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12-04 |
2017 年8月12 日 评估: (人员签名)
2017 年8月13 日 复核: (人员签名)
2017 年8月14 日 批准: (人员签名)
2017 年8月16 日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发布令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它国家法律、法 规及有关文件的要求,有效防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护人员生命安 全,减少单位财产损失,本单位特组织相关部门和机构编制了《东营 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该预案是本单位 实施应急救援的规范性文件, 用于指导本单位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 急救援行动. 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7 年8月16 日批准发布,2017 年8月16 日正式实施.本单位内所有部门均应严格遵守执行. 主要负责人: 年月日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I 目录
1 总则.1 1.1 编制目的.1 1.2 编制依据.1 1.3 适用范围.2 1.4 应急预案体系.2 1.5 应急工作原则.4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5 2.1 生产经营单位概况.5 2.2 水文条件及气象条件.10 2.3 企业设计主要环境风险物质.13 2.4 工艺技术方案.13
3 环境风险分析.21 3.1 环境风险识别.21 3.2 环境风险目标.22 3.3 事件类型及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后果.23
4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23 4.1 应急组织体系.23 4.2 领导机构及职责.24 4.3 应急执行机构和职责.25
5 预防和信息报告.26 5.1 预防与管理措施.26 5.2 环境风险源监控.29 5.3 预警支持系统.30 5.4 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30 5.5 预警行动.31 5.6 预警发布和解除.32 5.7 预警措施.34 5.8 应急报告电话.35
6 应急响应.35 6.1 实施程序.35 6.2 响应分级.35 6.3 响应程序.36
7 应急处置.39 7.1 处置原则.39 7.2 紧急处置.39 7.3 控制危险源.39 7.4 查明事故原因.43 7.5 控制事故现场,隔离危险区.43 7.6 抢救受害人员.44 7.7 人员紧急疏散、撤离.44 7.8 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监护措施.45 7.9 应急监测人员及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及方法.45 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II 7.10 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45 7.11 群众的安全防护.45 7.12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45 7.13 突发职业中毒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45
8 应急监测.46 8.1 监测目的.46 8.2 应急监测指导思想.46 8.3 环境应急监测.47
9 应急终止.49 9.1 应急终止条件.49 9.2 应急终止程序.50 9.3 应急终止后行动.50
10 报告与信息发布.50 10.1 内部报告.50 10.2 信息上报.51
11 后期处置.52 11.1 污染消除.52 11.2 善后赔偿.52 11.3 环境修复.52 11.4 评估、总结.53
12 应急保障.53 12.1 人力资源保障.53 12.2 财力保障.56 12.3 物资保障.57 12.4 技术保障及相关信息资料.57 12.5 通信保障.58 12.6 应急电源、照明保障.58 12.7 外部救援资源保障.58
13 监督和管理.59 13.1 预案演练.59 13.2 宣传培训.61 13.3 责任奖惩.61 13.4 预案修订、备案.61
14 附则.62 14.1 术语和定义.62 14.2 发布实施.63
15 图件.64 附件
1 专项预案.64 附件
2 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87 附件
3 外部应急有关单位联系电话.90 附件
4 应急物资装备及分布一览表.91 附件
5 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93 附件
6 关键的路线、标识和图纸.94 附件
7 企业危险废物名录.98 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 定,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提高预防、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有 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危害,避免和减少突 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保障企业利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及生命安全编制定 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主席令第九号,2015 年1月1日实施) ;
(2) 《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 年12 月1日起施行)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2003 年10 月1日起施行) ;
(4)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06 年1月24 日起施行) ;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 年6月1日起施行)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5 年8月29 日修 订,2016 年1月1日实施) ;
(7) 《中华人民共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2004 年12 月29 日 起施行) (2013 年修订) ;
(8) 《石油化工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 (2010 年1月28 日起施行) ;
(9)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1 号) (2013 年修正本) ;
(10) 《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 版) ;
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 (1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2016 版) ;
(12)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2001 年12 月7日修正) ;
(13) 《山东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鲁政办字[2013]89 号) ;
(14) 《东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2003~2020) 》 . 同时结合我厂的敏感目标分布和应急救援力量情况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内突发事故或不 可抗力造成的废气、废水、固废等进入环境造成环境污染事件;
在生 产、 经营、 贮存、 运输、 使用和处置过程中正常情况与非正常情况下, 因原料、产品出现跑、冒、滴、漏等现象所造成物料泄漏、火灾、爆 炸等事故及次生污染;
因自然灾害以及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人身 伤害,财产损失,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突发事件;
影响周边水系水 源的其它严重污染事故等. 根据事件的紧急程度、危害的后果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大小, 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分为二级. I 级:依靠公司自身的应急力量不能把事件的影响范围控制在厂 区以内,可能或已经造成人员伤亡.在启动本级预案的同时申请启动 上级预案. II 级: 依靠公司自身的应急力量可把事件的影响范围控制在厂区 以内,并且不会造成人员伤亡. 其中 II 级事件为企业自控级别,I 级事件为社会级别. 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 》 (环发[2015]4 号)规定,经过风险评估确定为较大风险等级以上的 单位,需按照环境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的模式建 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 立环境应急预案体系.根据《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 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企业为较大环境风险等级,因此,需在综合应 急预案基础上,设置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预案. 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下设
3 个类别专项 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预案,3 个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预案具体如下: (1)甲醇、乙醇火灾爆炸专项预案 (2)危险废物污染事件专项预案 (3)现场处置预案 东营石大胜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各岗位应依据本应急预案体系的 要求,编制和修订本工序的应急........