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11-23 |
168 号 通讯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邮政编码:214003 联系
电话:0510-82832999 签署日期: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 法》 )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 、 《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3 目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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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持股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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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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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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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后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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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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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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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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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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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备查文件
17 4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小天鹅/上市公司 指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小天鹅集团 指 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 小天鹅的控股股东, 持有小天鹅 23.21%的有限售条件股份 国联集团 指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划转 指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江 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划转无锡市 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 本报告书 指 无锡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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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注册资本:128,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0110367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性质: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从事资本、资产经营;
代理投资、投资咨询及投资服务. 经营期限:永久 税务登记证号码:320202136008095 股东名称: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方式: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
168 号 邮编:214003
电话:0510-82830135 传真:0510-828339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
1997 年12 月16 日成 立,经无锡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授权的国有 资产运营机构,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授权经营管理范围内国有资产及其 产权直接行使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等出资者权利.
6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结构图 1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简介 总资产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净资产收 益率 资产负 债率
2003 年970809.33 306324.33 80656.61 19533.07 9.01% 68.45%
2004 年1115132.08 372353.61 244413.68 21357.22 7.86% 66.61%
2005 年1523525.13 431578.62 426198.61 24799.97 8.01% 71.67%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之内受过处罚的情况和诉讼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以来未曾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未曾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长期居住地 国籍 王锡林 董事局主席 32020319521123151X 江苏省无锡市 中国 万冠清 董事总裁
320203195404101236 江苏省无锡市 中国 范炎董事320204194909010331 江苏省无锡市 中国 王建军 董事320202196205280014 江苏省无锡市 中国 毛伟跃 董事320202195604172518 江苏省无锡市 中国 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7 华伟荣 副总裁
320202196505180015 江苏省无锡市 中国 蒋志坚 副总裁
320113196711124835 江苏省无锡市 中国 李光明 副总裁
320202195202210032 江苏省无锡市 中国 杨静月 副总裁
320202196306283521 江苏省无锡市 中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其他国家的居留权且最近五年没 有受过刑事处罚及涉及经济纠纷的重大民事诉讼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 股份的简要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全资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持有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11819.78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46.17%,为其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全资子公司无锡市新中亚投资开发公司持有无锡市太极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3970.23 万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 10.76%,为其第二大股东,股 份性质为法人股. 除持有上述公司股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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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持股目的 为了确实履行对小天鹅集团的出资人职责,尽力挽回小天鹅集团为斯威特 系担保形成的担保损失,追索小天鹅集团及股份公司被斯威特挪用的款项,稳定 小天鹅集团的生产经营,确保企业及职工的平稳过渡.国联集团根据无锡市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锡国资权[2007]4 号) 关于将江苏小天鹅集团有 限公司股权划转国联集团事宜相关资产处置的批复 文件的通知,依法持有江苏 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间接持有小天鹅股份 23.21%的有限售条件股 份.
二、 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 的股份 本公司目前尚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小天鹅股份的计划,尚无处置已 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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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2006 年9月30 日,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知(锡 国资发[2006]159 号文) , 本公司受托代其行使对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应 权利. 在本次划转前,本公司通过无锡市工业发展基金间接持有小天鹅16,496,640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小天鹅总股本的 4.52%;
通过国联信托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小天鹅 864,000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小天鹅总股本的 0.23%. 本次划转,本公司将通过小天鹅集团间接持有小天鹅 84,745,963 股有限售 条件股份,占小天鹅总股本的 23.21%. 本次划转后,本公司将间接持有小天鹅 102,106,603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 小天鹅总股本的 27.96%.
二、本次划转的主要内容 无锡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将江苏小天鹅集团有限公 司股权划转国联集团事宜相关资产处置的批复 (锡国资权[2007]4 号)文件内容 包括:
1、将我委持有的江苏小天鹅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