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9-07-14 |
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1 《职业病防治法》解读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认真执行本法,支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10)(9)防治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的职业病 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 生保护权利的能力.(11)
1 《职业病防治法》解读 (10)标准制定与统计调查分析 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12)
1 《职业病防治法》解读 (11)举报与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对防治职业病成绩 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 予奖励.(13)
1 《职业病防治法》解读 1.2 前期预防(1)源头控制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14)(2)工作场所的要求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 《职业病防治法》解读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15)
1 《职业病防治法》解读 (3)危害申报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16)
1 《职业病防治法》解读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 可行性论证阶段应提交预评价报告.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1 《职业病防治法》解读 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