均应统计在工资总额中. 指标解释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 也可称为标准工资、合同工资、谈判工资.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工作的劳动报酬.各单位给个人确定的底薪可作为基本工资.包括工龄工资(年功工资).不包括定时、定额发放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也不包括补发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础工资. 指标解释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 也可称为效益工资、业绩工资.指根据本单位利润增长和工作业绩定期支付给本单位在岗职工的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