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9 |
关于补充申报补充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之外,采用电子数据补充申报单形式和纸质补充申报单形式,向海关进一步申报为确定货物完税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所需信息的行为. 关于补充申报被动申报:根据总署〔2009〕49 公告,有下列情形的,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应当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
(一)海关对申报时货物的价格、商品编码和原产地等内容进行审核时,为确定申报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要求进行补充申报的.
(二)海关对已放行货物的价格、商品编码和原产地等内容进行进一步核实时,要求进行补充申报的.主动申报: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可以主动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并在递交报关单时一并提交补充申报单. 开发背景为配合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根据海关总署2012年第42号公告,9月20日启用补充申报管理系统,实现补充申报相关工作的电子化. 系统概述补充申报管理系统是:以《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货物补充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2009年第49号)和《海关进出口货物补充申报操作规程》为依据,以电子口岸报关单预录入系统和H2000通关系统为依托,以电子补充申报单的录入、申报、审核、批注、查询为主要内容,完成电子补充申报单的整个通关操作,从而实现补充申报相关工作的电子化. 系统分类 企业录入系统――补充申报单的录入系统.该系统建立在电子口岸的预录入系统中.海关操作系统――是海关各环节进行具体操作的系统.主要包括专业审单操作、现场接单操作、查验和放行操作等若干环节. 功能模块 系统业务总体流程 系统操作介绍 申报 查询 打印 复制 帮助 申报操作流程 主动申报――报关单申报时,企业在报关单商品表体录入完后,继续录入补充申报单,补充申报单同报关单一起向海关申报.被动申报――海关接受报关单申报后,如果需要企业进行补充申报,海关向电子口岸发送补充申报指令,企业重新查找到报关单进行补充申报单录入. 主动申报操作流程 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主动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的,应在向海关申报电子数据报关单时,一并通过系统向海关申报电子数据补充申报单.每一票报关单允许填报多份补充申报单,但每一份补充申报单只能对应一项商品和一项业务. (1)报关单商品表体录入完成后,鼠标选中表体数据,点击鼠标右键,在弹出的下拉菜单中选择"补充申报". (2)依次选择商品项、补充申报单类型,即可进入申报单录入界面(系统能自动调出相关信息). (3)填写完所有需要申报的补充申报单后,点击页面上方的"返回报关单"按钮. (4)点击"暂存"或"申报"键. (5)进入"查询/打印-单据查询/打印"界面,录入查询条件,调出查询的报关单数据. 被动申报操作流程 海关接受报关单申报后,认为需要企业进行补充申报的,向电子口岸发送补充申报指令,企业根据海关要求进行相应类别的补充申报的录入申报.具体需要补充申报的商品项及补充申报单类别根据海关指令进行申报.具体操作与主动申报基本一致. 进入"查询/打印-单据查询/打印"界面,录入查询条件,调出查询的报关单数据.单据状态显示挂起并提示补充申报. (1)海关通知增加或修改补充申报单的,进入"查询/打印―补充申报单查询"界面,查询补充申报单. (2)查询方法:左侧下拉选择申报单种类,右侧输入报关单编号,点击"开始查询".点击"查看明细"进入录入界面. (3)录入完成后,点击"暂存"或"申报"按钮. (4)查询补充申报单,全部状态为"海关已接收"时,整个被动申报流程完成. 补充申报单查询/打印 查询――用户设定查询条件后,系统执行查询,在结果列表显示栏内显示符合条件的补充申报单记录,并给出单据的当前状态和回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