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9-11-27 |
28 号) 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四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牵头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 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 城腾飞一街
2 号618 室) 联席主承销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 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住所: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 号 平安金融中心
61 层―64 层) 财务顾问 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 F3 层) 签署日期: 年月日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 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 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 相同.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3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存在以下不同于普通公司债券的特殊发行 事项:
(一)债券期限及品种: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2年, 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 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 (即延长2年) ;
发行人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品种二基础期限为3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期末及每一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行 使续期选择权,按约定的基础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
发行人不行使续 期选择权则全额到期兑付. 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 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 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 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
(二)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首 个周期的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档结 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 在首个周期内固定不变, 其后每个周期重置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 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 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250 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 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250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 (www.chinabond.com.cn)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 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中, 待偿期与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一致的国债收益率算 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0.01%).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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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期债券品种一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 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 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品种二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 期, 在每个周期末, 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 (即延长3年) , 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 付息日前30 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四)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 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 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 且不受到任何递延 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 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应在付息日前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 利息公告》.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在下个利息支付 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复息将加入已经 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继续计算利息.
(五)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 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 红;
(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应当于2 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
(六)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 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 股东分红;
(2)减少注册资本.债券存续期内如发生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 发行人应当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信息.
(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2)发 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八) 会计处理: 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 【2014】
23 号) 和 《关于印发的通知》 (财会【2014】1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若发行人选择行使续期选择权、 递延利息支付权以及赎回选择权等相关权利, 则会造成本期债券本息支付的不确定性, 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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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级;
本期债券发行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的 净资产为986.43亿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 ;
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0.42亿元 (2015年、2016年及2017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 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的一年利息的一倍. 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 行公告.
三、债券属于利率敏感性投资品种.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 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 于本期债券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市场利率波动 可能使本期债券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申请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由于本期债券上市事宜需要在债券发行结 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从而可能影响债券的流动性,导致投资者 在债券转让时出现困难.
五、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 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主体信用AAA级别的涵 义为中化股份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 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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