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22-11-22 |
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TIANJIN JINRAN PUBLIC UTILITIES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265) 委任及重选董事及监事 及 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授权代表之变更 董事退任 董事会宣布,张天华先生、王文霞女士及张国健先生 (均为执行董事) 及李大川先生 (为 非执行董事) 由於其他工作安排,已分别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执行董事或非执行董事职 务,且没有寻求膺选连任,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生效. 张天华先生和张国健先生退任执行董事后,张天华先生已不再是董事会主席及提名委员 会主席,而张国健先生已不再是本公司之授权代表 (就上市规则而言) . 委任新董事及重选退任董事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有关委任赵维先生及王全鸿先生为执行董事,及委任王劲先生及赵恒 海先生为非执行董事,以及重选唐洁女士及侯双江先生分别为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 以及张英华先生、玉建军先生及郭家利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已妥为获股东批 准.
2 委任主席及授权代表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张天华先生和张国健先生退任执行董事后, (i) 赵维先生亦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及(ii) 王全鸿先生亦获委任为本公司之授权代表 (就上市规则而言) . 重选退任监事 由於工作安排需要,冯金虎先生已退任监事,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生效,且没有於股 东周年大会上寻求膺选连任.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有关重选杨虎岭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及重选许晖女士及刘志远先生 为独立监事的决议案已妥为获股东批淮. 兹提述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及二零 一八年六月二十六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的通函 ( 「该通函」 ) . 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退任 董事会宣布,张天华先生、王文霞女士及张国健先生 (均为执行董事) 及李大川先生 (为非 执行董事) 由於其他工作安排,已分别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执行董事或非执行董事职务, 且没有寻求膺选连任,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生效.张天华先生、王文霞女士、张国健先 生及李大川先生各自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且并无任何有关彼等退任之 事宜须敦请股东垂注. 张天华先生和张国健先生退任执行董事后,张天华先生已不再是董事会主席及本公司提名 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主席,而张国健先生已不再是本公司之授权代表 (就上市规则而 言) .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张天华先生、王文霞女士、张国健先生及李大川先生於其任期 内为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
3 委任新董事及重选退任董事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有关委任赵维先生及王全鸿先生为执行董事,及委任王劲先生及赵恒 海先生为非执行董事,以及重选唐洁女士及侯双江先生分别为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以 及张英华先生、玉建军先生及郭家利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决议案已妥为获股东批准. 董事的履历如下: 执行董事 赵维先生,54岁,分别於一九八六年毕业於天津理工大学 (前称天津理工学院) 工业管理工 程系主修管理工程专业及二零零九年毕业於中共中央党校主修在职研究生法学理论专业, 并为高级政工师及高级经济师.赵先生於一九八六年至二零零八年期间分别任职於天津市 煤气总公司、天津市委城建工委干部处、及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担任多项职务.赵先生於二 零零八年加入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燃气」 ,本公司控股股东) 担任纪委书记,其 后於二零一一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期间於天津燃气担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赵先生分 别於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期间於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天津燃气之附属公 司) 担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并於二零一五年二月至二零一七年二月期间於天津能源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能源」 ,天津燃气中介控股公司) 担任副总培训师、集团党校常务副 校长.赵先生於二零一七年至今於天津滨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燃气之附属公司) 担任 党委书记及董事长. 除上文披露者外,赵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 关系,且於过往三年并无於证券在任何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 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而除所披露者外,彼并 无其他主要委任职务及专业资格. 赵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同,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计为期三年,至二零二一年举 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 於本公告日期,赵先生概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唐洁女士,50岁,於一九九一年毕业於天津财经学院 (现称天津财经大学) ,主修会计.唐 女士为本公司发起人之一,自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以来,便已出任本公司会计师及财务部副 总经理.彼於二零零一年获委任为本公司副总经理.唐女士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负责为本公司作出重大决策.
4 於本公告日期,唐女士拥有41,700,000股内资股 (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2.27% ) .除上文披 露者外,唐女士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且 於过往三年并无於证券在任何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 务,亦无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而除所披露者外,彼并无其他 主要委任职务及专业资格. 唐女士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同,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计为期三年,至二零二一年举 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唐女士概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 份或债权证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王全鸿先生,54岁,於一九八八年毕业於天津广播电视大学主修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并於 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零年期间於中共中央党校学习,主修政法专业.彼亦於二零零七年三 月至二零零九年七月期间於天津城建大学 (前称天津城市建设学院) 学习,主修建筑环境与 设备工程专业.彼为高级政工师及安全工程师.王先生於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三年期间於 天津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燃气」 ) 担任多项职务,并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 年九月期间於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担任安全环保部经理、安全环保部副经理、及 安全监察处处长.王先生於二零一五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期间於天津港益供热有限责任公 司 (天津燃气之附属公司) 担任副经理,并於二零一七年至今於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 (天津 燃气之附属公司) 担任副经理.王先生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总经理. 除上文披露者外,王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 关系,且於过往三年并无於证券在任何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 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而除所披露者外,彼并 无其他主要委任职务及专业资格. 王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同,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计为期三年,至二零二一年举 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 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王先生概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 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5 非执行董事 侯双江先生,49岁,於一九九一年七月获天津理工大学 (前称天津理工学院) 颁授化学工程学 士学位.侯先生於金融及资本市场领域积累逾19年经验.加入本公司前,侯先生自一九九一 年七月至一九九六年四月期间於中钢集团天津地质研究院 (前称冶金部天津地质调查所) 担任高级职员,并於一九九六年四月至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期间於天津汇金期货经纪公司担 任郑州销售部副经理.於一九九九年十二月至二零零零年五月期间,侯先生担任英大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顾问.彼曾於二零零零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一月期间於渤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於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期间,侯先生担任天津市 津能投资公司的资本管理部经理.自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起,侯先生担任天津燃气中介控股 公司天津能源的资本管理部经理.侯先生为津燃贸易谘询有限公司 (天津燃气的全资附属 公司) 的董事.侯先生亦为天津能源一间或多间附属公司之董事及或监事.侯先生於二零 一四年三月三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除上文披露者外,侯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 关系,且於过往三年并无於证券在任何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 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而除所披露者外,彼并 无其他主要委任职务及专业资格. 侯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同,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计为期三年,至二零二一年举 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 於本公告日期,侯先生概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王劲先生,49岁,於一九九二年毕业於天津财经学院 (现称天津财经大学) 主修会计学专业, 并於二零一二年毕业於天津大学工业工程专业,并为助理会计师.王劲先生於一九九二年 至二零零九年期间於天津汽车齿轮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及副总经理等职务.王劲先生 於二零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零年四月期间担任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资产管理部副经理,并 於二零一零年四月至二零一五年期间曾担任新巨升电子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及天津市 津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能源之附属公司) 党总支书记、总经理.王劲先生於二零一五 年九月至二零一七年四月期间於天津滨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燃气之附属公司) 担任 副总经理,并於二零一七年四月至今於天津能源担任资产管理部副经理.
6 除上文披露者外,王劲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 何关系,且於过往三年并无於证券在任何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 何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而除所披露者外,彼 并无其他主要委任职务及专业资格. 王劲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同,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计为期三年,至二零二一年 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 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王劲先生概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 证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赵恒海先生,49岁,於一九九零年毕业於天津大学建筑分校 (现称天津城建大学) 主修城市 燃气及热能工程专业,并为正高级工程师.赵先生於一九九零年至二零零二年期间曾於天津 市煤气总公司及天津市天然气公司担任多项职务.赵先生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 年二月期间於天津燃气曾担任营业管理部副部长及营业管理部部长,并於二零一三年二月 至二零一五年二月期间於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天津燃气之附属公司) 曾担任营业管理 部部长及打盗办主任.赵先生於二零一五年二月至今於天津能源担任燃气产业部副经理. 除上文披露者外,赵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 关系,且於过往三年并无於证券在任何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 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而除所披露者外,彼并 无其他主要委任职务及专业资格. 赵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同,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计为期三年,至二零二一年举 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 於本公告日期,赵先生概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7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英华先生,68岁,於一九七七年毕业於天津财经大学 ( 「天津财经大学」 ) ,主修工业管理. 彼於二零零一年获Oklahoma City University颁发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於二零零四年至二零 零七年期间一直为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及企业管理系中共党总书记.彼於二零零七 年至二零一零年为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自此,张先生一直为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企 业管理系教授兼博士导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管理学院院长及管理系主任.彼於二零 零九年获国务院颁发特殊津贴以奖励其对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发展所作贡献.张先生於二零 一五年六月十六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上文披露者外,张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 关系,且於过往三年并无於证券在任何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 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而除所披露者外,彼并 无其他主要委任职务及专业资格. 张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同,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计为期三年,至二零二一年举 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 於本公告日期,张先生概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玉建军先生,54岁,於一九八六年毕业於天津大学建筑分校 (现称天津城建大学) ,主修燃 气工程.玉先生为一名教授兼硕士导师.玉先生目前担任天津城建大学能源与安全工程学 院环境与设备工程系副主任.彼为中国城市燃气学会会员及为其技术委员会成员.玉先生 为天津民主建国会城建委员会副会长并为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特聘专家.玉先生於二零 一五年六月十六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上文披露者外,玉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 关系,且於过往三年并无於证券在任何香港或海外证券市场上市之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任何 董事职务,亦无於本公司及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而除所披露者外,彼并 无其他主要委任职务及专业资格. 玉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同,自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起计为期三年,至二零二一年举 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 於本公告日期,玉先生概无於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权益.
8 郭家利先生,60岁,於一九八四年八月毕业於天津财经大学,主修会计学.彼於一九七六年 至一九八零年期间服役於中国人民解放军海空军郊县站及就职於天津市汉沽区建筑公司.郭 先生於一九八四年九月至一九九五年五月期间为天津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并於一九九五 年五月至一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