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11-22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茂府办〔2018〕47 号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优化 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 新城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茂名市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 方案(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 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9月29 日-2-茂名市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试行)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 放管服 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压减一半的要求,为优化我市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 压减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改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快速增长,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 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 (粤府办〔2017〕58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贯彻落实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 服务 改革要求,以我市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含省下放和委托管理 行政的审批事项)为基础,全面梳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压减审批 时间、简化审批程序,切实解决审批不集中、流程不合理、审批时 效低等问题,为推进项目建设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基本思路为: ――精简审批事项. 对影响审批效率的事项和环节, 通过取消、 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委托或认定第三方机构实施、整合等方式进 行精简. ――缩小实施范围.对保留的审批事项,缩小实施项目范围, 制定项目审批工作规则和办事指南,提高审批效率. ――实行并联办理.对同一阶段的审批事项合理并联.部门内 部同时受理、同步办理、联合审批、一文出具;

跨部门容缺受理, 依托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门式、一网式办理. -

3 - ――分类简化手续.对不同类型投资项目,分类改革,进一步 简化审批手续,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健全监管机制.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 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 明确监管责任,整合监管力量,共享监管信息,实现协同监管,确 保项目依法依规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大幅压减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优化审批流程,制定《茂名市投资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图》 ,大幅 压减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投资项目立项、报建、验收阶段可能涉 及的主要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间压减至

45 个工作日 (详见附件 1) . (责 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人防办、 市政管办,市港航管理局、市地震局,市公安消防局、市气象局等)

(二)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投资项目立项、报建、验收阶段可能涉及的审批事项

110 项, 经优化改革,取消

5 项;

改为征求涉及部门意见

2 项、涉及安全的 强制性审查或评估

7 项,不再列入审批事项;

整合

26 项为

7 项. 优化整合后,保留审批事项

77 项. ――立项阶段 1.委托或认定第三方机构实施

2 项: 地震安全性评价、气候可行性论证

2 项,明确实施项目范围, -

4 - 规范中介服务,破除行业、地区壁垒和部门垄断. (责任单位:市科 技局、市气象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 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 2.承接省下放或委托审批

6 项: (1)承接省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企业投资不涉及跨流 域、跨海、跨大江大河、跨地市的以下项目,省下放至地级以上市 或区 (县级市) , 包括: 新建水库外的水利工程, 水电站, 背压式 (含 抽背)燃煤热电项目,220 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省主干管网外的 输气管网,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高速公路、国道外的公路 项目,三级以下通航段非收费的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项目,危险废 物处理、医疗垃圾处理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 区管委会) (2)承接省下放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办理. 《广东省政府核 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 年本) 》外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涉及办 理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确认手续、国产设备投资抵 免企业新增所得税确认手续、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通过资本市场 融资、其他需要省综合平衡的建设条件和资源条件外的项目备案, 全部由属地办理.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县级市政 府,广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管委会) (3) 承接工程招标核准权限. 实行邀请招标的项目, 市、 区 (县 级市)管项目经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同级项目审 批部门核准招标方式.待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后实施. -

5 -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县级市政 府) (4)承接省管项目用海预审权限.地级以上市海洋行政主管部 门就围填海、自然岸线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征得省海洋渔 业部门同意后,出具用海预审意见. (责任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5) 承接国家和省批准、 核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权限. 不涉及跨地市和铁路、机场、核电等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建设项目选 址意见书, 由地级市规划部门核发. 待省人大常委会授权后实施. (责 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6)承接实施省管项目用地预审.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主管部 门承接实施省管权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权限.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 源局) 3.缩小实施项目范围

5 项: (1)项目建议书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均须履行项目建议 书审批手续.对列入国家和省政府批准的区域规划、专项规划、重 大专项、基础设施年度投资计划或相关决策文件的项目,估算总投 资不足

5000 万元的项目,单纯购置项目,以设备购置、房屋及其他 建筑物购置为主并附有部分建筑安装工程的项目,可不再审批项目 建议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广东茂名 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建设内容单

一、技术方案简单、总 投资

1000 万元以下的项目,单纯购置项目,以设备购置、房屋及其 他建筑物购置为主并附有部分建筑安装工程的项目,可不再审批可 -

6 - 行性研究报告.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各区、县级市政府,广 东茂名滨海新区、茂名高新区、水东湾新城管委会)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涉及土地和房屋征收、环境 影响较大、资源开发利用的项目,除可能引发社会公众不同意见、 反应强烈外,可不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审核. (责任单位:各 级政府及其授权部门) (4)地震安全性评价.实施范围为:核电厂;

核燃料后处理厂;

核供热站;

核能海水淡化工程;

高放废物处置场;

其他受地震破坏 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核设施工程;

坝高超过

200 米或库容大于

100 亿立方米的大(I)型工程,以及位于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 区0.10g 及以上地区内坝高超过

100 米的

1、2 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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