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11-07 |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663 ) KING STONE ENERGY GROUP LIMITED 金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公告 金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或 「金山能源」 ) 之董事会 ( 「董事会」 ) 宣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 司 (统称 「本集团」 )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业绩,连同二零一七年同年之比 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收益
5 23,553 18,752 销售成本 (10,928) (5,274) 毛利 12,625 13,478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6 17,383 40,247 销售及分销支出 (100) C 行政支出 (59,155) (60,084) 其他开支净额 (143,784) (46,278) 融资成本
7 (54,002) (57,982) 分占联营公司亏损 (386) (1,561) 除税前亏损
8 (227,419) (112,180) C
2 C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除损前亏损
8 (227,419) (112,180) 所得税
9 18,259 5,873 年内亏损 (209,160) (106,307) 其他全面收益 (亏损) 可能於随后期间被重新归类为损益的其他全面收益 (亏损) : 汇兑差额: 换算海外业务 (10,904) 20,205 重新分类调整出售附属公司已计入损益的亏损
25 C 可供出售投资公允值变动 (扣除零所得税) C (1,035) 分占一间联营公司汇兑波动储备变动
94 (46) 可能於随后期间被重新归类为损益的 其他全面收益 (亏损) 净额 (10,785) 19,124 将不会於随后期间被重新归类为损益的其他全面亏损- 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本投资之公允值亏损 (扣除零所得税) (560) C 年内其他全面收益 (亏损) (扣除所得税) (11,345) 19,124 本年度全面亏损总额 (220,505) (87,183) C
3 C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以下人士应占本年度亏损: 本公司股东 (143,308) (60,230) 非控股权益 (65,852) (46,077) (209,160) (106,307) 以下人士应占本年度全面亏损总额: 本公司股东 (155,106) (44,849) 非控股权益 (65,399) (42,334) (220,505) (87,183) 本公司股东应占每股亏损
10 基本及摊薄 (0.020港元) (0.009港元) C
4 C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30,706 42,574 预付土地租金
779 889 无形资产 142,223 227,784 於联营公司投资 51,954
265 按公允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本投资 1,952 C 可供出售投资 C 7,181 租赁、保理及贸易应收账款
11 16,068 174,617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97,863 98,744 非流动资产总值 341,545 552,054 流动资产 存货
154 1,203 租赁、保理及贸易应收账款
11 177,320 20,826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46,836 7,651 受限制现金
360 3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88,435 368,949 流动资产总值 413,105 399,008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账款
12 525 1,361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22,479 19,572 其他贷款 219,864 177,292 应付所得税 16,824 17,050 流动负债总额 259,692 215,275 C
5 C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流动资产净值 153,413 183,733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494,958 735,787 非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
666 580 递延税项负债 2,306 23,903 非流动负债总额 2,972 24,483 资产净值 491,986 711,304 权益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股本 2,703,301 2,703,301 储备 (2,171,705) (2,016,599) 531,596 686,702 非控股权益 (39,610) 24,602 权益总额 491,986 711,304 C
6 C 附注: 1. 公司资料 金山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为於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已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 ( 「联交所」 ) 主板上市.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位於香港中环德辅道中2A号中国银行大厦6楼. 年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 「本集团」 ) 主要从事(i)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大陆 ( 「中国大 陆」 ) 进行白银的开采及销售;
(ii)於美利坚合众国 ( 「美国」 ) 石油及天然气开采、生产及销售;
(iii)於 中国大陆提供资产融资服务;
及(iv)於中国大陆买卖液化天然气 ( 「液化天然气」 ) . 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为Belton Light Limited,一间於英属处女群岛成立之公司,及董事认为,本 公司之最终控股公司为Jade Bird Energy Fund II, L.P.,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之获豁免有限合夥公司. 2. 编制基准 本财务资料乃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包括所有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及诠释) 及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 则之披露规定编制.其乃根烦杀竟呃嘀,惟上市股本投资及衍生金融工具按公允值计量. 除另有说明外,本财务资料以港元 ( 「港元」 ) 列报,所有数值均凑整至最接近的千位数. 本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度业绩初步公告所载之与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有关之财务资料及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之财务资料并不构成该等 年度本公司之法定年度综合财务报表,但就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源自该等财务报 表.有关须根咎趵436条予以披露之本公司法定财务报表之进一步资料如下: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尚未由本公司的核数师出具报告,并将适时向公 司注册处递交.按照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第3部之规定,本公司已向公司注册处递交截至二 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 本公司之核数师已就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出具报告.核数师报告为无 保留意见;
并无载有核数师於其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之情况下,提请注意任何引述之强调事项;
亦 不载有根咎趵406(2)、407(2)或(3)条作出之陈述. C
7 C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资料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资料.附属 公司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实体 (包括结构性实体) .当本集团对参与投资对象业务的浮动回报 承担风险或享有权利以及能透过对投资对象的权力 (即本集团获赋予现有能力以主导投资对象相关 活动的既存权利) 影响该等回报时,即取得控制权. 倘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少於投资对象大多数投票或类似权利的权利,则本集团於评估其是否拥有 对投资对象的权力时会考虑一切相关事实及情况,包括: (a) 与投资对象其他投票持有人的合约安排;
(b) 其他合约安排所产生的权利;
及(c) 本集团的投票权及潜在投票权. 附属公司与本公司编制财务资料的报告期间相同,并采用相同会计政策.附属公司之业绩由本集团 取得控制权之日起计综合入账,并继续综合入账至该等控制权终止之日为止. 本公司股东及非控股权益须分担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的各组成部分,即使由此引致非控股权益结余 为负数.所有集团内公司间之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与本集团旗下成员公司间的交易有关 之现金流量均於综合账目时全数对销. 倘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三项控制权因素中一项或多项存在变动,则本集团会重估其是否仍然控制被 投资公司.附属公司拥有权权益之变动 (没有失去控制权) 入账列作权益交易. 倘本集团失去对一间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则其终止确认(i)该附属公司之资产 (包括商誉) 及负债;
(ii) 任何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及(iii)於权益内列账之累计汇兑差额;
及确认(i)已收代价之公允值;
(ii)所 保留任何投资之公允值及(iii)损益中任何因此产生之盈余或亏损.先前於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之本 集团应占部分重新分类为损益或累计亏损 (视何者属适当) ,其基准与假设本集团已直接出售有关资 产或负债的情况所需基准相同. C
8 C 3. 会计政策及披露之变动 本集团於本年度财务资料首次采纳以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修订本) 以股份付款交易的分类及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修订本)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与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4号保险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修订本)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 (修订本) 转移投资物业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第22号 外币交易及垫付代价 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周期之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 (修订本) 除下文有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的影响之解释外,采纳上述经修订 准则对该等财务报表并无重大财务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取代香港会计准 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将金融工具会计之所有三个方面合并在一起:分类及计量、减值 及对冲会计. 本集团对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的适用期初权益余额确认过渡调整.因此,比较资料并无重述,继续 根愀刍峒谱荚虻39号进行报告. 分类及计量 除分类为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可供出售投资的上市股本投资外,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所有金融资产和负债分别分类为贷款和应收款项,且金融负债按摊销成本列示. 於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后,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上市股本投资重新分类为透过 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值列账之股本投资及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其他金融资产自二 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重新分类为按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资产,并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的金融负债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继续归类为按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负债.采纳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9号后,本集团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金融资产及负债计量并无变动. 减值 本集团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初步确认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时并无就金融资产确认额外减值亏 损拨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