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22-11-10 |
本联合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之邀请或要约,亦不会於有关要 约、邀请或出售在并无递交登记声明或不可获得适用登记豁免或其他宽免之情况下即属不合法 之任何司法权区出售、购买或认购本公司证券.本联合公告不得在其刊发、登载或分发将构成 违反有关司法权区相关法律的任何司法权区刊发、登载或分发. WD Knight I、WD Knight II、 WD Knight III、WD Knight IV、 WD Knight V、WD Knight VIII、 WD Knight IX、WD Knight X及Red Fortune Global Limited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Dalian Wanda Commercial Properties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699) 联合公告 由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代表 联合要约人 提出 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 以收购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全部已发行H股 撤回H股上市的最新进展及最后交易日 联合要约人的财务顾问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2 兹提述(i)联合要约人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於二零一六年 五月三十日就中金代表联合要约人收购全部已发行H股作出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 而联合刊发的公告 ( 「联合公告」 ) ;
(ii)联合要约人与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 日联合刊发的综合要约及回应文件 ( 「综合文件」 ) ;
(iii)联合要约人与本公司於二 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就寄发综合文件而联合刊发的公告;
(iv)联合要约人与本公司 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五日就临时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联 合刊发的公告;
及(v)联合要约人与本公司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就H股要约之 结果及H股要约於所有方面宣布成为无条件而联合刊发的公告.除非另行界定, 本公告所采用词汇将与综合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撤回H股上市的最新进展及最后交易日 H股股东应注意,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於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星期二) 下午 四时正起撤回H股在联交所上市 ( 「申请」 ) 而申请已获联交所批准. 因此,H股於联交所买卖的最后交易日将为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星期二) 而H 股将自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 (星期二) 下午四时正起在联交所除牌. 除另有指明者外,本公告所载对所有时间的提述均指香港时间. 要约维持开放 H股股东应注意,H股要约将於最后截止日期 (即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星期 二) ) 下午四时正之前仍可供接纳. 无权强制性收购 根泄杉氨竟镜淖橹鲁,联合要约人无权强制收购并未根H股要约 提呈以待接纳的H股.因此,H股股东务须注意,如彼等不接纳H股要约,并且H 股在联交所除牌,则将导致H股股东持有未上市H股,且H股的流动性将会剧降. 此外,於完成H股要约后,本公司不再受上市规则约束,且视乎本公司此后是否 仍为收购守则所定义的香港上市公司,本公司可能须或可能毋须继续遵守收购守 则.
3 警告: 股东及或本公司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 (包括H股及就此相关的任何购 股权或权利)时务请审慎行事.对其应采取行动有疑问的任何人士应谘询彼等的 持牌证券交易商或注册证券机构、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WD Knight I、WD Knight II、 WD Knight III、WD Knight IV、 WD Knight V及Red Fortune Global Limited 承董事会命 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承命 WD Knight VIII、WD Knight IX、 WD Knight X (透过其普通合夥人WD Knight VII) 中国,北京,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 为身份识别之目的 大连万达集团、WD Knight I、WD Knight II、WD Knight III及WD Knight IV 於本公告日期,大连万达集团董事为王健林先生、丁本锡先生、林宁女士、齐界 先生、张霖先生、王思聪先生以及尹海先生. 大连万达集团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有关该公司及WD KnightI、WD Knight II、 WD Knight III及WD Knight IV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及经作 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本公告中所表达的有关WD Knight I、WD Knight II、WD Knight III及WD Knight IV以及该公司之一切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 虑后达致,及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的任何声明具误导成分. 於本公告日期,WD Knight I、WD Knight II、WD Knight III及WD Knight IV的 唯一董事为Lu Xiaoma先生. WD Knight I、WD Knight II、WD Knight III及WD Knight IV的唯一董事愿就本 公告所载有关WD KnightI、WD Knight II、WD Knight III及WD Knight IV资料 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及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本公告中所 表达有关WD Knight I、WD Knight II、WD Knight III及WD Knight IV之一切意 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达致,及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的任 何陈述具误导成分. Pohua JT Private Equity Fund L.P.及WD Knight V 於本公告日期,Pohua JT Private Equity Fund L.P.的普通合夥人为Pohua JT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於本公告日期,Pohua JT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的董事为Li Haifeng先生、Pan Cheng女士及Jin Weiguo先生.
4 Pohua JT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有关WD Knight V、Pohua JT Private Equity Fund L.P.以及Pohua JT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资料之准确性共 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及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本公告中由 WD Knight V、Pohua JT Private Equity Fund L.P.以及Pohua JT Capital Partners Limited所表达之一切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达致,及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 事实,致使本公告的任何陈述具误导成分. 於本公告日期,WD Knight V的董事为Li Haifeng先生及Tang Chak Lam先生. WD Knight V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有关WD Knight V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 担全部责任,及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本公告中所表达有关 WD Knight V之一切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达致,及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 事实,致使本公告的任何陈述具误导成分. 中国平安证券 (香港) 有限公司及WD Knight VIII 於本公告日期,中国平安证券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为Chen Chih Yung先生、Wu Peixin先生及Lin Le女士. 中国平安证券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有关该公司及WD Knight VIII 资料之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及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 知,本公告中由该公司及WD Knight VIII所表达之一切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 达致,及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的任何陈述具误导成分. 於本公告日期,WD Knight VIII的普通合夥人为WD Knight VII.於本公告日期, WD Knight VII的唯一董事为Lu Xiaoma先生. WD Knight VII唯一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有关WD Knight VIII资料之准确性承担全 部责任,及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本公告中由WD Knight VIII 所表达之一切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达致,及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 致使本公告的任何陈述具误导成分. WD Knight IX及WD Knight X 於本公告日期,WD Knight IX及WD Knight X的普通合夥人为WD Knight VII.於 本公告日期,WD Knight VII的唯一董事为Lu Xiaoma先生.
5 WD Knight VII唯一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有关WD Knight IX及WD Knight X资料 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及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本公告中由 WD Knight IX及WD Knight X所表达之一切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达致,及本 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的任何陈述具误导成分. Red Fortune Global Limited 於本公告日期,上海赛领博达科港商务谘询合夥企业 (有限合夥) 的普通合夥人为 旗源 (上海)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夥) ,旗源 (上海)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夥) 的普通合夥人为上海旗正投资谘询有限公司. 於本公告日期,上海旗正投资谘询有限公司的唯一董事为James Xiao Dong Liu, 而Red Fortune Global Limited的唯一董事为Fu Tao. 上海旗正投资谘询有限公司唯一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有关该公司及Red Fortune Global Limited资料之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及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 所知,本公告中所表达有关该公司及Red Fortune Global Limited之一切意见乃经 审慎周详考虑后达致,及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的任何陈述 具误导成分. Red Fortune Global Limited唯一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有关其资料之准确性承担全 部责任,及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本公告中由其所表达之一切 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达致,及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的 任何陈述具误导成分. 本公司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丁本锡先生、齐界先生及王志彬先生;
本公司 非执行董事为曲德君先生、尹海先生及刘朝晖先生;
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为 胡祖六博士、齐大庆先生及李桂年先生. 董事对本公告所载资料 (与大连万达集团、联合要约人及财团投资者有关者除外) 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且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 知,本公告中所表达的意见 (该等由大连万达集团、联合要约人及财团投资者表 达的意见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达致,及本公告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实,致 使本公告的任何陈述具误导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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