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牛牛小龙人 2022-11-06
1 粉丝谷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批发商申请表 填写日期:年 月 日

一、批发商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个人请填姓名) 统一编号(身分证字号) 负责人姓名 公司登记地址 公司营运地址 公司电话/公司传真 业务负责人 分机/行动电话 电子邮件

二、销售通路说明:(请分别列出 贵公司规划在哪些地区或通路贩售商品,如果是零售或批 发,请在正确格子中打勾) 注意: 为避免恶性竞争,请详细填写您目前的通路并且随时书面更新.

零售 主要地区或通路(请详细说明) 门市,专柜 网购,网拍 通路名称:涵盖商圈或围: 详细地址或

网址: 门市,专柜 网购,网拍 通路名称:详细地址: 涵盖商圈或围: 门市,专柜 网购,网拍 通路名称:详细地址: 涵盖商圈或围:

三、有兴趣批发品项: 品牌名字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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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基本规定: 1. 本公司同意:批发商就其所购买的商品,在本公司官方网站(www.fansgood.com 上 之相关照片及文字等著作权,授权予批发商在其网站或卖场上使用;

然未购买之商 品之相关照片及文字等著作权,批发商不得擅自使用. 2. 销售通路系属动态申报,厂商必须一有变化即必须申报;

如未书面告知,则若其他 厂商在相同市场竞争时,未申报者必须放弃给有申报者. 3. 批发商於购买商品前必须与本公司签订买卖合约书,由本公司进行报价后,始进行 买卖行为. 4. 批发商不得进行以下行为: (1) 贩售水货或仿冒品, (2) 将原厂代理商品与水货或仿冒品同时贩售. (3) 在网路上贩售尚未下订单之商品: 亦即先贩售后进货之情形. 5. 批发商了解粉丝谷官方网站(www.fansgood.com)上之商标权、著作权皆属粉丝谷 公司所有,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本公司(或本人)已诚实填写以上资料并阅读交易规定,如有虚伪隐匿或违反规定之情形 所造成之损害,同意完全赔偿之. 此致 粉丝谷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 申请表用印后请先传真回本公司:04-23282255, 正本请邮寄至台中市西区博馆路

117 号7F之1,感谢您费心的填写! 申请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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