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9-11-13
会宁县甘沟驿镇六十铺村郭家窑社段 河道普通建筑用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本) 编制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会宁县川宏建材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9 年3月I目录概述.

I

1、项目背景.I

2、项目评价工作过程.I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I

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II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II

1、总论.4 - 1.1 编制依据.4 - 1.2 评价目的及原则.6 - 1.3 评价时段.7 - 1.4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7 - 1.5 环境功能区划.9 - 1.6 评价重点及工作等级.10 - 1.7 评价范围.13 - 1.8 评价标准.14 - 1.9 控制污染与保护环境的主要目标.17 - 1.10 评价程序.19 -

2、环境概况.20 - 2.1 自然环境概况.20 - 2.2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23 - 2.3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27 - 评价范围内土壤侵蚀类型见图 2.3-3.28 -

3、建设项目概况.29 - 3.1 矿区现状.29 - 3.2 项目概况.31 - 3.3 项目组成.32 - 3.4 河道开采方案.34 - 3.5 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35 - 3.6 主要设备及动力消耗.36 - 3.7 项目占地和总平面布置.36 - 3.8 公用工程.37 - 3.9 工程分析.40 - 3.10 清洁生产.50 - 3.11 本项目总量控制.52 -

4 环境影响评价.53 - 4.1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53 - 4.2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55 - 4.3 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57 - II 4.4 开采期结束后环境影响分析.63 - 4.5 环境风险分析.63 -

5 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论证.66 - 5.1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66 - 5.2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67 - 5.3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70 -

6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75 - 6.1 环境管理计划.75 - 6.2 环境监测计划.76 - 6.3 污染物排放清单.77 - 6.4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内容.78 -

7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80 - 7.1 经济效益分析.80 - 7.2 环境效益分析.80 - 7.3 社会效益分析.81 -

8 选址可行性分析.82 - 8.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82 - 8.2 规划符合性分析.82 - 8.3 厂址环境现状.89 -

9 结论和建议.92 - 9.1 结论.92 - 9.2 建议与要求.96 - 附件: I 概述

1、项目背景 为了加强会宁县河道采砂管理,规范河道采砂,确保防洪安全和河道渡汛安全, 建立良好的采砂秩序,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提供稳定的可持续开采的砂石资源,保 证县域范围工程建设砂源足额供应,2016 年下半年,会宁县对全县范围内砂厂进行 了集中整治,对无证砂厂全部关闭,对有证砂厂或证件不全的砂厂,提出统一要求, 通过公开拍卖取得采矿权的基础上,提供采砂厂初步设计报告、采砂厂防洪影响评 价、采砂厂环境影响评价,办理新的《采砂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会宁县甘沟驿镇六十铺村郭家窑社段河道普通建筑用砂项目位于会宁县祖厉河 甘沟驿镇六十铺村郭家窑社段,项目年开采量总计为 3.46*104 m3 /a.项目开采矿种为 建筑石料,开采方式为河道采砂.公路运输(汽车)开拓,矿区平均长度 966.18m、平 均宽度为 57.18m;

可开采面积为 55247.71 O;

开挖深度约 2.5m.

2、项目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须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手续,会宁县川宏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该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派有关环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踏 看和收集资料,在深入调查、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根据其工程性质以及工程污染特 点等,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规定、评价技术导则及环保管理部门的要求,结 合甘肃省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相关规划,编制完成《会宁县甘沟驿镇六十铺 村郭家窑社段河道普通建筑用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项目设计及环境保护、 科学监督管理的依据,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工程为河道开采,采用挖掘机铲装矿石―公路运输(汽车)开拓,工程建设规模 较小,评价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河道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以及所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的综合利用;

(3)运输过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II

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建筑用砂开采为露天开采,根据国家发改委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不属于其中规定的 鼓励类、限制类、淘 汰类 项目,为允许类项目. 又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05 年9月7日环保总局、 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发布),本项目砂石料开采不在其禁止和限制类别之内,同时 本项目符合相关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开采区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地及基 本草原等重要环境敏感区,不属于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易发区;

采砂区及周边 没有发现有价值的自然景观, 无国家及甘肃省规定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种类;

属于 《会 宁县河道采砂管理规划》中的可采区,符合会宁县河道采砂规划. (3)环评类别判定的依据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甘政发【2016】59 号),划定了甘肃省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其中 会宁县会师镇、太平店镇、甘沟驿镇、头寨子镇、郭城驿镇、河畔镇、丁家沟乡、 新添堡回族自治乡、翟家所乡、党家岘乡、杨崖集乡、中川镇、侯家川镇、老君坡 镇、八里湾乡、柴家门镇、平头川镇、汉家岔镇、韩家集乡、四房吴镇、大沟镇、 刘家寨子镇、新塬乡、土门岘乡、新庄塬乡、草滩乡、土高山乡、白草塬镇属于甘 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本项目位于会宁县甘沟驿镇,因此本工程位于甘肃省 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 护部令第

44 号),土砂石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会宁县甘沟驿镇六十铺村郭家窑社段河道普通建筑用砂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 符合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 年)》 、 《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 年)》以及《会宁县河道采砂规划》(2016~2020 年)中的相关规划要求,项目运营 III 过程中开采过程采用喷淋洒水,原料堆场、产品堆场以及废石堆场采用洒水+苫盖篷 布,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沉淀泥沙、废石等暂存于临 时堆场后,做好防护工作,用于采坑阶段性回填及生态恢复工作,得到妥善处置. 总之,项目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将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相应 的预防、减缓、控制和恢复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妥善处置,运营 期产生的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均可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加以恢复. 因此,会宁县甘沟驿镇六十铺村郭家窑社段河道普通建筑用砂项目选址合理可 行;

本项目运营期间在采取本环评中提出的各种措施后,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 要求.项目主要的影响是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做到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可减 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

4 -

1、总论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10 月26 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12 月29 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3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11 月7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7月2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8月28 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 年8月29 日);

(l1)《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2016 年2月6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年7月2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 年1月1日);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 年7月2日);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10 月1日国务院令

682 号);

(16)《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 号令);

(17)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环发[2005]152 号);

(1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0〕29 号;

(19)《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 (环发[2001]4 号);

(20)《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跨越式发展的指导意见》(甘政发[2011]17 号);

(21)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国发[2005]39 号,2005 -

5 - 年12 月3日;

(22)《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务院 国函[1998]5 号文,1998.1.20;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 年)规划纲 要》 (24)《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 十三五 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 号;

(2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0〕29 号);

(26)《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

(27)《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28)《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甘肃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环发〔2010〕136 号);

(29)《关于加强西部地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50 号);

(30)《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甘政法发[1997]12 号);

(31)《甘肃省地表水功能区划(2012-2030)》(甘政函[2013]4 号);

(32)《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国函[2009]150 号);

(33)《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

(3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

(3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

(36)《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甘政办法[2010]116 号文;

(37)《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 (甘政发〔2016〕59 号). (38)《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7.2.20);

(39)《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2018 年7月3日);

(40)《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 年1月1日);

(41)《白银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5]90 号);

(42)《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2014 年........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